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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和本市大规模设备更新相关政策汇编-上海市发改委

2024年国家和本市大规模设备更新相关政策汇编-上海市发改委

目录 一、国家相关政策文件 1.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发〔2024〕7号1 2.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4〕53号10 3.关于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城规〔2024〕2号18 4.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交规划发〔2024〕62号25 5.关于印发《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社会〔2024〕718号33 6.关于印发《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社会〔2024〕701号38 7.关于印发推动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社会〔2024〕737号44 8.关于印发《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市监标技发〔2024〕34号53 9.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银发〔2024〕72号89 10.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 财金〔2024〕54号92 11.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98 12.关于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交运函〔2024〕390号105 13.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 交规划发〔2024〕90号115 14.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农办机〔2024〕4号119 二、上海市相关政策文件 15.关于印发《上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计划(2024-2027 年)》的通知行动文件 沪府发〔2024〕5号127 16.关于印发《上海市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创新产品扩大应用的专项行动》的通知 沪经信技〔2024〕355号137 17.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7)》 沪建综计联〔2024〕380号147 18.关于印发《上海市交通领域大规模设施设备更新专项工作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沪交科〔2024〕501号154 19.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领域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沪教委发〔2024〕76号163 20.关于印发《上海市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行动计划》(2024-2027)的通知 沪文旅发〔2024〕79号168 21.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卫生领域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沪卫财务〔2024〕26号174 22.关于印发《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 沪商市场〔2024〕108号180 23.关于印发《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计划》的通知沪市监标创〔2024〕295号186 24.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 沪经信规范〔2023〕5号199 25.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 沪经信规范〔2019〕1号205 26.关于印发《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经信规〔2015〕101号216 27.关于印发《鼓励金山地区氮氧化物超量减排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环监测〔2024〕21号223 28.上海市煤电机组升级改造项目资金扶持办法227 29.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 沪住建规范联〔2020〕2号234 30.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沪建房管联〔2019〕749号243 31.关于印发《上海市节水减排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254 32.关于印发《上海市交通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交行规〔2022〕5号261 33.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环规〔2024〕10号270 34.关于发布《上海市鼓励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环规〔2024〕8号278 35.上海市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办法(2021版) 沪发改规范〔2021〕13号285 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发〔202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将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既利当前、更利长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现就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大幅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结合各类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差异化需求,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支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引导商家适度让利,形成更新换代规模效应。 ——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品设备,提升安全可靠水平,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破除地方保护。 ——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加快制定修订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标准。 统筹考虑企业承受能力和消费者接受程度,有序推动标准落地实施。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 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电力、机械、航空、船舶、轻纺、电子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分行业分领域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 (二)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分类推进更新改造。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进各地自来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有序推进 供热计量改造,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持续实施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 (三)支持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强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大力支持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完善新能源动力船舶配套基础设施和标准规范,逐步扩大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生物柴油动力、绿色甲醇动力等新能源船舶应用范围。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阶段,扎实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 (四)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推进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五)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流通堵点,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组织开展全国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并引导行业有序竞争。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推进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建设。 (六)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 (七)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样板间,提供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八)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支持建设一批集中分拣处理中心。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支持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发展。 (九)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平台内经销企业、用户的评价机制,加强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 (十)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在风电光伏、航空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十一)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支持政策,研究扩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制度覆盖范围。支持建设一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积极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探索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再生塑料、再生金属等再生材料使用情况信息化追溯系统。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