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深圳市麦驰物联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MichoiIotCo.,Ltd.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1号楼2201、230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F12栋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机构、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533.34万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0,133.34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目录 发行人声明1 本次发行概况2 目录3 第一节释义8 第二节概览15 一、重大事项提示15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19 三、本次发行概况19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20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22 六、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35 七、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35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36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37 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37 十一、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情况38 十二、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44 第三节风险因素45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45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52 三、其他风险53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54 一、公司基本情况54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54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57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更过程中存在的瑕疵60 五、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70 六、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摘牌情况70 七、发行人组织结构72 八、发行人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分公司情况74 九、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79 十、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88 十一、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88 十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重大违法行为情况88 十三、发行人股本情况88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95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100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101 十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及履行情况 ....................................................................................................................................101 十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的变动情况102 十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103 二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104 二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105 二十二、公司申报前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安排106 二十三、发行人员工情况121 第五节业务与技术126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126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141 三、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220 四、发行人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240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254 六、发行人与他人共享资源要素的情况274 七、发行人拥有的相关资质情况274 八、发行人主要产品及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274 九、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275 十、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292 十一、公司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情况293 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294 一、对发行人未来盈利(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影响的主要因素及重要指标分析、同行可比公司的选择294 二、财务报表297 三、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302 四、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305 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305 六、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336 七、主要税种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337 八、分部信息338 九、主要财务指标338 十、经营成果分析340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375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428 十三、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453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454 十五、盈利预测454 十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454 第七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457 一、募集资金运用、相关制度及其影响45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确定依据457 三、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与公司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471 四、实际募集资金与项目所需资金存在差异的安排471 五、项目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472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472 七、战略规划473 第八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479 一、报告期发行人有关内部控制机构设置及履职情况479 二、发行人管理层及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485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485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486 五、发行人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487 六、同业竞争489 七、关联方及关联关系490 八、关联交易495 九、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及其执行情况503 第九节投资者保护506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506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差异情况506 三、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506 四、尚未盈利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持股票所做的特殊安排或承诺506 第十节其他重要事项507 一、重要合同507 二、对外担保情况514 三、诉讼及仲裁事项514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519 第十一节声明520 一、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52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521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522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525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526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527 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530 第十二节附件531 一、备查文件531 二、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532 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具体内容542 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572 五、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574 六、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575 七、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584 第一节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术语 麦驰物联、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 指 深圳市麦驰物联股份有限公司 科瑞电子 指 公司前身“深圳市科瑞电子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沈卫民 珠海利岗 指 珠海利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珠海赢股 指 珠海赢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瑞众合投资 指 深圳市瑞众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景泰长盛 指 三亚景泰长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家和万兴 指 南京创熠家和万兴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富海投资 指 永乐富海股权投资(广东)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西藏大禹 指 西藏大禹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麦众投资 指 深圳市麦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瑞众合投资的股东 青岛中房 指 青岛中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曾经的股东 中房南宁 指 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中房南宁房地产开发公司),系发行人曾经的股东 中房上海 指 中房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曾经的股东 中房淄博 指 中房集团淄博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系发行人曾经的股东 中房肇庆 指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肇庆百花园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曾经的股东 上海中房设备 指 上海中房材料设备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曾经的股东 中房南宁技协 指 中房南宁房地产开发公司职工技术协会,系发行人曾经的股东 科瑞电子工会 指 深圳市科瑞电子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系发行人曾经的股东 麦驰安防 指 深圳市麦驰安防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麦驰社区 指 深圳市麦驰社区服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麦驰信息 指 深圳市麦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佛山安防 指 佛山市麦驰安防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安智电子 指 深圳安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系发行人子公司,目前已注销 江苏分公司 指 深圳市麦驰物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上海分公司 指 深圳市麦驰物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北京分公司 指 深圳市麦驰物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宝安分公司 指 深圳市麦驰安防技术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办事处 指 公司在北京、济南、青岛、天津、长沙、宁波、上海、海口、南昌、杭州、郑州、太原、石家庄、乌鲁木齐、银川、兰州、西安、南京、苏州、武汉、徐州、无锡、合肥、成都、贵阳、南宁、重庆、昆明、广州、东莞和佛山31个城市设立的办事处 业务代表 指 公司在哈尔滨、沈阳、大连、烟台、西宁、蚌埠、福州、珠海、汕头、茂名10个城市派驻的业务代表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设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后划入住建部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改委 指 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