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818股票简称:光大银行公告编号:临2024-06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一)本行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行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其中,亲自出席董事12名,姚威、邵瑞庆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委 托出席董事2名,吴利军董事长、李巍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分别书面委托崔勇副董事长、朱文辉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三)本行董事长吴利军,行长郝成,副行长、首席财务官刘彦及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卢健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本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 (五)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币种为人民币。 (六)本报告中“本行”“全行”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二、基本情况 (一)本行简介 股票简称 A股:光大银行 股票代码 A股:601818 H股:中国光大银行 H股:6818 证券上市交易所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 联系人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旭阳 曾闻学 投资者专线 86-10-63636388 客服及投诉电话 95595 传真 86-10-63639066 电子信箱 IR@cebbank.com 本行成立于1992年8月,是经国务院批复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10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3年12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二)本行战略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经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锚定对公综合融资规模(FPA)、零售资产管理规模(AUM)和同业金融交易额(GMV)三大北极星指标,拓展重点业务领域,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是扎实服务实体经济,做好“五篇大文章”。积极发挥特色化经营优势,通过单列信贷计划、实施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FTP减点优惠、重点项目资本收费优惠等专项支持措施,推动全行科技、绿色、普惠、中长期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贷款实现较快增长,持续增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精准支持。在科技金融方面,强化集团综合金融协同优势,拓展外部朋友圈,搭建生态圈,完善服务体系,助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报告期末,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3,581.9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10.45亿元, 增长34.08%。在绿色金融方面,构建“绿色金融+”综合服务体系,搭建“绿色金融产品图谱”,推进光大绿色能力建设。报告期末,绿色贷款余额4,187.9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50.30亿元,增长33.47%。在普惠金融方面,持续推进普惠金融线上化,丰富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小微企业多样化金融需求。报告期末,普惠贷款余额4,322.6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31.30亿元,增长14.01%。在养老金融方面,加强养老保障体系三支柱建设,丰富产品供给,推广养老账本及规划工具应用,升级线上线下适老化服务,“养老金融”专区累计服务客户201.13万人次。在数字金融方面,加快推动重点业务全流程线上化、移动化、智能化、生态化,聚焦大公司、大零售、大场景等重点领域,赋能业务高质量发展。通过植根实体经济,全行业务规模稳步增长,经营效益符合预期,资产规模6.88万亿元,实现净 利润385.92亿元。 二是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积极探索业务新赛道。在负债方面,推动存款量价双优,强化“现金管理、受托支付、链式拓客、资格专户”四大新动能建设,拓宽资金来源,夯实高质量存款基础;加强公私联动,推进代发业务高质量发展;优化存款结构,强化成本管控,提升对价格敏感型存款的精细化管理水平,降低存款成本。在资产方面,优化资产配置结构,打通重点领域重点赛道,积极培育竞争优势;强化前中后台协同融合,增强资源政策保障,加大对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投放力度。 三是夯实客户基础,强化客户分层经营。构建“分层分群分级”客户管理体系,增强基础客群粘合度,挖掘潜力客群价值,提升战略客群贡献,全力构建差异化客户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客户经理管理、培训和服务体系,合理扩充客户经理团队规模,打造规范化、专业化客户经理队伍,提升客户服务质效。 四是坚持守正创新,打造财富管理特色。从传统存贷汇产品销售理念向为客户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理念转变,以数字化转型驱动大财富管理体系下公司、零售、金融市场各板块协同与价值创造。公司金融以FPA为指引,从企业经营逻辑出发,通过债券融资、并购融资、居间撮合、股权融资、结构化融资等多产品驱动,强化综合金融服务,推动FPA均衡发展,实现FPA总量5.21万亿元。零售金融以AUM为牵引,打造以手机银行、云缴费双APP为核心的“财富+”开放平台,优化财富管理产品谱系,提升客均产品持有数量,增强AUM价值贡献和客户粘性,实现AUM总量2.92万亿元。金融市场以GMV为导向,围绕“数字化+生态圈”战略架构,通过多元化同业金融场景赋能客户价值提升,实现GMV总量2.31万亿元。 五是坚持合规经营,强化全面风险管控。加强内控合规管理,扎实履行反洗钱义务,加快反洗钱工作机制转型。深入推进授信行业研究,强化研究成果落地转化。持续加强集中度管理,常态化开展大额授信客户穿透式风险监测,坚决遏制新增不良。持续推进预警强制应对机制,强化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和信用卡等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控。积极推进特资经营转型,构建特资生态圈,多措并举,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 六是加快数字化转型,赋能业务发展。强化数字化手段对经营发展的驱动作用,持续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金融服务渠道,全面促进获客、活客、留客和客户价值提升。坚持深耕“生态建设”和“流量连接”,持续拓展服务场景。坚持数字技术赋能场景生态,建立“价值分层、模式分类、总分协同”数字化场景工作机制,提升场景流量客户转化效能。积极开展关键业务领域大模型技术应用研究,完成面向公司金融场景授信调查报告智能生成功能的研发。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4年7-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24年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2,591 (8.73) 102,399 (8.76) 净利润 13,982 2.16 38,592 1.81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13,927 2.27 38,414 1.92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3,948 2.86 38,396 2.18 基本每股收益1(人民币元) 0.20 5.26 0.57 - 稀释每股收益2(人民币元) 0.20 5.26 0.57 1.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 9.94 -0.46个百分点 9.66 -0.57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607 1,417.64 (35,524) 不适用 项目 2024年9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比上年末增减 总资产 6,884,743 6,772,796 1.65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资产 580,138 552,391 5.02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4(人民币元) 8.04 7.57 6.21 注:1、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本期宣告发放的优先股股息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本年发放优先股股息29.71亿元(税前)、发放无固定期限资本债 券利息18.40亿元(税前)。 2、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影响)/(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化为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以年化形式列示。 4、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资产-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部分)/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上述数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4年7-9月 2024年1-9月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 (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6 115 - 清理睡眠户净损益 - (3) - 其他非经常性净损益 (31) (63) - 所得税影响 3 (19)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21) 24 -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21) 1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6 - (二)资本充足率及杠杆率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计量的资本充足率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并表 非并表 并表 非并表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470,587 442,265 443,100 415,998 一级资本净额 575,637 547,164 548,159 520,897 资本净额 676,019 642,664 651,382 619,209 风险加权资产 4,866,979 4,731,294 4,824,278 4,688,758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67 9.35 9.18 8.87 一级资本充足率 11.83 11.56 11.36 11.11 资本充足率 13.89 13.58 13.50 13.21 注:1、并表口径的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以及《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属于并表范围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其中,并表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包括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欧洲)、韶山光大村镇银行、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和江西瑞金光大村镇银行。 2、2023年指标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令2012年第1 号)计算。 3、本行已公开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请登录本行网站查询。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计量的杠杆率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4年 9月30日 2024年 6月30日 2024年 3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杠杆率 7.29 7.30 7.19 7.10 一级资本净额 575,637 564,077 561,063 548,159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7,898,824 7,725,531 7,805,623 7,725,517 注:2023年指标按照《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1号)计算。 (三)流动性覆盖率 按照《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 年第3号)计量的流动性覆盖率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4年 9月30日 2024年 6月30日 2024年 3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流动性覆盖率 132.11 131.61 132.34 149.17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931,504 1,082,952 1,02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