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与可持续投资委员会研究成果汇编(2023)实践篇之三 ESG基金信息披露研究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 本文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绿色与可持续投资委员会研究成果之一,由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供稿。文中观点、信息仅供研究、交流使用,不代表协会立场或对任何机构及其业务的背书。由于写作周期原因,报告内容未能反映各国市场与监管的最新变化,请读者注意鉴别。 本报告首发于www.amac.org.cn,对本报告全文或部分内容的任何转载、引用须注明来源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AMAC)。AMAC不对任何片面、不当引用或延伸性结论负责。 目录 一、序言4 (一)定义、概念4 (二)报告目的4 二、美国、欧盟、中国香港的法律法规及实践情况5 (一)美国5 1、美国的法律法规5 2、美国的实践情况5 (二)欧盟6 1、欧盟的法律法规6 2、欧盟的实践情况9 (三)中国香港10 1、中国香港的法律法规10 2、中国香港的实践情况13 三、中国大陆的ESG基金监管现状及信息披露实践情况13 (一)中国大陆ESG公募基金发展概况14 (二)重要监管政策及信息披露规则相关14 1、《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15 2、《绿色投资指引(试行)》15 3、《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15 4、《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16 (三)汇添富基金的ESG基金披露实践16 (四)同业ESG基金披露情况17 四、信息披露规则相关建议17 (一)ESG基金的范围17 (二)ESG基金的强制披露内容及要求18 1、基金名称及宣传规范18 2、发售文件的披露要求18 3、额外信息的披露要求19 4、定期报告的披露要求20 5、披露温室气体(GHG)排放信息20 6、不同类别的ESG基金的披露要求21 (四)关注拟披露信息的合规性22 五、结语22 附录1美国ESG基金信息披露的实践情况23 1、BlackRockInc:iSharesESGAwareMSCIUSAETF23 2、VanguardGroup:GlobalESGSelectStockFundInvestorShares30 附录2欧盟ESG基金信息披露的实践情况34 1、Amundi法国资产管理公司:AMUNDIFUNDSEUROPEANEQUITYESGIMPROVERS34 2、DWSGroup德国资产管理公司:DWSESGDefensivLC37 附录3香港ESG基金信息披露的实践情况40 1、大成中国可持续发展股票基金(BTN065)40 2、中银香港全天候ESG多元资产基金(BQS212)43 附录4汇添富基金的ESG基金信息披露实践46 1、汇添富ESG可持续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6 2、汇添富碳中和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 附录5同业ESG基金披露情况67 1、易方达ESG责任投资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67 2、南方ESG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6 3、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80 一、序言 (一)定义、概念 ESG是环境(Environment)、社会责任(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的首字母缩写,ESG体系是衡量企业和组织可持续发展绩效的评价体系,常被作为企业长期价值的重要评价依据之一。具体而言,在全球资产管理行业,ESG是一种投资方法,旨在实现长期价值和可持续回报。与传统基金相比,ESG基金在投资过程中更加注重企业在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良好实践。 在全球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美国、欧盟和中国香港在内的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已采取了立法和实践措施,以推动ESG基金的信息披露。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将负责任投资定义为“将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因素纳入投资决策和积极所有权的投资策略和实践”,也为ESG基金信息披露的规范化提供了指导原则。负责任投资六项原则具体阐述如下:(1)将ESG问题纳入投资分析和决策过程;(2)将ESG问题纳入所有权政策和实践;(3)寻求被投资实体对ESG相关问题进行合理披露;(4)推动投资业广泛采纳并贯彻落实负责任投资原则; (5)齐心协力提高负责任投资原则的实施效果;(6)报告负责任投资原则的实施情况和进展。1这些原则强调了资产管理人在ESG基金信息披露中的角色和责任,以及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二)报告目的 本研究的目的是深入研究美国、欧盟和中国香港在ESG基金信息披露方面的立法和实践情况,深入分析其法规要求、信息披露标准及相关机构对ESG基金的监管框架,结合中国大陆ESG基金信息披露实践情况,为境内ESG基金信息披露监管规则提出初步探索的设想和建议。同时,结合全球各主流市场ESG基金的信息披露现状,分析ESG基金信息披露的挑战,并为境内ESG基金信息披露实践提供发展方向的建议。 本报告检索了美国、欧盟、中国香港ESG基金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再对其信息披露实践进行调研。本报告分别选取美国、欧盟、中国香港三地规模排名位居前列的两个基金管理人的各一只ESG基金,对其宣传推介材料、法律文件和/或ESG报告中关于ESG的信息披露内容进行整理,分析其在相关法规 1《负责任投资原则》,https://www.unpri.org/download?ac=10968 要求、信息披露标准及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框架下,如何具体实践ESG基金的信息披露,目标从结论中获得启示。 二、美国、欧盟、中国香港的法律法规及实践情况 (一)美国 1、美国的法律法规 美国在以下几个方面推动了ESG基金信息披露的发展和规范:(1)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SEC”)成立了特别工作组;(2)划分了ESG基金策略的种类,并规定了不同策略的ESG基金披露的方式;(3)制定ESG基金产品的命名规则。 2021年3月,SEC宣布在执法部设立气候变化和ESG特别工作组,以“积极识别与ESG相关的不当行为”,包括虚假陈述、合规等问题。2022年5月,SEC发布《加强投资顾问和投资公司对于ESG投资实践的披露》(EnhancedDisclosuresbyCertainInvestmentAdvisersandInvestmentCompaniesabout Environmental,Social,andGovernanceInvestmentPractices)的提议2,宣布修订有关ESG投资基金和投资顾问的信息披露与报告规则,提议将ESG策略大致分为ESG整合(Integration)、ESG专注基金(ESG-Focused)和影响力投资(ImpactInvesting),并要求投资机构和投资顾问根据其所追求的ESG策略,在基金招股说明书(Prospectus)、年度报告(AnnualReport)中提供相应的披露。 同时,SEC要求修订《投资公司法》(InvestmentCompanyAct)中的命名规则,要求机构对基金名称中带有专业术语的基金在其招股说明书中给出该术语的明确定义。如果资管产品聚焦于某种特定的投资或带有特定的特征,如ESG投资基金,则该含义所表述的投资方法至少要涵盖80%的产品规模。如果一只基金产品只是考虑了一个或多个ESG因素,而ESG因素对投资决策的影响并不比其他因素更显著,那么该基金产品只能称为“整合基金(IntegratedFunds)”,不能在产品名称上写ESG,否则会向投资者传达误导性信息。3 2、美国的实践情况 2鼎力可持续:《鼎力观察|全球ESG基金监管趋严,国内ESG基金该如何避免“标题党”》, https://www.governance-solutions.com/yanjiudongcha/134.html 3《SECproposesnewrulesforfundswithESGcharacteristics》,https://www.ogier.com/news-and-insights/insights/sec-proposes-new-rules-for-funds-with-esg-characteristics/ 本研究选取了美国的两只ESG基金,即iSharesESGAwareMSCIUSAETF和GlobalESGSelectStockFundInvestorShares,对其宣传推介材料、法律文件中关于ESG的信息披露内容进行整理,发现产品简介和招股说明书中会披露投资目标及投资策略、ESG风险等,主要内容见附录1。 (1)宣传推介材料、法律文件中信息披露 从美国两只ESG基金的披露文件中可发现以下内容:(1)销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简介(ProductBrief)、情况说明书(FactSheet)、招股说明书 (Prospectus)等,会披露指数构建方式(对于被动管理的指数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ESG风险、该基金的优势和可持续性特征等,并对ESG相关术语进行解释;(2)定期报告(半年报、年报)除了披露投资目标,还会在“投资组合管理分析”部分披露ESG基金的相关背景以及在“一般信息”部分披露代理投票相关内容。 (2)ESG报告中信息披露 部分基金会出具独立的ESG报告。部分ESG报告以文字叙述为主,包含ESG整合方式(ESGIntegrationApproach)和近期公司实践(RecentCompanyEngagements)。其中,近期公司实践主要描述基金选择投资某公司的考量维度,主要从五个方面阐述:关注点、公司描述、参与目标、参与描述、参与结果,除此之外还有投资目标、投资过程等内容。 (二)欧盟 1、欧盟的法律法规 作为全球最关注可持续投资的市场之一,欧盟在以下几个方面推动了ESG基金信息披露的发展和规范:(1)将资管产品分为深绿、浅绿和普通产品,并针对不同的产品制定不同的披露要求;(2)根据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制定《可持续金融分类授权法案》(EUTaxonomyClimateDelegatedAct),并对ESG基金投资经济活动的种类进行了限制;(3)制定ESG基金产品的命名规则。 欧盟关于ESG基金信息披露的规定整理如下: (1)《可持续金融信息披露条例》(SustainableFinanceDisclosureRegulation,以下简称“SFDR”) (i)适用范围 SFDR适用于欧盟金融服务业的各个参与方,包括基金管理人、投资顾问、投资公司、养老金基金、保险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相关的投资产品(如基金、ETF、保险产品等)。 (ii)披露内容 SFDR将产品分为三类:“第6条”产品:没有将可持续投资因素纳入投资过程的产品;“第8条”产品(即“浅绿产品”):包含促进环境和/或社会因素的 产品;“第9条”产品(即“深绿产品”):以可持续投资为目标的产品。4截至2023 年第三季度,上述三种产品按基金数量划分在的市场占比分别为“第6条”产品 54.5%,“第8条”产品40.9%,“第9条”产品3.7%。5 所有类型产品均需要在销售文件、网站和定期报告中披露产品分类及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不同类型的产品所需要披露的ESG相关信息程度不同。 这三类基金需要共同披露的信息有: a.将可持续发展风险纳入投资决策或投资建议/保险建议的方式;b.评估可持续发展风险对财务回报的潜在影响; c.如果认为本产品与可持续发展风险无关,需解释原因; d.当金融市场参与者考虑这一问题:考虑可持续性因素对本产品的主要不利影响; 4《SustainableFinanceDisclosureRegulation–whatyouneedtoknow》,https://www.privatebanking.hsbc.com/about-us/financial-regulations/sfdr/5《SFDRArticle8andArticle9Funds:Q32023inReview》, https://assets.contentstack.io/v3/assets/blt4eb669caa7dc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