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城投债净融资规模由负转正,达到688亿元,创近半年新高。其中,交易所和协会城投债净融资规模均重新回升。浙江、广东和河南等区域城投债净融资为正,而重庆、天津和广西等9个省市城投债净融资依然为负。近一年来看,多数省份城投债净融资明显回落,幅度较大的主要是江苏、浙江等城投存量较高的区域以及天津、贵州等获得较多特殊再融资债的区域。
10月城投债实际提前兑付规模较9月环比上升52亿至129亿元,公告提前兑付和公告现金要约数量环比大幅上升。提前兑付的主体多集中在江苏省内,可能与江苏省前期发行特殊新增专项债部分用于偿还债务有关。
10月交易所与协会城投债审批通过规模环比均有所上升,交易所平均审批通过天数增加至约64天,协会平均审批时间缩短至约64天。
3家首发债城投主体发债可新增融资。10月首次发债城投主体共11家,相较9月增加1家,首发债主体发债的多数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类型上以私募债居多。其中,有6家主体首发债通过偿还有息债务及项目建设实现了新增融资,主要集中于浙江、广东等经济较为发达的区域。
10月借新还旧和借新还旧覆盖利息占比回升。10月城投发债用途为借新还旧的比重上升2.64pct至80.2%。分区域来看,10月天津、山西借新还旧占比依然维持100%,广西、上海和河北等省市城投发债借新还旧的占比有所下降,而青海、黑龙江和云南等省市借新还旧占比有所抬升。
10月新增7家市场化经营主体,市场化主体利差出现分化。截至10月末,累计有265家城投主体在发行协会产品时声明自身为“市场化经营主体”。10月新增7家城投主体发行协会产品时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其为市场化经营主体,发债规模合计61.51亿元,募集资金均借新还旧。从借新还旧能否覆盖利息来看,10月新增的7家市场化经营主体(共8只债券)中有3家主体能够覆盖利息。除此之外,10月另有18家此前声明主体市场化经营主体的债券能够包含利息,上述26只市场化经营主体债券借新还旧能够覆盖利息的规模合计185.18亿元,占市场化声明主体借新还旧发行规模的比重为41.46%,占比较9月有所提升。
10月债市调整过程中,隐含评级AA和AA(2)主体信用利差均有所走阔,AA(2)级声明市场化主体的利差走阔幅度相对更大,可能与部分区域的负面舆情影响有关。AA级市场化经营主体信用利差70.9BP,较9月走阔1.05BP,未声明市场化经营主体信用利差73.52BP,较9月走阔0.65BP,市场化经营主体与未声明主体信用利差偏离为2.62BP,较9月收窄0.41BP。AA(2)级主体市场化经营主体信用利差101.68 BP,较9月走阔10.44BP,未声明市场化经营主体信用利差98.44BP,较9月走阔7.24BP,市场化经营主体与未声明主体信用利差偏离在-3.24BP,较9月走阔3.2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