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致激光 NEEQ:832861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MiracleLaserSystems,Inc 年度报告摘要 2019 一.重要提示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的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彭国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谈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谈艳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谈艳 是否具备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是 电话 027‐87801367 传真 027‐87805568 电子邮箱 tyan@miraclelaser.com 公司网址 http://www.miraclelaser.com/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3号未来之光7栋3楼430074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www.neeq.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董事会办公室 二.主要财务数据、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296,209,343.25 285,502,340.84 3.75%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9,550,334.21 240,063,202.69 3.95%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4.16 4.00 3.9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5.15% 15.39% ‐ 资产负债率%(合并) 15.75% 15.92% ‐ 流动比率 5.49 5.07 ‐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222,069,136.30 230,548,855.98 ‐3.68%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487,131.52 37,068,680.15 ‐25.85%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5,777,948.53 32,868,130.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141,613.36 40,146,592.79 ‐12.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11.23% 16.3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10.53% 14.5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 0.62 ‐25.81% 2.2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58,125,000 96.88% 0 58,125,000 96.88%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5,625,000 42.71% 0 2,562,500 42.71% 董事、监事、高管 625,000 1.04% 700,000 1,325,000 2.21% 核心员工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1,875,000 3.13% 0 1,875,000 3.13%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875,000 3.13% 0 1,875,000 3.13% 董事、监事、高管 1,875,000 3.13% 0 1,875,000 3.13% 核心员工 总股本 60,000,000 ‐ 0 60,00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92 2.3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创新层)/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情况(基础层)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股比例% 期末持有 限售股份数量 期末持有无 限售股份数量 1 武汉泽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5,000,000 0 25,000,000 41.67% 0 25,000,000 2 武汉楚商资本优选股权投资基金中心 4,500,000 ‐299,000 4,201,000 7.00% 0 4,201,000 (有限合伙) 3 上海来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4,000,000 0 4,000,000 6.67% 0 4,000,000 4 湖北高金生物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3,000,000 0 3,000,000 5.00% 0 3,000,000 5 中誉宏尚 (武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940,000 0 2,940,000 4.90% 0 2,940,000 6 彭国红 2,500,000 0 2,500,000 4.17% 1,875,000 625,000 7 武汉至华投资有限 公司 0 1,765,000 1,765,000 2.94% 0 1,765,000 8 郑楹 0 1,202,000 1,202,000 2.00% 0 1,202,000 9 武汉赛伯乐妇女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200,000 0 1,200,000 2.00% 0 1,200,000 10 武汉光谷人才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1,000,000 0 1,000,000 1.67% 0 1,000,000 11 中誉富邦 (武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0 0 1,000,000 1.67% 0 1,000,000 合计 45,140,000 2,668,000 47,808,000 79.69% 1,875,000 45,933,000 普通股前十一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彭国红是武汉泽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法人及执行董事;另外股东中誉宏尚(武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中誉富邦(武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中誉厚德(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除此之外,公司其他前十一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关联 关系。 2.4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彭国红。彭国红直接持有本公司4.17%的股份,并持有泽奇科技71.59%的股权,是泽奇科技控股股东,而泽奇科技持有本公司41.67%的股份,故彭国红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45.84%的股份,并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彭国红女士,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武汉楚天光电子公司行政秘书、公关部部长,楚天集团企业策划部部长,武汉夏普兰楚天医疗激光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9月至2014年9月历任奇致激光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2年1月当选为第十二届武汉市政协委员,现任湖北省工商联美容化妆品商会副会长、湖北省激光学会医用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激光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皮肤病与皮肤美容分会副主任委员,2014年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三.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3.1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集团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集团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集团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2、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3、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3.2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3.3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