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0证券简称:华茂股份公告编号:2024-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849,399,165.42 9.41% 2,519,903,127.63 3.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1,744,905.59 184.70% 152,082,514.97 17.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347,533.47 -70.48% 68,303,014.76 102.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23,510,870.49 -61.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4 193.88% 0.166 20.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4 193.88% 0.166 20.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8% 1.95% 3.44% 0.5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924,670,975.52 7,400,490,826.64 -6.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4,343,179,108.35 4,375,007,779.94 -0.73%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099.75 18,800,176.0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060,737.07 2,809,498.3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147,363,677.71 69,874,657.34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1,035.92 632,939.6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01,871.01 -534,669.72 减:所得税影响额 22,756,786.06 7,669,128.5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1,321.76 133,972.91 合计 125,397,372.12 83,779,500.2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期初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长期股权投资 57,019,358.45 1,055,936,091.56 -94.60% 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将持有的重庆砾石部分(35%)股权进行了转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将重庆砾石剩余9.59%股权重分类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4,164,305.43 456,915,122.56 40.98% 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将持有的重庆砾石部分(35%)股权进行了转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将重庆砾石剩余9.59%股权重分类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 在建工程 65,288,576.76 36,756,518.35 77.62% 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新元公司本期建设投入较大所致。 使用权资产 1,836,215.83 4,910,884.41 -62.61% 主要原因是本期摊销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51,125,160.25 10,409,733.32 391.13% 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的部分设备款本期尚未结算。 应付职工薪酬 16,231,937.09 26,489,792.58 -38.72% 主要原因是期初尚未到期支付的薪酬本期已支付。 应交税费 32,343,230.00 23,357,042.53 38.47% 主要原因是本期预提的税费尚未到期支付。 租赁负债 2,462,862.19 3,904,396.53 -36.92% 主要原因是本期应付的租赁费用已支付。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增减变动 变动原因 信用减值损失 825,560.60 4,331,220.76 -80.94% 主要原因是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比上期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5,129,692.04 4,591,283.76 -211.73% 主要原因是本期存货有所增加相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比上期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 23,669,603.88 16,388,998.25 44.42% 主要原因是本期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收益较大 所致。 营业外收入 163,182.24 588,781.12 -72.28% 主要原因是上期处理了部分不需要支付的往来款所致。 营业外支出 987,994.57 8,804,110.53 -88.78% 主要原因是上期子公司华欣公司退还未使用土地产生的损失较大所致。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增减变动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3,510,870.49 319,869,833.96 -61.39% 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收回的现金有所减少以及采购原材料支付的现金有所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6,685,650.94 -39,572,552.45 1961.61% 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部分股权收回的现金较多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4,579,739.97 -237,751,892.94 -234.21% 主要原因是本期归还借款支付的金额较大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5,609,238.37 45,300,353.73 44.83% 主要原因是本期投资活动收回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5,527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6.40% 437,860,568.00 0 质押 165,000,000.00 孙广 境内自然人 0.73% 6,900,000.00 0 不适用 0 浙江恒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9% 5,525,700.00 0 不适用 0 刘华 境内自然人 0.58% 5,480,400.00 0 不适用 0 张亮峰 境内自然人 0.42% 4,000,000.00 0 不适用 0 刘祥鸾 境内自然人 0.34% 3,200,000.00 0 不适用 0 沈汉江 境内自然人 0.32% 3,033,800.00 0 不适用 0 武汉市信德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1% 2,906,300.00 0 不适用 0 王静 境内自然人 0.23% 2,207,069.00 0 不适用 0 丁桂飞 境内自然人 0.23% 2,200,000.00 0 不适用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 437,860,568.00 人民币普通股 437,860,568.00 孙广 6,9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900,000.00 浙江恒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525,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525,700.00 刘华 5,480,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480,400.00 张亮峰 4,0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00 刘祥鸾 3,2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200,000.00 沈汉江 3,033,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33,800.00 武汉市信德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906,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906,300.00 王静 2,207,069.00 人民币普通股 2,207,069.00 丁桂飞 2,2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0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①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②公司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①股东刘华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242,500.00股外,还通过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237,9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5,480,400.00股;②股东张亮峰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000,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4,000,000.00股;③股东王静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642,000.00股外,还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账户持有1,565,069.00股,实际合计持有2,207,069.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4年2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区间上限不超过5.00元/股(含),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3个月内,上述事项已于2024年5月6日回 购实施完成,本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813,550股, 占公司总股本1.57%,最高成交价为3.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0,049,256.50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6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8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9,600万元(含),回购价格区间上限不超过4.80元/股(含),回 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3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