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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4-26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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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2024年年度报告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4月26日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任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云辉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对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详细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8,740,3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8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第四节公司治理...............................................................................................................................32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7第六节重要事项...............................................................................................................................49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8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4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5第十节财务报告...............................................................................................................................66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本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2023年度销售费用的影响额为-10,612,868.59元,对2023年度营业成本的影响额为10,612,868.59元。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汽车制造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报告期内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属于发动机尾气后处理行业。发动机尾气后处理应用于以内燃机为动力源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等领域。近年来,随着发动机尾气对环境影响的加剧及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发动机尾气后处理行业处于快速发展中。报告期内,公司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品主要应用于道路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及船舶等领域,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发动机厂商和整车厂商。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80.50万辆和387.30万辆,同比分别下降5.80%和3.90%。 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以及环保法规的日益严格,国家进一步落实“十四五”环保目标,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标准全面实施及船舶国二标准深化执行,带动非道路机械(如工程机械、农用车辆)和船舶尾气治理需求激增。据生态环境部测算,非道路机械国四标准实施后,2025年可减排氮氧化物37.50万吨,颗粒物3.20万吨。此外,电力、钢铁等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计划也为行业提供增量空间。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截至2024年底,公司主要产品应用领域实现了由轻柴向重柴、由道路向非道路、由陆运到船舶、由传统内燃机到混动等领域的横向拓展,客户涵盖全柴动力、玉柴机器、中国重汽、三一道依茨、常发农装、广柴股份、安庆中船、潍柴重机、锡柴等众多知名企业。 (三)行业政策影响 发动机尾气后处理行业属于节能环保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受到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2024年,我国对汽车尾气排放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对未达标排放的车辆实施严格的处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船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对违反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地方政府也根据国家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地方性法规,以加强尾气排放的监管。 2024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明确,要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随着商务部《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印发以及各省市地方政府具体举措与方案落地,汽车报废更新、以旧换新进程加快。 同时,2024年,“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近零排放高效能柴油车控制技术及示范应用”项目启动暨实施方案论证会在京顺利召开。本项目针对下阶段近零排放面临的冷启动等低温工况污染物控制、NOx高效净化与N2O/NH3协同减排、PM/PN(10nm)高效减排、污染物近零排放与长寿命后处理集成匹配方案、RDE整车近零排放与评价监管等方面关键技术 问题,从关键材料与技术、核心装备与方案、集成示范与评估三个层面,开展全链条技术研发。通过本项目实施,有望解决我国柴油车污染控制技术短板;夯实我国柴油车污染智能监控的长板;实现技术产品的规模化应用,助推我国大气污染物减排;打造“关键材料与技术—后处理部件生产与评价—匹配集成与应用-效能评估”完整技术产业链,引领行业发展。 这些政策为发动机尾气后处理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随着尾气后处理技术的发展,排放标准将进一步提高最终实现“零排放”目标,传统内燃机汽车将与新能源汽车发挥各自优势并驾齐驱,叠加国产替代的加速推进,尾气后处理市场空间亦将进一步打开。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汽车制造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品及与大气环保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包括符合机动车国VI排放标准的柴油机和汽油机尾气净化产品、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国IV排放标准的柴油机尾气净化产品,以及符合船舶国II排放标准的尾气净化产品。公司的核心技术为尾气后处理催化剂配方及涂覆技术、电控技术、匹配及标定技术、系统集成技术四大核心技术。在四大核心技术的基础上,通过不同技术的综合应用,逐步布局形成了多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产品,产品符合道路柴/汽油机国VI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国IV标准及船舶国II标准。此外,公司以核心技术能力及储备资源为基础,围绕着绿色和智慧两个核心主题,也陆续在相关细分领域和垂直化应用方面进行了产业拓展和布局。 (二)经营模式 1、业务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主要为发动机厂商和整车厂商进行配套,以及用于在用车的尾气治理改造。 公司的下游客户发动机厂商和整车厂商主要采取零库存管理模式,公司的生产主要根据客户的订单计划进行排产,生产完成后运送至客户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物流仓库。公司为满足客户需要,必须根据客户需求量提供安全库存保障。 下游发动机厂商和整车厂商客户采取“上线结算”模式,在上线装机结算前,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于公司。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泵体材料、载体、贵金属、尿素箱、衬垫、化学材料等。公司一般会综合考虑订单情况、生产计划、安全库存等以制定采购计划。对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原材料如贵金属,公司一般根据市场走势,在价格较低的情况下结合当期生产计划加大采购量。此外,部分进口原材料的运输周期较长,公司也会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