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核心观点为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入市,电力市场化发展迈出重要一步。
关键数据与规定:
- 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交易或接受市场形成价格。
- 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纳入机制的新能源电价水平、电量规模、执行期限由省级主管部门明确。市场交易均价低于或高于机制电价的部分,由电网企业开展差价结算,结算费用纳入当地系统运行费用,相当于为新能源场站与企业提供售电收入“保险”。
- 分批保障新能源项目执行新价格结算机制:
- 2025年6月1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电量规模衔接现行保障政策,机制电价按现行政策执行且不高于当地煤电基准价,执行期限按现行政策确定。
- 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增量项目:每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由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机制电价每年组织竞价形成,执行期限按同类项目回收初始投资的平均期限确定,起始时间按项目投产时间确定。
研究结论:
- 本次《通知》是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里程碑,新能源全面入市带来更广阔的投资机遇。
- 投资建议:持续关注国能日新、东方电子、国网信通、朗新集团、远光软件、恒华科技等。
- 风险提示:电力系统投资不及预期,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进不及预期,新型电力技术发展不及预期,新能源发电建设不及预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