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yana在2016年加入全球税收信息交换论坛后,首次接受了该论坛的评估。由于Guyana的请求信息交换(EOIR)实践经验有限,本次评估仅针对截至2024年7月19日的现有法律框架的充分性进行评估。报告认为,Guyana已建立了一个广泛确保税收目的信息可用性、可访问性和交换的法律和监管框架,但在几个方面需要改进。
在信息可用性方面,Guyana的公司和税收法律包含提供身份和法律所有权信息的义务,但存在一些差距,特别是在受益所有权信息方面。例如,公司法和税收法要求公司维护股东名册,但新股东可能无法及时注册,导致信息可能不准确。此外,外国公司没有义务向当局提供所有权信息,除非该信息包含在公司章程中。在受益所有权信息方面,虽然反洗钱(AML)法律要求所有法律实体和安排识别和提交受益所有权信息,但没有明确的时间表来识别或提交信息,也没有义务定期核实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此外,当实体停止存在时,没有要求维护法律和受益所有权以及会计信息,这会影响这些信息在实体停止存在后的可用性。
在信息交换方面,Guyana有一个由五个双边协议和一个区域协议组成的较小EOI网络,总共15个EOI关系,但其中一个关系没有生效。此外,由于协议中的限制和条约伙伴国内法律框架中的访问差距,其他两个关系无法完全按照标准运作。Guyana没有签署《相互行政协助公约》(多边公约),尽管它已申请加入协调组,并且申请仍在审查中。
报告建议Guyana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行动:确保公司法律所有权信息的充分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要求外国公司提供所有权信息;确保受益所有权信息始终是充分、准确和及时的;要求代持股东申报其身份并向公司或当局披露其提名人身份;确保公司停止存在后,其法律和受益所有权以及会计信息得到维护至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