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投资指南REANDA 2024
印度尼西亚概要
1.1 总体介绍
印度尼西亚是世界上最大的群岛国家,由约18,110个岛屿组成,人口居世界第四位。位于印度洋和太平洋之间,是东南亚主要海上通道的战略要冲。
1.2 经济情况
印度尼西亚是东南亚最大的经济体,按购买力平价计算是世界第十大经济体。2023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约为5,065美元,人类发展指数为0.707。预计到2045年,印度尼西亚将成为世界第五大经济体,中等收入阶层将增加到人口的70%左右。
1.3 政治情况
印度尼西亚实行总统代议制民主共和国制度,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新当选总统普拉博沃·苏比安托和副总统吉卜兰·拉卡布明于2024年10月20日就职。
投资机会
2.1 投资需求
为了实现2025-2029年期间5.6%至6.1%的平均经济增长率和7.2%至7.9%的投资增长率,印度尼西亚在2025-2029年期间需要总投资45000万亿印尼盾,其中政府将出资9.2%至11%,国有企业将出资8.3%-8.9%,其余的37804万亿至38478万亿印尼盾将由公共部门和/或私营部门承担。
2.2 潜力行业
除石油天然气和金融工业外,林业、渔业和制造业是外商投资的前三大工业。在2025至2029年期间,这三个工业仍将是外商直接投资的首选目标。
2.3 新首都
印度尼西亚将建立一个官方名称为努山达拉的新首都,位于东加里曼丹省。新首都的开发成本为466万亿印尼盾,资金来自国家收支预算和公私合作伙伴关系计划。
2.4 经济特区作为战略投资地点
印度尼西亚有19个特别经济区、4个自由贸易区和127个工业园区,提供税收优惠、基础设施和物流、靠近资源、较低的劳动力成本和较高的技能水平等设施。经济特区旨在加快实现国家经济发展,最大限度地开展工业活动、出口、进口和其他具有高经济价值的经济活动。
创办企业
3.1 外国企业在印尼的形式
投资者可通过三种方式在印尼开展业务:外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和常设机构。
3.2 外国企业的设立程序
设立程序包括投资前阶段(名称检查与注册、起草成立契约)、投资阶段(OSS产品税号、企业识别号)、施工前阶段(建筑平面图、施工许可证、公用设施连接)、施工阶段(环境管理与监督计划、建筑审批、建筑合格证书)和运行阶段(运营/商业许可证、其他文件)。
3.3 实收资本
外资企业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0,000.000印尼盾(100亿印尼盾),法律禁止外资投资进入微型与小型企业。
3.4 股东人数要求
印尼《公司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至少有两名股东,可以是个人或公司。对于100%开放的投资,外资投资者需要确定第二股东来持有外资公司的股份。
经营业务
4.1 用工相关
外资公司没有雇用印度尼西亚员工的要求,但需遵守外籍员工的使用规定。每位外籍员工至少配备一名印度尼西亚员工,除非属于特定情况。
4.2 土地相关
在印度尼西亚有几种类型的土地所有权:永久产权、建设权、培育权、使用权、管理权和租赁权。外国人对分层房屋的所有权仅在经济特区、自由贸易区和自由港、工业区及其他经济区内授予。
4.3 进出口
公司只需通过OSS系统获得商业识别号即可开始其进出口活动。进口关税根据财政部长第199/2019号条例,进口到印度尼西亚尼的免税物品的最高价值将从每个收件人和每次发货的75美元减少到3美元。
4.4 国内产品的利用
本地化率(TKDN)是印度尼西亚政府的政策,旨在通过设定在产品生产中使用印度尼西亚原材料、资本货物和服务的最低百分比,来增强对本地工业的优先权。
4.5 投资保护
根据2007年第25号投资法规定的投资保护条款包括:国有化、征收、补偿、利润汇出、外汇管制、知识产权保护等。
4.6 合同签订
与印度尼西亚实体签署的合同应使用印尼语,并由公司授权方签署,并加盖公司的公章。
4.7 SNI认证
SNI是印度尼西亚全国适用的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对于打算进入印度尼西亚市场的产品,必须符合SNI标准。
4.8 非税务合规要求
外资公司需要根据其在印尼的业务活动向相关当局提交报告,包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投资实现报告、人力和员工福利报告、外籍员工使用报告、公司贷款报告、外汇和审慎原则报告等。
4.9 薄记要求
纳税者必须在印尼保持适当的簿记至少10年,包括作为会计记录基础的所有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只能存放在印尼。
4.10 审计要求
以下公司必须有审计的财务报表:从公众积累资金的公司、发行债务工具的公司、上市公司、国有公司、资产和/或营业额至少为50亿印尼盾的公司和法律要求的其他公司。
退出企业
5.1 清算程序
企业(可以是法人实体,也可以是非法人实体)的清算一般涉及以下程序:召开股东大会、在报纸上宣布清算和资产分配计划、向债权人付款、取消或吊销所有公司执照、将清算收益分配给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宣布清算人无罪并解除其职务、将清算结果通知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与人权部、在报纸上公布清算结果。
税收
6.1 国家税务局
除地区税由地区政府管理和征收外,大部分税收由税务总局统一管理。
6.2 企业所得税(CIT)
本土公司就其全球收益进行征税,非本土公司仅对印度尼西亚的境内收益进行征税。一般而言,从2022财年开始实施22%的统一公司税。
6.3 个人所得税
印度尼西亚的个人居民按其全球总收益减去许可的扣除额和非应税收益进行征税。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为纳税居民:居住在印度尼西亚;在任意12个月内在印度尼西亚停留超过183天;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在印度尼西亚停留,并打算居住在印度尼西亚。
6.4 增值税和奢侈品销售税
增值税是针对“交付”应税商品和提供应税服务征收的税项。一般而言,自2022年4月1日起,标准税率为11%,且最迟将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变为12%。
6.5 其他税项
其他税项包括房地产税、遗产税、印花税、消费税和碳税。
6.6 社会保障和退休金缴款
印度尼西亚并未设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但设有员工社会保障计划(由BPJS或Jamsostek设立),如果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死亡、高龄(55岁)以及生病或住院,则可以提供赔偿。
6.7 双重税收减免
外国抵税优惠从境外获取收益的本土公司有权就该收益所支付的境外税款享受单边税收抵免。
6.8 常设机构
如果在印度尼西亚进行的某些活动的持续时间超过了一个特定的时间段,那么可能会导致常设机构的建立。
6.9 税务会计
纳税者必须在印尼保持适当的簿记至少10年,包括作为会计记录基础的所有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只能存放在印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