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百慕大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76 中期报告 2024 有关前瞻性陈述之提示声明 本报告载有若干关于蒙古能源有限公司(“蒙古能源”或“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营运及业务之前瞻性陈述及意见。该等前瞻性陈述及意见与本公司之(其中包括)目标、目的、策略、意向、计划、信念、预期及估计有关,一般使用前瞻性字词,例如相信、预期、预料、估计、计划、预测、目标、可能、将会或可能于未来发生或预期于未来发生之其他行动结果。阁下不应过份依赖该等仅适用于本报告发表日期之前瞻性陈述及意见。该等前瞻性陈述及意见乃基于本集团自有的资料,以及本集团相信为可靠之其他来源资料。 我们之实际业绩可能有别于该等前瞻性陈述及意见所明示或暗示者,以致影响本公司之股份市价。阁下亦应阅读我们就各项交易发出之通函、公告及报告所载的风险因素,该等风险因素乃被视为纳入本报告并构成本报告之一部分,以及就相关事项作出保留之声明。倘有任何前瞻性陈述或意见未能落实或被证明不正确,本集团或其任何董事或高级人员概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否则蒙古能源并无承诺更新本报告内所载任何前瞻性陈述或意见。 目录 目录2主席报告 15企业管治及其他资料 21简明综合财务报表 主席报告 致各股东: 本人谨代表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在此提呈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财政期间”)之中期业绩如下: 概览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本集团主要业务为煤炭开采及勘探,由本公司于蒙古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MoEnCoLLC(“MoEnCo”)营运。本集团之主要项目为蒙古西部胡硕图焦煤项目。本集团向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及蒙古之客户出售焦煤及动力煤。胡硕图煤矿位于蒙古西部科布多省乌兰巴托以西约1,350公里。其距离新疆塔克什肯边境约311公里,由本集团修建之胡硕图公路连接。 于本财政期间,本集团生产约4,244,300吨(二零二三年:2,680,600吨)毛煤(“毛煤”),于本期间售予客户约1,031,228吨(二零二三年:1,048,598吨)煤炭,包括焦精煤、动力煤及原煤。 业绩分析 收入 于本财政期间,蒙古能源收入持续增长。本集团上下一心,共同努力,成功提高产能及销量。于本财政期间,本集团售出约1,006,900吨(二零二三年:906,700吨)焦精煤、约24,300吨(二零二三年:141,800吨)动力煤及约28吨(二零二三年:98吨)原煤。焦精煤、动力煤及原煤扣除销售税后之平均售价分别约为每吨1,685.7港元(二零二三年:1,714.2港元)、44.0港元(二零二三年:19.3港元)及719.9港元(二零二三年:690.1港元)。焦精煤平均售价于本财政期间温和下跌,反映中国焦煤持续供过于求,市场情绪趋于谨慎。 销售成本 销售成本包括采矿成本、煤炭加工成本、运输成本、煤渣处理成本及其他相关经营开支。本财政期间之销售成本约为 1,059,2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978,500,000港元)。销售成本整体增加乃由于销售活动增加。销售成本分为现金成本 1,027,6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947,000,000港元)及非现金成本31,6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31,500,000港元)。 2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中期报告20243 主席报告(续) 毛利 本财政期间之毛利约为640,7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578,700,000港元)。毛利率约为37.7%(二零二三年:37.2%),与二零二三年基本持平。 其他收益及亏损 其他净亏损改善乃主要由于本财政期间内人民币走强,汇兑净亏损减少约10,900,000港元。 行政开支 行政开支大幅减少,主要是由于上一财政年度同期就与蒙古税务局对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零年税务期间所进行之税务审计有关的税务罚款及不当损失作出一次性拨备。 可换股票据衍生工具部分之公平值变动 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发行之可换股票据(“二零二零年可换股票据”)包含债务及衍生工具部分。二零二零年可换股票据之兑换期权衍生工具须于各报告期末重新计量,于本财政期间确认公平值变动产生之收益为165,0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326,300,000港元)。于本财政期间末就兑换期权衍生工具进行估值所使用二项式估值模式之主要输入值已于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8(a)详述。 胡硕图相关资产(“矿场资产”)之可收回金额评估 于本财政期间末,本集团委聘一名独立合资格专业估值师厘定矿场资产之可收回金额。矿场资产之可回收金额乃基于贴现现金流量模式厘定,该模式纳入本集团管理层就胡硕图矿场使用年期内焦煤价格走势、焦煤级别、产能及生产率、未来资本开支、通胀率及生产成本等作出之最佳估计。现金流量预测覆盖整体运营之预计年期。有关售价趋势、经营及资本成本、销量、通胀率及贴现率之主要假设尤其重要,可回收金额之厘定比较容易因该等重要假设之变动而受到影响。 主席报告(续) 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贴现现金流量模式所用之主要假设载列如下: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四年 附注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贴现率 (a) 28.66% 35.06% 焦煤现时每吨平均价格 (b) 184美元 213美元 通胀率 (c) 2.02% 2.22% 预计自期╱年末后未来四年期间焦煤价格之 平均全年增长率 (d) -0.25% -4.26% 全年预测销量(吨) 1.9百万 1.9百万 附注: (a)贴现率为除税前贴现率,乃根据本集团之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得出,并经作出适当调整以反映胡硕图煤矿之特定风险。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及债务及权益成本,并基于本集团及可资比较同业公司之平均资本架构作出加权处理。权益成本乃根据本集团投资者之投资预期回报及基于可资比较同业公司之公开可得市场数据计算得出。债务成本则基于可资比较同业公司计息借款之借贷成本计算得出。贴现率较上期有所变动,乃由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包括无风险利率)更新及其他风险溢价因素之综合作用所致。所采用之无风险利率乃中国十年期政府债券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之孳息率。风险溢价因素则为反映胡硕图煤矿之业务风险; (b)焦煤现时平均价格乃基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前后签订之最新销售合约予以更新; (c)通胀率乃参考外部市场研究数据后予以更新;及 (d)预计平均全年增长率乃基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之最新公开可得市场数据予以更新。就贴现现金流量模式余下期间而言,增长率与通胀率相同。 根据可收回金额评估,于本财政期间已确认减值亏损598,5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减值亏损660,900,000港元)。矿场资产可收回金额减少主要由于焦煤现时每吨平均价格较上一财政年度下降13.6个百分点。 财务成本 财务成本之主要组成部分为可换股票据之实际利息开支、来自一名董事的垫款之利息费用以及贷款票据之实际利息开支。本公司发行之可换股票据债务部分之利息费用乃按实际年利率14.26厘(二零二三年:14.26厘)计算。来自一名董事的垫款之利息费用乃按香港最优惠年利率加3厘计算,计算方法与以往财政年度相同。贷款票据之利息按实际年利率22.37厘(二零二三年:22.37厘)计算。 4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中期报告20245 主席报告(续) 市场回顾 焦煤亦称为冶金煤,主要用于钢铁行业。其为炼钢过程中之重要材料。焦煤需求主要来自中国。因此,中国钢铁市场的表现影响我们的生产及规划。 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全球经济表现坚挺。经济表现好于预期,主要得益于亚洲强劲的出口,尤其是科技行业的出口。中国方面,国内消费复苏及出口增长仍是经济复苏的驱动力。除美国及日本外,大多数国家均录得正增长。 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尽管国内外挑战不断涌现,中国经济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二零二四年首六个月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达人民币61.68万亿元(8.49万亿美元)。第二季度,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4.7%,略低于第一季度的5.3%。首六个月,由于利率持续下降,外部需求逐步增加,中国出口增长了6.9%。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7%,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9%,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0.6%。 根据世界钢铁协会近期发布的数据,今年首九个月全球粗钢产量为1,394百万吨,同比下降1.9%。全球需求疲弱,价格不稳定,制造及建筑业尤为突出。在此期间,中国仍然是全球最大的粗钢生产国,钢铁产量为768.5百万吨,同比下降3.6%,主要原因是房地产行业萎缩及基础设施投资进展不顺。 煤炭方面,根据国际能源署(“国际能源署”),受中国和印度强劲增长的推动,二零二三年全球煤炭需求增长2.6%,达到87亿吨,创下历史新高。煤炭需求量增加主要是由于发电和工业领域的需求量增加。尽管二零二四年上半年中国、印度及越南的煤炭需求均有增长,但这一增长被欧洲的煤炭需求下降所抵销。预计二零二四年全年全球需求将总体保持稳定。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二零二四年一月至九月,中国原煤产量为34.8亿吨,同比增加0.6%。除国内煤炭生产外,同期中国进口煤炭3.9亿吨,同比增长11.9%。 二零二四年首九个月,中国煤炭开采及洗选工业企业的溢利总额为人民币4,595亿元,同比下降21.9%。国内煤炭消费量低于预期,供应充足。 主席报告(续) 二零二四年上半年,中国共进口焦煤57.38百万吨,同比增长25.8%,主要来自蒙古及俄罗斯。 蒙古是中国最大的焦煤供应国。二零二四年首九个月,中国从蒙古进口焦煤超过43.41百万吨,同比激增15.2%,主要是由于中国的需求增加以及蒙古煤炭具有成本竞争力。据当地媒体引用蒙古财政部的消息称,根据目前的趋势,估计今年蒙古各类煤炭的出口总量可能达到75百万吨。 业务回顾 煤炭销售 于本财政期间,我们向中国及蒙古客户销售焦煤、动力煤及原煤录得收入1,699,900,000港元,较上一个财政期间增加9.2%。 煤炭生产 于本财政期间,本集团完成约8,759,300立方米(“立方米”)之土石方剥离工程量(二零二三年:8,927,100立方米),旨在使煤层外露以便随后之煤炭开采工作。毛焦煤及动力煤之产量分别为约2,035,600吨及2,208,700吨(二零二三年毛焦煤及动力煤:分别为1,582,200吨及1,098,400吨)。 煤炭加工 于本财政期间,约1,236,200吨毛煤(二零二三年:950,100吨)经干选煤炭处理厂加工,产生约978,900吨原焦煤(二零二三年: 784,400吨)。平均回收率为79.2%。原焦煤在付运予客户前会先出口至新疆作进一步洗选。 在新疆,约1,700,700吨原焦煤(二零二三年:1,402,900吨)经洗煤厂加工,产生约1,134,400吨焦精煤(二零二三年:987,700 吨)。平均回收率为66.7%。 煤炭运输 除矿山工作承办商外,集团聘用拥有重型卡车之外聘煤炭运输公司,为煤炭出口提供煤炭运输服务。于本财政期间,约1,662,300吨原焦煤(二零二三年:1,397,900吨)从蒙古运送至新疆。 6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中期报告20247 主席报告(续) 客户及销售 于本财政期间,集团与客户概无签订主煤炭合约。期间内的实际销售价格及付运煤炭数量由集团与客户不时(通常以每月为基础)磋商及共同协定。销售合约乃根据实际交付之焦精煤(清洗后)进行结算。 于本财政期间,集团已向最大客户销售约531,700吨焦精煤,占集团于本财政期间之收入约53.2%。一般而言,集团的煤炭生产及付运与市场及其他状况以及集团与客户不时进行的运输磋商紧密连系。于本财政期间,除最大客户外,我们在新疆还有八名焦煤客户。 许可证 于本财政期间,本集团持有十项矿产许可证,包括九项采矿许可证(其中八项与胡硕图业务有关,一项与胡硕图以外区域之业务有关)及一项勘探许可证。有关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