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之特色 GEM的定位,乃为相比起其他在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的中小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有意投资的人士应了解投资于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的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 由于GEM上市公司普遍为中小型公司,在GEM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于联交所主板买卖的证券承受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本报告乃遵照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之规定而提供有关上海青浦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资料。本公司董事(“董事”)愿就本报告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报告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完备,且并无误导或欺诈成分,亦无遗漏其他事项,以致本报告所载任何陈述或本报告有所误导。 公司资料董事会执行董事 周金辉先生史惠星先生周国平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国忠先生杨春宝先生宋子章先生 审核委员会 宋子章先生杨春宝先生王国忠先生 授权代表 陈智伟先生史惠星先生 公司秘书陈智伟先生核数师 天健德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主要往来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华新支行 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湾仔 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46楼 注册办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 纪鹤路1988号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北角英皇道510号 港运大厦2605室 股份代号 8115 季度业绩(未经审核) 上海青浦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提呈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未经审核业绩,连同二零二三年同期之未经审核比较数字如下: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附注 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二零二三年 人民币千元 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二零二三年 人民币千元 收入 3 22,944 19,297 62,515 56,344 销售及服务成本 (16,702) (12,816) (44,434) (40,472) 毛利 6,242 6,481 18,081 15,872 其他收入及收益 3 865 1,121 2,986 2,696 销售及分销开支 (933) (836) (2,727) (2,273) 行政开支 (2,911) (3,138) (8,097) (8,050) 财务费用 (128) (140) (288) (308) 预期信贷亏损 (“预期信贷亏损”) 拨回╱(拨备) 305 1,182 (279) (439) 除税前溢利 4 3,440 4,670 9,676 7,498 所得税开支 5 (302) (410) (1,273) (866) 期间溢利及期间 其他全面收益总额 3,138 4,260 8,403 6,632 下列者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1,719 2,441 5,492 4,078 非控股权益 1,419 1,819 2,911 2,554 3,138 4,260 8,403 6,632 本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 每股盈利—基本(人民币分) 6 0.92 1.30 2.93 2.18 —摊薄(人民币分) 0.92 1.30 2.93 2.18 附注: 1.一般资料 上海青浦消防器材厂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一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转型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并更名为上海青浦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位于中国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纪鹤路1988号,其香港主要营业地点位于香港北角英皇道510号港运大厦2605室。 本公司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上市。期内,本集团主要从事下列业务: •生产及销售压力容器(包括消防器材产品及压力容器产品); •生产及销售水族用品; •销售海上消防器材以及提供有关安装服务; •提供消防技术检测服务及海上消防器材检测服务; •为其潜在租金收入投资及租赁办公室楼宇及工业物业;及 •买卖其他产品。 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之直接控股公司为于中国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联城消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城”),最终控股公司则为于中国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恒泰房地产有限公司(“浙江恒泰”)。 2.主要会计政策 本集团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所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及诠释)以及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编制。该等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法编制,惟投资物业及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除外,两者均按公平价值计量。 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未经审核,但已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所采纳之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用者贯彻一致。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已颁布多项于本集团本会计期间首次生效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该等修订对本集团于本报告编制或呈列当前或过往期间业绩之方式并无重大影响。 本集团并无应用任何于当前会计期间尚未生效之新订准则或诠释。 3.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 本集团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之分析如下: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入: 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二零二三年 人民币千元 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二零二三年 人民币千元 销售压力容器 4,812 5,753 19,547 19,144 销售水族用品 12,584 7,292 26,452 20,159 销售海上消防器材 2,666 2,610 7,385 8,004 检测服务费用 1,113 1,831 3,824 3,603 其他来源产生的收入: 21,175 17,486 57,208 50,910 租金收入总额 1,769 1,811 5,307 5,434 22,944 19,297 62,515 56,344 其他收入及收益利息收入 111 95 275 195 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之变现收益 579 821 2,185 2,024 政府补贴 70 91 300 228 汇兑收益净额 79 – 195 – 其他 26 114 31 249 865 1,121 2,986 2,696 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总额 23,809 20,418 65,501 59,040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4.除税前溢利 本集团之除税前溢利乃经扣除╱(计入):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无形资产摊销 45 45 135 135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133 441 795 1,059 使用权资产折旧 127 155 380 471 计入财务费用之租赁负债利息 12 17 40 57 员工成本 2,376 1,857 6,818 5,571 核数师酬金 69 260 237 260 应收贸易账款预期信贷 亏损准备(拨回)╱拨备 (305) (1,182) 279 439 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 之变现收益 (579) (821) (2,185) (2,024) 5.所得税开支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 鉴于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并无于香港产生任何应课税溢利,故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较低之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适用于符合若干条件且盈利能力较低之小型企业,据此, (i)首人民币1,000,000元之应课税溢利(“首批应课税溢利”)按实际税率5%(即按25%首批应课税溢利之20%企业所得税税率)(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5%(即按25%首批应课税溢利之20%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税;及(ii)余下不多于人民币3,000,000元之应课税溢利(“余下应课税溢利”)则按实际税率5%(即按25%余下应课税溢利之20%企业所得税税率)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5%(即按25%余下应课税溢利之20%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税。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已获指定为小型企业。本集团其他公司之企业所得税按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估计应课税溢利之25%(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25%)税率计算。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截至九月三十日 截至九月三十日 止三个月 止九个月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即期税项—中国 期内拨备 25999 687222 递延税项—中国 期内拨备43 311 586 644 302 410 1,273 866 6.本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之每股盈利,乃按本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约人民币1,719,000元(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约人民币2,441,000元)及期内已发行187,430,000股(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187,430,000股)普通股计算。 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每股盈利,乃按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约人民币5,492,000元(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人民币4,078,000元)及期内已发行187,430,000股(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187,430,000股)普通股计算。 鉴于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并无已发行潜在摊薄普通股,故并无就该等期间之每股基本盈利金额作出摊薄调整。 7.股息 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公司并无派付或宣派任何股息(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无)。 8.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已发行股本股份溢价资本储备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保留盈利总计 非控股 权益权益总额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 18,743 10,910 45,143 11,014 1,500 57,902 145,212 17,812 163,024 期间溢利及期间全面收入总额 – – – – – 5,492 5,492 2,911 8,403 股东及非控股权益授予土地使用权之公平价值 – – 745 – – – 745 635 1,380 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18,743 10,910 45,888 11,014 1,500 63,394 151,449 21,358 172,807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 18,743 10,910 44,149 10,042 1,500 50,353 135,697 14,410 150,107 期间溢利及期间全面收入总额 – – – – – 4,078 4,078 2,554 6,632 股东及非控股权益授予土地使用权之公平价值 – – 745 – – – 745 635 1,380 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 18,743 10,910 44,894 10,042 1,500 54,431 140,520 17,599 158,119 9.关连方交易 (a)关连方名称及关系 名称:与本集团的关系: 上海石化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石化”)由浙江恒泰之一名董事控制 上海清大东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上海清大”)由浙江恒泰之 —名董事控制 (b)与关连方的交易 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集团有以下关连方交易: 未经审核 截至九月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