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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致激光: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09-04-奇致激光发***
奇致激光: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奇致激光 NEEQ:832861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摘要 2020 一.重要提示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的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彭国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谈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谈艳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谈艳 是否具备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是 电话 027-87801367 传真 027-87805568 电子邮箱 tyan@miraclelaser.com 公司网址 http://www.miraclelaser.com/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www.neeq.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董事会办公室 二.主要财务数据、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324,590,586.37 299,768,401.08 8.28%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60,347,757.66 237,513,734.39 9.61%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4.34 3.96 9.6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9.35% 20.21% - 资产负债率%(合并) 19.79% 20.77% - (自行添行)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179,721,149.89 210,468,881.25 -14.61%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834,023.27 24,356,404.92 18.38%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6,450,034.25 22,647,221.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783,590.90 35,141,613.36 24.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11.56% 10.3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10.60% 9.6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8 0.41 17.07% (自行添行) 2.2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58,125,000 96.88% 58,125,000 96.88%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5,625,000 42.71% 25,625,000 42.71% 董事、监事、高管 1,325,000 2.21% -700,000 625,000 1.04% 核心员工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1,875,000 3.13% 1,875,000 3.12%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875,000 3.13% 1,875,000 3.12% 董事、监事、高管 1,875,000 3.13% 1,875,000 3.12% 核心员工 总股本 60,000,000 - 0 60,00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2 2.3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创新层)/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情况(基础层)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股比例%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 数量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 量 1 武汉泽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5,000,000 0 25,000,000 41.67% 0 25,000,000 2 上海来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4,000,000 0 4,000,000 6.67% 0 4,000,000 3 武汉楚商资本优选股权投资基金中心 (有限合 伙) 4,201,000 -422,700 3,778,300 6.30% 0 3,778,300 4 湖北高金生物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3,000,000 0 3,000,000 5.00% 0 3,000,000 5 中誉宏尚 (武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940,000 0 2,940,000 4.90% 0 2,940,000 6 彭国红 2,500,000 0 2,500,000 4.17% 1,875,000 625,000 7 武汉至华投资有限 公司 1,765,000 3,000 1,768,000 2.95% 0 1,768,000 8 郑楹 1,202,000 321,000 1,523,000 2.54% 0 1,523,000 9 武汉赛伯乐妇女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200,000 0 1,200,000 2.00% 0 1,200,000 10 中誉富邦 (武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0 0 1,000,000 1.67% 0 1,000,000 11 武汉光谷人才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0 0 1,000,000 1.67% 0 1,000,000 合计 47,808,000 -98,700 47,709,300 79.54% 1,875,000 45,834,300 普通股前十一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彭国红是武汉泽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法人及执行董事;另外股东中誉宏尚(武汉) 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中誉富邦(武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中誉厚德(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除此之外,公司其他前十一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关联关系。 2.4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彭国红。彭国红直接持有本公司4.17%的股份,并持有泽奇科技71.59%的股权,是泽奇科技控股股东,而泽奇科技持有本公司41.67%的股份,故彭国红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45.84%的股份,并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3.1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1.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 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以及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即2019年1月1日) 之前或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予以简化处理,即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 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适用□不适用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集团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报。——本集团的一些应收款项不满足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条件,本集团将其重分类列报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本集团将未到收款期的应收质保金重分类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本集团向客户提供维修及技术服务按合同服务期分期确认收入所收取的对价从“递延收益”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A、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B、对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的影响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a、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新收入准则下金额 2020年12月31日 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应收账款 19,783,252.13 19,783,252.13 19,890,079.63 19,890,079.63 合同资产 106,827.50 106,827.50 预收账款 21,790,508.86 21,387,369.86 合同负债 26,487,384.62 26,130,624.44 其他流动负债 1,195,491.05 1,149,112.23 递延收益 72,528.30 72,528.30 5,936,902.38 5,936,902.38 报表项目 2019年12月31日(变更前)金额 2020年1月1日(变更后)金额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应收账款 25,285,053.70 24,847,388.70 24,906,351.20 24,468,686.20 合同资产 378,702.50 378,702.50 预收账款 27,795,513.19 27,114,837.99 合同负债 30,082,072.71 29,455,767.42 其他流动负债 2,787,790.64 2,733,420.73 递延收益 5,074,350.16 5,074,350.16 b、对2020年度利润表的影响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利润表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在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 ①确认收入依据调整: 原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 A、对于先发至客户试用的商品,本集团与客户签订试用协议后发货,取得客户验收报告,公司在客户同意购买产品并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之日确认收入; B、对于直接销售的非试用商品,本集团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按约定发货,在客户验收合格并取得客户验收报告时确认收入; C、对于委托代理商出口销售的商品,在代理商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向本集团提供结算书时确认收 入; D、对于先款后货或现款现货销售零配件的客户,本集团在按销售订单要求发货时确认收入;对于以赊销方式销售零配件的客户,本集团与客户签订销售订单后按约定发货,在取得客户签收证明时确认收入。 变更后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A、设备销售 约定有安装调试义务的设备销售,本集团在与客户签订了销售合同,并取得终端客户确认的安装调试报告及客户验收文件时确认收入;未约定有安装调试义务的设备销售,本集团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并取得客户验收文件时确认收入。 B、销售配件及耗材 对于配件及耗材销售,本集团按约定发货,在取得客户收货证明时确认收入。 因确认依据调整,追溯调整跨期收入的应收账款、存货、应交税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 2018年初累计调减应收账款5,601,645.30元,调增预收款项11,215,994.70元,调增存货 5,643,802.02元,调减应交税费2,724,601.43元。 2018年末累计调减应收账款10,261,880.00元,调增预收款项12,129,950.00元,调增存货 8,312,839.10元,调减应交税费3,448,474.08元;2018年度调减营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