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四项管制物项:
新增三项外国直接产品规则:
增加对超级计算机和国内半导体制造最终用途的管控。
对“美国人”在华提供的特定“支持”活动设置限制:禁止“美国人”未经许可对中国境内的半导体制造工厂开展芯片开发或生产提供支持。
设立供应链缓冲工具:设立临时通用许可(TGL),为非中国最终用户提供缓冲。
过渡期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