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本文研究了2020年中国债券市场注册制改革对企业债发行利差的影响。研究发现,注册制改革后,企业债绝对利差有所下降,但相对利差显著上升,表明政府隐性担保的下降使得主体资质和承销商声誉对债券定价的影响更加重要。
关键数据
- 注册制改革后,企业债平均发行名义利差降低了11.3bp。
- 注册制改革后,企业债平均发行相对利差上升了24.9bp。
- 注册制改革后,国有企业债发行数量略有减少,发债主体资质大幅提高。
- 注册制改革后,低资质企业债发行利差提升更明显,高声誉承销商降低企业债利差的作用增强。
研究结论
- 注册制改革降低了监管部门对债券的隐性担保,提高了债券发行的市场化定价。
- 注册制改革后,主体资质对利差的作用性增强,低资质主体发行利差在注册制之后提升更多。
- 注册制改革后,高声誉承销商降低企业债利差的作用增强。
- 公司债注册制改革后,公司债发行利差显著降低,但相对于中期票据来说,公司债发行利差没有显著变化。
启示与建议
- 政策制定者需要继续推进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制度改革,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明确监管部门权责归属,健全债券违约处置机制。
- 债券发行主体需要提升经营与管理质量,降低信用风险,并注重选择高声誉承销商。
- 承销商等中介机构需要提升执业质量,经营良好声誉,并明确自身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