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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泰环保: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财报-
联泰环保: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797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转债代码:113526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基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267,992,330.09 -17.54 807,259,562.53 -21.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466,853.68 -20.11 166,546,958.71 -14.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0,774,002.16 -12.53 175,343,688.63 -6.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225,534,137.19 229.0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16.67 0.29 -14.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16.67 0.28 -17.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1 减少0.65个百分点 5.33 减少1.36个 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变动幅度(%) 总资产 10,254,743,097.55 10,274,414,572.67 -0.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210,858,203.51 3,044,143,121.95 5.48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720,759.28 -1,720,963.2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68,932.30 574,468.2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282,608.00 3,453,968.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债务重组损益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500,000.00 -12,555,498.8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减:所得税影响额 -613,695.43 -1,601,336.8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1,624.93 150,040.92 合计 -3,307,148.48 -8,796,729.92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应收账款_本报告期末 29.06 主要系报告期内PPP项目应收服务费欠款大幅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账款_本报告期末 -90.28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应收股权转让款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_本报告期末 34.93 主要系报告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以及其他暂时性差异变动影响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_本报告期末 -81.31 主要系报告期内PPP项目运营结转减少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_本报告期末 55.77 主要系报告期内增加一年内到期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所致。 应付债券_本报告期末 -100.00 主要系报告期内结转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长期应付款_本报告期末 不适用 主要系报告期内增加长期应付融资租赁款所致。 营业收入_年初至报告期末 -21.41 主要系上年同期包含工业级混合油业务的营业收入,经营该项业务的子公司股权已于2023年12月出售,本报告期无该项业务。 营业成本_年初至报告期末 -43.21 主要系上年同期包含工业级混合油业务的营业成本,经营该项业务的子公司股权已于2023年12月出售,本报告期无该项业务。 其他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84.73 主要系上年同期包含工业级混合油业务的其他收益,经营该项业务的子公司股权已于2023年12月出售,本报告期无该项业务。 营业外支出_年初至报告期末 24.17 主要系报告期内按照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6号)缴纳罚款支出350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_年初至报告期末 不适用 主要系报告期内污水处理服务费应收账款大幅增加,信用减值损失大幅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 229.04 主要系①报告期内污水处理业务确认为金融资产的PPP项目的建造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②上年同期包含工业级混合油业务经营活动现金流,经营该项业务的子公司已于2023年12月出售,本报告期无该项业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 不适用 主要系①报告期内收到处置子公司的股权转让款;②报告期内支付工程设备应付款项较上年同期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 不适用 主要系报告期内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偿付借款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8,77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 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量 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有法人 260,517,371 44.60 0 质押 103,000,000 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有法人 71,469,440 12.23 0 无 陈泽锋 境内自然 人 10,052,300 1.72 0 未知 广发基金-兴业银行-广发基金佳朋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6,619,935 1.13 0 未知 蔡春生 境内自然 人 2,834,260 0.49 0 未知 陈彩娅 境内自然 人 2,650,000 0.45 0 未知 徐莉蓉 境内自然 人 2,634,491 0.45 0 未知 陈林坤 境内自然 人 2,290,700 0.39 0 未知 吴培侠 境内自然 人 1,880,279 0.32 0 未知 陈峰 境内自然 人 1,837,400 0.31 0 未知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 260,517,371 人民币普通股 260,517,371 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1,469,440 人民币普通股 71,469,440 陈泽锋 10,052,3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52,300 广发基金-兴业银行-广发基金佳朋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6,619,935 人民币普通股 6,619,935 蔡春生 2,834,260 人民币普通股 2,834,260 陈彩娅 2,6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50,000 徐莉蓉 2,634,491 人民币普通股 2,634,491 陈林坤 2,290,700 人民币普通股 2,290,700 吴培侠 1,880,279 人民币普通股 1,880,279 陈峰 1,837,400 人民币普通股 1,837,4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黄振达及其儿子黄建勲、女儿黄婉茹三人。黄振达、黄建勲、黄婉茹三人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合计100%的股份,通过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合计56.83%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蔡春生持有公司股份2,834,260股,其中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11,960股;股东陈峰持有公司股份1,837,400股,其中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87,400股。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2021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草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7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专户数量为1户,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7,885,396股,占总股本1.35%,依据证监会相关规定,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公司已按照股票回购方案全面完成股票回购工作。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9月,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汕头市天汇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约定,按时向公司支付了全部股权回购价款。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购深圳市联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汕头市天汇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事项全面完成,公司与深圳市联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股东于2023年3月签署的《联泰实业股权转让协议》相应终止;因公司持有的深圳市联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已按约定回购,约定的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终止。 2、2024年9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汕头市联泰潮海水务有限公司收到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汕自然资监(潮阳)[2024]第2号),其认为汕头市联泰潮海水务有限公 司未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擅自非法占地建设污水提升泵站,决定处以6,440元的罚款并责令归还非法占用土地、拆除非法占用耕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目前,公司已经向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