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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24-06-29招股说明书L***
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FoshanWaterandEnvironmentalProtectionCo.,Ltd. (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6号十三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六月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致投资者的声明 佛水环保主要从事自来水供应、污水污泥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及相关供排水工程业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水务行业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维护。以“水润美好生活、惠泽绿色生态”为使命,践行“客户至上、创新驱动、共生发展”的经营理念。凭借在区位布局、管理水平、技术工艺以及服务水平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公司已经发展成为广东省内领先的水务环保综合服务商。 一、上市目的 公司作为成为广东省内领先的水务环保综合服务商,仍面临融资渠道单一、高端人才储备不足、品牌影响力较弱的问题。上市可以帮助公司改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吸引高端人才,树立公司品牌形象、提升市场知名度。发行上市后,公司将借助资本市场平台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实力,扩大投资范围,提高市场占有率,推动主营业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有效的内部控制环境,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公司将恪守信息披露法规,积极主动与投资者沟通,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公司的最新信息,不断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感。公司高度重视全体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制定了明确的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上市以后将通过建立长期、稳健的分红政策,让全体投资者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三、融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本次融资是公司发展当前阶段内的重要战略决策。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方向、业务发展实际情况综合研判,计划募集资金13.50亿元。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第二阶段)10.00亿元,补充流动资金3.50亿元。 佛山市迫切需要增加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确保到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置率达到100%。按现阶段已有设施处置能力,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后,无法满足生活垃圾的处置需求。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有利于弥补服务区域 内垃圾处理能力不足,保障生态、经济建设环境的需求,解决佛山市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出路问题,满足建设“无废”城市的需求。 公司通过本募投项目建设将进一步稳固公司在佛山本地生活垃圾处理业务,扩大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运营规模,强化公司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领域中的优势积累。 此外,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具有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企业在项目投资过程中及运营前期都有大量资金被长期占用,给企业的日常经营及新项目开拓带来压力。补充营运过程中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缓解营运过程中的资金压力,降低资产负债率,推动公司快速、健康发展。 四、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0,092.70万元、265,917.23万元和250,961.56万元,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降低主要受到BOT/PPP项目收入降低影响,剔除BOT/PPP项目收入后,公司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3,309.17万元、248,922.79万元和249,119.45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一直保持在99%以上,主营业务较为突出。发行人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8,171.26万元、34,577.12万元及32,752.21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分别为33,147.32万元、31,435.31万元及29,769.19万元,盈利状况良好。 公司坚定不移地以打造“机制领先、技术领先、文化领先”三个“领先”为重要任务,以“完善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为企业治理改革目标,以“坚持长期主义、顾客至上、共生发展、打造文化软实力”四个“坚持”为发展理念,聚焦主责主业,长期坚持“供水、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建设服务”四大业务的有机统一,采用产业链横向扩张和纵向延伸并举战略,深耕佛山,面向广东布局粤港澳大湾区,放眼经济活跃地区,聚焦优质及战略协同项目,发展成为主业优势明显、组织架构合理、管控体系健全、值得信赖的水务环境综合服务商。 董事长: 曹国栋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低于9,242.4445万股,且不超过20,795.5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共同确定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发行后的总股本 不低于92,424.4445万股,不超过103,977.5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4年【】月【】日 目录 声明1 致投资者的声明2 本次发行概况4 目录5 第一节释义9 一、一般释义9 二、专业释义13 第二节概览14 一、重大事项提示14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18 三、本次发行概况19 四、主营业务经营情况20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25 六、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40 七、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41 八、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41 九、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41 十、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43 第三节风险因素44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44 二、行业相关风险51 三、其他风险53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55 一、发行人概况55 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55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65 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基本情况66 五、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93 六、股本情况96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98 八、员工股权或期权激励相关安排114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114 第五节业务与技术118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118 二、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业务竞争状况133 三、公司销售和主要客户情况170 四、公司采购和主要供应商情况185 五、公司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191 六、公司特许经营权及业务资质情况249 七、公司技术与研发情况280 八、公司环境保护、质量控制及安全生产情况285 九、公司境外经营情况294 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295 一、会计报表295 二、财务会计信息300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02 四、非经常性损益汇总339 五、税项340 六、本公司主要财务指标346 七、经营成果分析347 八、资产质量分析394 九、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437 十、重大资本性支出分析467 十一、报告期内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的基本情况468 十二、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或有事项、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468 十三、盈利预测468 十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469 第七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472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47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475 三、募集资金运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478 四、公司未来发展规划482 第八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486 一、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486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486 三、报告期内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情况487 四、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487 五、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487 六、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489 七、关联方及关联关系501 八、关联交易情况508 第九节投资者保护527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527 二、本次发行前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差异情况527 第十节其他重要事项533 一、重大合同533 二、对外担保情况539 三、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539 第十一节声明547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547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548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549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550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551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552 保荐机构总经理、董事长声明553 发行人律师声明554 审计机构声明555 验资机构声明556 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离职的说明557 验资机构声明558 验资机构声明559 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离职的说明560 第十二节附件561 一、备查文件561 二、文件查阅时间、地点561 附件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563 附件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569 附件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597 附件四: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600 附件五: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602 附件六: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608 第一节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词具有下列含义: 一、一般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佛水环保 指 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水业集团 指 佛山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佛山金控 指 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佛控集团 指 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水业集团之控股股东 香港中华煤气 指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系持股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佛山市国资委 指 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禅城供水 指 佛山市禅城区供水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高明供水 指 佛山市高明佛水供水有限公司,曾用名佛山水业集团高明供水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三水供水 指 佛山市三水佛水供水有限公司,曾用名佛山水业三水供水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金沙供水 指 佛山市金沙佛水供水有限公司,曾用名佛山水业集团金沙供水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新泉供水 指 佛山市新泉供水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三水供水的全资子公司 汇通市政 指 佛山市三水区汇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三水供水的全资子公司 佛水建设 指 广东佛水建设有限公司,曾用名佛山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迅科管道 指 佛山市迅科管道探测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新之源污水 指 佛山市新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禅城污水 指 佛山市禅城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禅城污泥 指 佛山市禅城区污泥处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城北污水 指 佛山市汇之源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西樵污水 指 佛山市汇之源西樵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驿岗污水 指 佛山市汇之源驿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大沥污水 指 佛山市汇之源大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南庄污水 指 佛山市汇之源南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金本污水 指 佛山市汇之源金本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佛水科技 指 佛山市佛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淮北佛水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发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