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伴读系列(39):企业活力研究 研究结论 东方宏观与战略研究团队现推出“宏观伴读”系列,话题聚焦宏观经济背景下的社会现象,内容上结合海内外文献的研究成果,旨在从细微处去理解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改变。第39期聚焦企业活力的测度与影响因素。 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要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此外10月10日国新办发布会提到,要规范异地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防范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的监督,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坚决纠正,严肃追责。这些举措都指向改善企业主体信心与活力,为内循环提供更多动能。从学术的角度,有相当多研究者从测度方法、影响因素等方面对企业活力进行了讨论。 王晓林、白雪洁(2022)在《中国企业活力水平测度及时空差异性研究》一文中对A股上市企业的活力水平进行了测度,作者从企业“生存—成长—再生”循环的角度,探究其表现出的三种能力即生存力、成长力与再生力:(1)用清偿能力(资产 负债率与流动比率)与营运能力(总资产周转率与流动资产周转率)来代表企业的生存性;(2)从盈利能力(净资产收益率与资产报酬率)、发展能力(营业利润增长率与资本积累率)与竞争能力(市场占有率)3个方面表征企业的成长性;(3)选择创新能力(用研发支出占比与无形资产比率衡量)与转型变革能力(使用1/固定资产比率与其他业务利润率)表征企业的再生性。针对2005—2018年A股上市 企业的研究发现,2012年以后企业活力指数不断提升,其中东部地区企业活力水平最高,而东北的内部差异最大。值得一提的是,王伟同、李秀华(2019)在《东北地区企业活力评价与比较分析——基于微观企业的视角》中专门针对东北企业的情 况做了分析,其主要考虑两个维度,一是企业进入退出行为,涉及指标有地区存量 企业数量占比及累计增幅、地区企业注册资本占比及累计增幅、注册资本的行业流向、企业注销率、企业吊销率和企业生存年限;二是地区企业生存质量,指标有盈利能力(地区企业净利润率及净利润增长率)、创新能力(地区企业专利数)、风险失信(地区行政处罚企业个数及315涉诉企业数)、高管素质(地区高管的平均年龄、学历及性别比)。作者发现,东北地区新增企业情况较为乐观,但企业退出 率较高,且各维度在全国比较中不具优势。东北三省内部,辽宁省在吸引企业进入层面表现最为突出,且虽然其企业的盈利能力略弱于吉林,但创新能力、风险失信以及高管素质等都有较好表现。 企业活力改善的驱动力则首先来自企业主体本身。单宇、周琪、闫芳超(2024)在 《打开活力密码:中国民营企业组织活力塑造机理研究》一文中选取华源工业集团公司作为案例,将活力的塑造机理拆解为企业层、团队层和个体层。作者发现,来 自管理层的愿景感召与信念共启(如集团领导冒着生命危险辗转拜访爆破线客户, 用行动教育团队新成员)、来自中层的干部激活与动能激发(每年都会淘汰25%的管理人员)、以及个体层的意义给赋与认同建构(鼓励员工尽孝、夫妻相敬和关爱子女,甚至对生活在本地的村民职工,如果夫妻关系出现问题,董事长会亲自上门调解)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政策环境同样是重要原因,如王国松、李欣宇(2024)认为,与要素禀赋结构相契合的银行业结构(计算各地级市五大国有银行分支机构数量占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总数的比重,并使用各地级市资本存量与劳动力数量之比衡量要素禀赋结构,再将两者排序相减得到相对差距)能够通过改善银企间信息环境、优化信贷资源配置以及降低企业财务与违约风险激发实体企业活力,在非国有企业、高科技企业、金融科 技发展不充分地区的企业与经济政策不确定性较高的时段内更加明显。 风险提示:引用的学术研究、计量模型所需假设与现实存在偏差的风险。 宏观经济|动态跟踪 报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1日 孙金霞021-63325888*7590 sunjinxia@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5070001 曹靖楠021-63325888*3046 caojingnan@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0010001 陈至奕021-63325888*6044 chenzhiyi@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9090001香港证监会牌照:BUK982 孙国翔sunguoxiang@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3080009 宏观伴读系列(38):平台经济与本地产业2024-10-10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宏观经济|动态跟踪——宏观伴读系列(39):企业活力研究 分析师申明 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 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或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 (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标普500指数); 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 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2 免责声明 本证券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接收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刊载或转发的,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东方证券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6楼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86 网址:www.dfzq.com.cn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