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福园一路3号福发工业园A-1栋厂房 101-40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致投资者的声明 公司创立于2004年,是一家专注于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的PCB企业。二十年来,公司紧跟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始终坚持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的定位,在国内样板市场具有领先地位。公司产品呈现“多品种、小批量、高品质、快速交付”的特点,持续提升技术工艺制程、拓宽新兴产品型号、增强规模化交付样板和小批量板产品的能力,年交付产品型号接近10万款,交付能力在业内领先,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广泛,涵盖工业控制、通信设备、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医疗健康和半导体测试等领域。公司服务的活跃客户近3,000家,其中100余家上市公司和数百家“专精特新”企业,以及高校和科研院所等。 一、公司上市的目的 国内规模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PCB生产商较少,随着下游电子产业进入新一轮技术革新,如数字化工控系统、通信AI服务器、智能汽车电子和AI手机等新兴电子产品迭代升级,产品应用领域新、技术含量高,要求PCB产品高度迎合下游行业变化需求,因此国内中高端PCB领域的基础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进一步稳固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的领先地位,强化PCB工艺和技术创新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其次,公司将通过自身技术创新,不断满足下游电子产业研发及产业化的需求,促进下游电子产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最后,公司上市后将践行社会责任理念,不断提升业绩规模,为股东、投资者和社会创造可持续的价值回报。 二、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健全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有利于推动企业长期价值提升。同时,公司制定了明确的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让全体投资者能够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三、公司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本次融资是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决策。根据行业技术革新方向、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公司综合研判认为,目前仍需要顺应市场需求,进一步加强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等方面的投入。公司合理规划了募投项目,审慎评估了项目可行性,科学预计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为6亿元。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公司需要获得资本市场的支持,本次融资具有必要性。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规划聚焦公司主业,投入南通强达多层板、HDI板项目 (以下简称“南通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南通项目与PCB市场发展高度契合,是公司中高端小批量产线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现有深圳和江西生产基地相互协同,并将按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标准建设,有利于促进公司创新技术工艺和丰富产品矩阵,以及进一步提升PCB生产工艺的新质生产力。 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 随着下游电子产业新兴需求快速增长,将带动中高端PCB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且样板和小批量板国外向国内转移的市场空间广阔。公司将紧跟行业发展趋势,长期覆盖成长性较高的市场,未来可开拓的市场空间广阔。 公司凭借快速响应、柔性生产、精细管理、智能制造和优异的服务水平,将持续提升规模化交付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为核心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未来将积极布局工控自动化和数字化产品、AI服务器和交换机等高算力产品、汽车电动化和智能化产品和应用AI技术的消费电子产品等下游电子产业新兴产品市场快速发展机会;同时公司将依托南通项目的建设,奠定良好的中长期业绩增长基础。展望未来,公司将致力成为业内一流企业,推动PCB产业乃至整个电子产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董事长: 祝小华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1-1-2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884.40万股(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7,537.58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目录 致投资者的声明1 声明3 本次发行概况4 第一节释义9 一、普通术语9 二、专业术语11 第二节概览14 一、重大事项提示14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18 三、本次发行概况19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20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22 六、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27 七、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27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30 九、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31 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31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32 第三节风险因素33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33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37 三、其他风险39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4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42 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42 三、发行人成立以来重要事件46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或挂牌情况46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46 六、发行人重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47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50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53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59 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68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71 第五节业务与技术75 一、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75 二、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105 三、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160 四、主要供应商情况165 五、公司主要资产情况169 六、公司特许经营权情况182 七、公司技术和研发情况182 八、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194 九、公司境外经营情况199 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200 一、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200 二、审计意见204 三、关键审计事项204 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205 五、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06 六、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51 七、主要税项252 八、主要财务指标256 九、对公司经营前景具有核心意义、或其目前已经存在的趋势变化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择257 十、经营成果分析261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305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329 十三、报告期内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等事项343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343 十五、盈利预测344 第七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347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347 二、募集资金运用情况34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确定依据349 四、未来发展规划354 第八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358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358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358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359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359 五、发行人独立持续经营情况359 六、同业竞争361 七、关联方与关联关系363 八、关联交易365 第九节投资者保护370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370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及相关安排370 三、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关于投资者保护的措施376 第十节其他重要事项377 一、重要合同377 二、对外担保379 三、重大诉讼及仲裁等事项380 第十一节声明381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381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382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383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385 五、审计机构声明386 六、验资机构声明387 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388 第十二节附件389 一、备查文件389 二、文件查阅时间、地点390 附录1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391 附录2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394 附录3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409 附录4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412 附录5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414 第一节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强达电路、公司、发行人、股份公司、本公司 指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强达有限 指 深圳市强达电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祝小华先生 江西强达 指 江西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香港强达 指 QDIndustriesLimited(强达实业(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美国强达 指 Q&DELECTRONICSINC(强达电子美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南通强达 指 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宁波鸿超翔 指 宁波保税区鸿超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宁波翔振达 指 宁波保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