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标准体系构成 一级 二级 序号 标准名称 主要技术内容 状态 基础通用 通用要求 1 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总体要求 明确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术语、建设的核心概念及其关系、布局原则、功能要求等内容,规范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证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环境的和谐统一。适用于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指导。 待制定 2 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平台技术标准 规定了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平台架构、总体技术要求、平台功能规范,适用于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平台的建设、管理及运维。 待制定 3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第11部分:术语符号 规定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术语及符号的定义。 待制定 4 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和运营的通用框架 规定了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从概念设计到规划、开发、运营、维护、再开发和反馈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基本概念、方法、程序以及参与者的角色和责任。这一框架旨在促进每个基础设施作为智慧城市的一部分进行协调,并确保多个基础设施之间的交互得到很好的协调。 在编 5 城市基础设施管理 给出了城市基础设施的定义、分类和管理的通用要求。适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 现行 6 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基本规定 规定了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的术语和定义、在智慧城市总体框架中的地位以及组成,并对时空基准、时空大数据、时空信息云平台及支撑环境提出了基本要求。适用于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和服务。 现行 7 智慧城市领域知识模型核心概念模型 规定了智慧城市领域知识模型的核心概念及模型组成、核心概念以及核心概念之间的关系。适用于智慧城市领域知识模型的构造,也适用于智慧城市信息系统之间的交换和共享。 现行 8 物联网系统互操作性第1部分:框架 适用于物联网系统及其内部各实体之间数据交换和互操作。 现行 9 智慧城市敏感信息定义及分类 规定了智慧城市敏感信息的定义和分类,包括智慧城市敏感信息的内涵和范围、敏感信息的内容和分类。 现行 一级 二级 序号 标准名称 主要技术内容 状态 适用于智慧城市建设、智慧城市服务过程中的敏感信息。 管理要求 10 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 规定了地理空间框架的定义、构成、分级、内容和相关要求。适用于数字中国、数字省区和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和服务。 现行 11 智慧城市技术参考模型 给出了智慧城市概念参考框架,规定了信息通信技术(ICT)支撑的智慧城市业务框架、知识管理参考模型和技术参考模型,以及智慧城市建设的技术原则和要求。适用于智慧城市ICT的规划及具体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与运维。 现行 12 城市和社区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城市建立智慧城市运行模型指南 为智慧城市和社区(公共、私营、志愿部门)的决策者在如何开发一个开放协作、以人为本、数字化的城市运营模型提供指南,以使城市和社区具备转型能力来实现未来的愿景。 现行 13 智慧城市运营中心第1部分:总体要求 提出了智慧城市的城市运营中心的总体框架,规定了其功能要求、建设要求、安全要求和管理要求。适用于智慧城市运营中心的设计、建设及运营。 现行 14 智慧城市总体框架和技术要求 规定了智慧城市的总体框架和技术要求。适用于智慧城市信息化系统。 现行 15 智慧城市数据开放共享的总体架构 适用于智慧城市的规划设计、组织管理、系统建设和数据业务提供等。 现行 网络基础设施 移动网络 16 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设计、施工及验收。 现行 17 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低功耗广域网媒体访问控制层和物理层规范 规定了采用NB-IoT技术的低功耗广域网媒体访问控制层和物理层规范,包括物理层的上下行物理信道、通用处理和过程,媒体访问控制层的协议格式和通信过程。适用于低功耗广域网相关设备产品的研发和设计。 现行 18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要求第2部分:基站设施 适用于已有基站设施共享及基站设施共建。 现行 19 5G移动通信网核心网总体技术要求 规定了基于SA架构的5G核心网总体技术要求,包括系统架构、高层功能特性、与4G网络互操作性、网络功能服务架构等。适用于基于SA架构的5GC核心网网络功能,包括AMF、SMF、UPF、UDM、AUSF、NRF、NSSF等。 现行 20 5G移动通信网核心网网络功能技 规定了基于SA架构的5G核心网网络功能技术要求,内容包括网络功能发现与选择、控制面网络功 现行 一级 二级 序号 标准名称 主要技术内容 状态 术要求 能的服务、控制面和用户面协议栈等。适用于基于SA架构的5GC核心网网络功能,包括AMF、SMF、UPF、UDM、AUSF、NRF、NSSF等。 21 5G数字化室内分布系统技术要求 适用于5G单模数字化室内分布系统设备。 现行 22 5G网络管理技术要求总体要求 规定了5G网络管理的总体要求,包括5G服务化网络管理概念、5G服务化网络管理架构、5G服务化网络管理场景、以及5G网络管理系列标准的组成。适用于5G网络的运维管理。 现行 23 5G多接入边缘计算平台通用安全防护要求 适用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独立或与第三方合作建设运营以及用户自身建设运营的5G多接入边缘计算平台。主要针对5G多接入边缘计算平台提出安全防护要求,与其相关的其他网络和系统单元如核心网、数据中心、公有云、企业本地网络等的安全防护要求见相应网络和系统单元类型的安全防护标准。 现行 24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5G核心网工程技术规范 适用于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5G核心网(含NSA和SA)、5G信令网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工作,主要包括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5G核心网和5G信令网网元设置、节点设置、虚拟资源池的设置、网络组织、接口与信令、业务及信令带宽计算、编号及IP地址、计费与网管、网络安全、同步方式、局址选择、绿色节能等。 现行 25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5G无线网工程技术规范 适用于公众移动通信网5G无线网工程建设,包含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网络运行维护及优化全过程,主要规定了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5G无线网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网络运行维护及优化、安全、节能、环保、共建共享等技术要求。 现行 宽带光纤网络 26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 适用于新建住宅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以及既有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的改建、扩建工程设计。 现行 27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适用于新建住宅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以及既有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的改建和扩建工程的施工以及验收。 现行 28 公共建筑光纤宽带接入工程技术标准 适用于光纤到用户单元方式实现光纤宽带接入的公共建筑新建及改建、扩建工程。 现行 地面 29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公开服务性能规 给出了北斗系统概述、北斗系统空间信号特征和北斗系统服务性能特征,规定了北斗系统公开服务 现行 一级 二级 序号 标准名称 主要技术内容 状态 无线与卫星通信网络 范 空间信号性能指标、北斗系统公开服务性能指标及其验证方法。适用于北斗系统公开服务性能的监测评估、北斗产品功能性能的测试验证等。 30 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基准站入网技术要求 适用于申请加入北斗地基增强系统的基准站的入网资格的审查、测试和评定。申请加入北斗地基增强系统的监测站也亦参照适用。 现行 31 北斗地基增强系统通信网络系统技术规范 适用于北斗地基增强系统通信网络系统的建设和验收等。 现行 32 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基准站建设和验收技术规范第1部分:建设规范 规定了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基准站总体、功能、性能、勘选、土建、设备与安装、集成与调试技术要求及土建监理与质量检查等内容。适用于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基准站的建设和验收。 现行 33 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基准站建设和验收技术规范第2部分:验收规范 规定了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基准站的验收要求、测试方法、验收提交检查的文件等内容和要求。适用于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基准站的建设和测试验收。 现行 34 北斗地基增强系统数据处理中心技术要求 适用于北斗地基增强系统数据处理中心的建设和验收。 现行 算力基础设施 数据中心 35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数据中心的设计。 现行 36 云计算数据中心基本要求 规定了场地、资源池、电能使用效率、安全、运行维护等基本要求。适用于设计和建设云计算数据中心,也可作为制定云计算数据中心相关技术标准、测评标准的依据。 现行 37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标准 适用于已投入运行的数据中心。 现行 38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工程技术规范 规定了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设计原则、机房组成及功能分区、机房环境要求、机架要求、机房建筑及结构条件、供配电系统、空调系统、电气、综合布线、安防消防等方面内容。 现行 超算中心 39 信息技术云计算云超算通用要求 给出了云超算服务的参考架构,规定了云超算的通用要求。适用于为云超算服务提供商在云超算服务产品设计、规划、建设、部署和运营等方面提供参考,为第三方机构实施云超算服务能力评估提供依据。 在编 边缘计算 40 基于LTE网络的边缘计算总体技术要求 规定了基于LTE网络的边缘计算的设计需求、应用场景、总体架构、相关流程和关键技术要求等。适用于LTE网络中相关网元及接口。 现行 一级 二级 序号 标准名称 主要技术内容 状态 中心 41 5G核心网边缘计算总体技术要求 规定了5G核心网边缘计算的总体架构、核心网功能要求、平台要求和关键流程等。适用于5G核心网相关网元、5G核心网边缘计算系统的相关组件或网元,以及系统相关接口等。 现行 42 基于云边协同的边缘节点管理解决方案能力要求 规定了基于云边协同的边缘节点管理解决方案的术语和定义、边缘节点管理框架、边缘节点管理解决方案能力要求。适用于提供基于云边协同的边缘节点管理的解决方案,用于考察解决方案的各项功能指标和能力。 现行 感知基础设施 布局原则 43 物联网边缘计算第1部分:通用要求 提出了物联网边缘计算的系统架构和功能架构,并规定了功能要求。适用于物联网系统中边缘计算节点的设计、开发和应用。 现行 影像类感知设施 44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 适用于公共安全领域视频监控系统的信息安全方案设计、系统检测、验收以及与之相关的设备研发与检测。 现行 45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规定了视频联网系统的联网结构、信令流程、协议接口以及相关安全性要求,适用于公共安全视频联网系统的方案设计、系统检测、验收以及与之相关的设备研发、生产。 现行 46 遥感卫星原始数据记录与交换格式 适用于遥感卫星下行数据在实时记录、传输和处理环节中实现数据格式标准化管理,并指导格式数据的形成与格式数据的使用。遥感卫星地面系统集成与设备研制、遥感卫星数据产品标准化管理以及系统运行与维护等方面可参照使用。 现行 47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 规定了安全防范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的基本构成、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适用于以安全防范为目的的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的方案设计、项目验收以及相关的产品开发。其他领域的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可参考使用。 现行 48 S/X/Ka三频低轨遥感卫星地面接收系统技术要求 规定了S/X/Ka三频低轨遥感卫星地面接收系统的功能和技术指标。适用于接收低轨遥感卫星的S/X/Ka三频地面接收系统建设或改造的技术指标制定及性能评价,其他接收高码速率卫星数据的低轨卫星地面接收系统(如X,Ka单频段及S/X、S/Ka双频段等)可参照使用。 现行 49 遥感卫星地面系统接口规范 规定了遥感卫星地面系统内外部之间的接口的外部与内部内容、文件命名和产品格式。适用于遥感卫星地面系统的建设,可根据系统建设的实际需求划分遥感卫星地面系统的分系统组成。 现行 一级 二级 序号 标准名称 主要技术内容 状态 50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技术测试规范 规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