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季度全球ESG监管政策发展报告 目录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和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发布温室气体披露互操作性文件6 温室气体披露互操作性文件6 GRI305标准与IFRSS2标准的关系6 GRI305标准与IFRSS2标准的调整7 ISSB发布首份司法管辖区可持续准则采用指南概览8 可持续准则采用指南概览8 可持续准则采用指南概览的背景8 司法管辖区如何采用可持续准则8 司法管辖区可持续准则应用事项9 净零银行业联盟发布新版气候目标设定指南10 气候目标设定指南10 气候目标设定指南的更新10 气候目标设定指南的关键原则10 气候目标设定指南的具体内容11 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发布采矿业可持续披露标准12 采矿业可持续披露标准12 采矿业与可持续发展介绍12 采矿业的实质性事项12 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发布新版生物多样性披露标准14 生物多样性披露标准14 基于生物多样性管理的披露14 基于生物多样性内容的披露15 欧盟计划制定2040年气候目标17 2040年气候目标17 欧盟2040年气候目标的背景17 欧盟2040年气候目标的内容17 设定2040年气候目标的效益18 欧央行发布2024-2025气候与自然计划19 欧央行的气候与自然行动19 气候与自然计划的重点领域19 欧洲财务报告咨询小组发布中小企业可持续报告准则意见稿21 中小企业可持续报告准则意见稿21 已上市中小企业可持续报告准则意见稿21 非上市中小企业可持续报告准则意见稿22 欧洲银行管理局发布ESG风险敞口分类方法调查23 ESG风险敞口分类方法调查23 ESG风险敞口分类方法调查内容23 欧洲银行管理局发布ESG风险管理草案24 ESG风险管理草案24 银行业ESG风险管理现状24 ESG风险的识别和衡量24 银行业ESG风险管理措施25 欧洲银行管理局推出绿色贷款标签26 绿色贷款标签26 绿色贷款市场的发展26 绿色贷款标签的设计26 欧洲银行管理局的建议27 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发布可持续信息执行指南草案建议28 可持续信息执行指南草案28 可持续信息执行指南草案介绍28 SMSG对可持续信息执行指南草案的建议28 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发布欧盟绿色债券监管咨询文件30 欧盟绿色债券监管咨询文件30 高级管理层和分析资源30 稳健审慎的管理和利益冲突30 分析师的知识和经验31 评估活动的外包31 登记表格、模板和程序31 英国计划监管ESG评级供应商32 ESG评级供应商监管32 英国绿色行业发展措施32 美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规则34 上市公司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规则34 上市公司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现状34 上市公司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内容35 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发布可持续金融发展措施 ...........................................................................................................................38 香港可持续金融发展计划38 香港可持续金融发展措施38 新加坡计划引入强制性气候披露39 强制性气候披露39 强制性气候披露的具体要求39 全球ESG监管政策发展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和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发布温室气体披露互操作性文件1 温室气体披露互操作性文件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和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发布温室气体披露互操作性文件,旨在规范基于不同准则的温室气体信息披露。 企业在温室气体披露中可能遵循GRI305标准或者IFRSS2标准,为了加强Scope123数据的一致性,IFRS和GRI将两者的披露口径做出调整,以便降低企业的披露成本,已经采取GRI305标准做出温室气体披露的企业可以直接调整获得IFRSS2标准要求的信息。 GRI305标准与IFRSS2 标准的关系 GRI305标准与IFRSS2标准具有一定相似性,两者都参考了 温室气体排放协定,要求企业披露温室气体统计方法、输入变量和假设等。两者都涵盖了主要的温室气体,例如二氧化碳、甲烷等,且都按照Scope1、Scope2、Scope3指标将这些温室气体转换为二氧化碳数量进行披露。 在温室气体披露方面,GRI305标准和IFRSS2标准也存在一定区别。例如在将其他温室气体转换为二氧化碳时,需要用到全球升温潜势,GRI305标准要求企业使用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最新版报告中数据,而IFRSS2标准要求企业使用在披露期内最新的IPCC数据。这可能使得IPCC在更新GWP时,导致GRI标准和IFRSS2标准的数据不同。 此外,GRI305标准要求企业披露基于市场范围的Scope2数据,并要求企业将Scope1和Scope3生物二氧化碳排放量与总排放量分开披露,IFRSS2标准均未要求披露这些信息。在使用GWP时,IFRSS2只需要企业披露转换后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而GRI305标准要求企业披露转换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温室气体。 1https://www.todayesg.com/issb-gri-ghg-disclosures/ IFRSS2标准同样存在一些GRI 305标准中未提到的信息披露要求。例如IFRSS2标准要求企业根据不同的会计主体分别披露碳排放信息,并要求企业在从事资产管理、商业银行或保险服务时披露这些金融活动涉及的Scope3信息。IFRSS2标准还包括一些碳排放减免要求,并对价值链上下游做出更准确的定义。 GRI305标准与IFRSS2 标准的调整 自2022年以来,IFRS就与GRI开始展开合作,协调可持续相关信息披露的工作。GRI305标 准的发布时间为2016年,IFRSS2标准的发布时间为2023年, GRI305标准的使用时间更长, 因此很多企业已经依据GRI305标准进行了多次信息披露。IFRSS2标准的推出旨在为全球提供一致性的信息披露模板,考虑到GRI305标准的应用已经相对成熟,IFRSS2标准需要提供一些调整方法,使企业能够很快适应两种标准的转换。 为了提高温室气体披露互操作性,IFRS和GRI发布的文件对两个标准涉及的信息披露做出对比,企业在选择某个标准完成信息披露后,可以按照文件中的标准调整披露口径,得到符合另一个标准的温室气体数据。例如基于IFRSS2标准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可以披露使用GWP的计算过程,从而使数据符合GRI标准。 ISSB发布首份司法管辖区可持续准则采用指南概览2 可持续准则采用指南概览 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发布首份司法管辖区可持续准则采用指南概览,旨在帮助全球各个司法管辖区制定与ISSB可持续准则相关的监管要求。 本次发布的可持续准则采用指南概览基于ISSB在去年第二季度提出的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和气候相关可持续披露标准。ISSB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发布可持续准则采用指南的正式版,加强全球可持续信息披露的一致性。 可持续准则采用指南概览的背景 作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的一部分,ISSB致力于为全球提供一致性的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IFRS会计准则实际上已经成为财务报告的全球化语 言,并在众多司法管辖区得以应用。这些准则能够帮助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鼓励全球投资,并减少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风险溢价。 在发布IFRSS1和IFRSS2后,ISSB正在采用多种措施,鼓励全球司法管辖区采用可持续准则。例如,ISSB已经在两项准则中纳入比例机制,并针对第一个年度报告期提供披露豁免,ISSB还与多个监管机构针对制定可持续监管政策进行讨论。本次发布的可持续准则采用指南概览,也是ISSB提供的重要措施。 司法管辖区如何采用可持续准则 ISSB认为司法管辖区可以在法律或监管框架中引入可持续发展相关披露要求,以便提高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有效性,确保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并满足投资者需求。各个司法管辖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做出选择,在使用ISSB标准的情况下,还可以纳入额外的信息披露要求。 2https://www.todayesg.com/issb-preview-of-jurisdictional-guide/ 司法管辖区的监管机构需要向市场参与者提供有关可持续准则的解释,例如使用ISSB标准的理由,基于实际情况的路线图,以及ISSB标准涉及的主体等。ISSB建议各个司法管辖区采用分阶段的方式,逐步采用可持续标准,并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增加要求。一些已经基于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和全球报告倡议组织进行披露的司法管辖区,在向可持续披露过渡时会更加容易,因此一些关键要素已经内置在ISSB标准中。 为了提高监管机构在可持续披露方面的能力,IFRS正在制定一项监管实施计划,支持司法管辖区采用ISSB标准。监管实施计划将介绍ISSB标准相关的流程、采用理由以及如何将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可持续披露实践结合考虑。 司法管辖区可持续准则应用事项 ISSB为司法管辖区提供了可持续准则的一系列应用事项,这些事项决定了司法管辖区如何应用ISSB准则,以及有关可持续披露框架的关键要素。常见的应用事项如下: 监管地位:司法管辖区需要制定法律文件,应用ISSB准则; 一致程度:司法管辖区需要明确可持续准则与ISSB准则的一致程度; 目标主体:司法管辖区需要规定符合ISSB准则的主体; 披露安排:司法管辖区需要明确可持续披露是否位于通用财务报告; 生效日期:司法管辖区需要制定可持续披露的生效日期; 过渡豁免:司法管辖区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豁免初期要求; 额外披露:司法管辖区需要确定是否增加额外披露要求; 净零银行业联盟发布新版气候目标设定指南3 气候目标设定指南 净零银行业联盟发布新版气候目标设定指南,旨在加强银行业的气候承诺,帮助行业达成2050年净零目标。 净零银行业联盟已有近150个签署方,其资产管理规模达到75万亿美元,占全球银行总资产的40%。签署方已经向电力、能源、房地产等碳密集型行业提供净零融资。 气候目标设定指南的更新 新版气候目标设定指南基于NZBA在2021年发布的第一版指南进行调整,反映了近三年银行业净零发展的新趋势。新版指南仍保留了相同的总体目标和关键准则,签署方承诺在2050年或之前实现净零排放, 并基于科学设定2030年的碳减排目标。 本次指南首次将净零的目标范围扩大到银行的资本市场活动,NZBA认为银行在发行股票和债券时为客户提供的承销服务可能造成温室气体排放,因此需要将其纳入计算范畴。新版指南还对近三年的净零方法、数据等进行了更新。 气候目标设定指南的关键原则 新版气候目标设定指南基于以下如下关键原则制定: 目标:在本世纪末将全球升温限制在1.5摄氏度,并基于科学 方法实现2050年净零目标; 范畴:提供签署方在贷款、投资和资本市场业务中的碳排放衡量框架,包括Scope1、Scope2和Scope3数据,并随着数据质量和客户信息披露的完善不断增加; 计划:签署方需要设定2030年 和2050年的净零目标,并每五年设定新的中期目标,目标中应当包含计划采取的行动; 3https://www.todayesg.com/net-zero- banking-alliance-climate-guidelines/ 覆盖范围:签署方需要在数据和方法允许的情况下,披露对行业排放和财务表现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这些信息应当符合监管允许披露的要求; 治理:签署方设定的目标需要由银行最高管理层通过,并监督进展; 实施:签署方在加入NZBA18个月内需要制定气候目标,并每年披露进展。在今年4月之后所有制定的目标需要符合新版气候目标设定指南的要求; 气候目标设定指南的具体内容 新版气候目标设定指南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 准则1:银行需要独立制定并公开披露长期和中期气候目标,以便实现2050年净零。银行需要提供Scope1、Scope2和Scope3碳排放数据,并提供披露中使用的方法、基准、情景信息,并在发布目标之后的一年内披露过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