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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点评

2024-12-24赵雪芹、杜秦川国联证券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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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点评

证券研究报告 政策研究|点评报告 《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点评 请务必阅读报告末页的重要声明 2024年12月24日 证券研究报告 |报告要点 2024年12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国结算发布《关于对沪、深市场A股分红派息手续费实施优惠措施的通知》通知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规范央企开展市值管理。通知从多方面涵盖了规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举措。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改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基础开展有利于提高投资价值的并购重组是提升市值的重要手段。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等对改进市值管理也产生重要促进作用。加大上市公司分红激励有利于推动上市公司增强投资者回报 |分析师及联系人 赵雪芹 SAC:S0590521030001 杜秦川 请务必阅读报告末页的重要声明1/4 政策研究|点评报告 2024年12月24日 《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点评 相关报告 1、《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解读》2024.12.15 2、《加强超常规逆周期调节:12月9日政治局会议点评》2024.12.10 扫码查看更多 事件 2024年12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国结算发布《关于对沪、深市场A股分红派息手续费实施优惠措施的通知》。 通知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规范央企开展市值管理 我们认为,发布相关通知是为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部署,推动中央企业高度重视控股上市公司市场价值表现,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规范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通知从多方面涵盖了规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举措 我们认为,通知从多方面系统涵盖了有利于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包括:着力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积极开展有利于提高投资价值的并购重组,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全面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主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完善增强投资者信心的制度安排,健全市值管理工作制度机制,严守依法合规底线。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改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改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基础。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是中央企业开展生产经营、参与市场竞争的主要载体,也是稳定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稳步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是夯实市值管理工作基础。 开展有利于提高投资价值的并购重组是提升市值的重要手段 我们认为,推动企业内部优质资源进一步向控股上市公司汇聚,支持控股上市公司围绕提高主业竞争优势、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实施并购重组,开展有利于提高投资价值的并购重组等,都是提升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的重要手段 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等对改进市值管理也产生重要促进作用 我们认为,通知采取的其他措施,如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全面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主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完善增强投资者信心的制度安排,健全市值管理工作制度机制,严守依法合规底线等,这些措施都将有助于规范和促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改进市值管理,也将对提升市值产生重要促进作用。 加大上市公司分红激励有利于推动上市公司增强投资者回报 我们认为,中国结算公司决对沪、深市场A股分红派息手续费实施减半收取的优惠措施,即按照派发现金总额的0.5‰收取分红派息手续费,手续费金额超过150万元以上的部分予以免收,这些举措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加大分红激励力度,这有力于推动上市公司增强投资者回报,有利于形成投融资良性的循环。 风险提示:1)经济出现重大变化;2)政策效果不及预期;3)政策落地不及预期 1.风险提示 政策研究|点评报告 1)经济出现重大变化,如消费、财政收入等经济数据出现波动; 2)政策效果不及预期,如降息、降准等政策实际效果不及预期; 3)政策落地不及预期,如财政支出等对经济增速的影响不及预期; 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 评级 说明 报告中投资建议所涉及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另有说明的除外)。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6到12个月内的相对市场表现,也即:以报告发布日后的6到12个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基准。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北交所市场以北证50指数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摩根士丹利中国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纳斯达克综合指数或标普500指数为基准;韩国市场以柯斯达克指数或韩国综合股价指数为基准。 股票评级 买入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大于10% 增持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在5%~10%之间 持有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在-5%~5%之间 卖出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小于-5% 行业评级 强于大市 相对表现优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 中性 相对表现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持平 弱于大市 相对表现弱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 评级说明 政策研究|点评报告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在此声明:我们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本报告所表述的所有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我们对标的证券和发行人的个人看法。我们所得报酬的任何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投资建议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联系。 法律主体声明 本报告由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机构制作,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以下统称为“国联证券”。本报告的分销依据不同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由国联证券于该国家或地区的具有相关合法合规经营资质的子公司/经营机构完成。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接受中国证监会监管,负责本报告于中国(港澳台地区除外)的分销。 国联证券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具备香港证监会批复的就证券提供意见(4号牌照)的牌照,接受香港证监会监管,负责本报告于中国香港地区的分销。本报告署名研究人员所持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分析师资质信息和香港证监会批复的牌照信息已于署名研究人员姓名处披露。 权益披露 国联证券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跟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并没有任何投资银行业务关系,且雇员或其关联人士没有担任本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或发行人的高级人员。 一般声明 除非另有规定,本报告中的所有材料版权均属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获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及其附属机构(以下统称“国联证券”)。未经国联证券事先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发送或者复制本报告及其所包含的材料、内容。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均为国联证券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 本报告是机密的,仅供我们的客户使用,国联证券不因收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国联证券的客户。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我们认为可靠的已公开资料,但国联证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中的信息、意见等均仅供客户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邀请或要约。该等信息、意见并未考虑到获取本报告人员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客户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家的意见。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国联证券及/或其关联人员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该等意见、评估及预测无需通知即可随时更改。过往的表现亦不应作为日后表现的预示和担保。在不同时期,国联证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 国联证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可能会依据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而口头或书面发表与本报告意见及建议不一致的市场评论和/或交易观点。国联证券没有将此意见及建议向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的义务。国联证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特别声明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国联证券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提及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金融产品等各种金融服务。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国联证券及/或其相关人员可能存在影响本报告观点客观性的潜在利益冲突,投资者请勿将本报告视为投资或其他决定的唯一参考依据。 版权声明 未经国联证券事先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和引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和引用者承担。 联系我们 北京: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08号玖安广场A座4层上海: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88号星立方大厦8层 无锡: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6楼深圳: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68号卓越时代广场1期1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