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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明确发电行业碳配额结转政策,履约周期变成“一年一履约”

电气设备2024-10-25张鹏、蔡紫豪五矿证券测***
电气设备:明确发电行业碳配额结转政策,履约周期变成“一年一履约”

明确发电行业碳配额结转政策,履约周期变成“一年一履约” 电气设备 评级:看好 日期:2024.10.25 证券研究报告|行业点评 事件描述 2024年10月1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环规气候〔2024〕1号)(简称《通知》),对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配额预分配、调整、核定、清缴等工作进行安排,并编制了《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简称《配额方案》)。 事件点评 《配额方案》明确碳配额结转计算公式,取消预支政策和个性化纾困方案。 《配额方案》规定2019—2024年度碳配额可结转为2025年度配额,碳配额最大可结转量等于10000tCO2的基础可结转量加上净卖出配额量乘以结转倍率,对持有配额量在10000tCO2以下的控排企业,可更加灵活地安排其交易或结转计划,并且规定2023、2024年度不可预支后续年度配额,同时取消了个性化纾困方案。这将有助于解决企业惜售碳配额、配额缺口企业履约压力较大等问题,也将有助于碳市场的平稳运行,促进碳市场价格发现。 《配额方案》明确发电行业碳配额履约时间安排发生了变化。前两个履约周期均是每两个履约年度在同一时间履约,即“两年一履约”,而《配额方案》 为“一年一履约”,即2023和2024两个年度的履约截止时间分别为2024 年底和2025年底,这或将促进企业提高日常交易,减少履约截止日前扎堆交易的问题,整体上提升市场的活跃度。根据《通知》安排,核定分配配额的发放约在2024年11月6日完成,则距离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 度配额清缴剩余不到两个月,展望2024年底前的剩余交易日,全国碳市场的交易活跃度将有所提升,碳价或将上涨。 《配额方案》将因使用购入电力产生的CO2间接排放不再纳入全国碳市场管控范围,而前两个履约周期是将电力产生的间接排放纳入。这一变化的产生主要是经生态环境部测算,发电企业电力产生的间接排放量低于500万吨/ 年,占行业排放总量小于0.1%,减排效果有限,但显著增加MRV的工作负担与监管成本,并将这一变化体现在基准值的设定上。 风险提示:1、政策变化对发电企业的影响 分析师张鹏 登记编码:S0950523070001:18820232934 :zhangpeng1@wkzq.com.cn 分析师蔡紫豪 登记编码:S0950523070002:15200937837 :caizihao@wkzq.com.cn 行业表现2024/10/24 21% 13% 4% -5% -14% -23% 2023/112024/12024/42024/7 电气设备沪深300 资料来源:Wind,聚源 相关研究 《光伏协会呼吁组件良性中标,底价竞争囚徒困境或打破》(2024/10/24) 《碳市场月报(202409):钢铁、水泥、电解铝三大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市场活跃度有望进一步提升》(2024/10/15) 《宏观政策利好下,新能源板块反弹》 (2024/10/11) 《锂电材料行业2024H1财报分析:产业链价格或将进入下跌尾声》(2024/9/26) 《固态电池产业路在何方》(2024/9/24) 《火电股息有望抬升,绿电仍需政策护航— —电力行业24H1总结》(2024/9/20) 《电网景气度持续,把握特高压及智能化潜在变化——电网行业24H1总结》(2024/9/20) 《国内关注格局优化,海外关注先发优势— —储能行业24H1总结》(2024/9/20) 《宁德宜春锂生产线调整,锂板块短期反弹》 (2024/9/19) 《光伏行业2024半年报总结:出清前夕,静待黎明》(2024/9/19) 事件 2024年10月1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环规气候〔2024〕1号),对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配额预分配、调整、核定、清缴等工作进行安排,并编制了《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 此前,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已于今年7月2日印发《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对发电行业2023、2024年度配额分配相关工作公开征求意见。 点评 一、《配额方案》与《征求意见稿》的不同点及其原因 相比与《征求意见稿》,《配额方案》进行主要进行三个方面的优化调整。 一是调整了燃煤机组配额分配的修正系数。《配额方案》中燃煤机组发电CO2配额量的计算公式为“燃煤机组发电CO2配额量=机组发电量×机组所属类别的发电基准值×机组调峰修 正系数”,而《征求意见稿》则为“燃煤机组发电CO2配额量=机组发电量×机组所属类别的发电基准值×机组调峰修正系数×机组冷却方式修正系数”。对于空冷,机组冷却方式修正系 数取值1.05,对于水冷及背压机组等特殊发电机组则取值为1。取消机组冷却方式修正系数 主要是考虑到《配额方案》不再沿用前两个履约周期,基于“供电量”核定配额,而是基于“发电量”核定配额,且使用购入电力产生的CO2间接排放不再纳入全国碳市场管理范围,空冷机组用电不再对配额分配产生影响,取消该修正系数后,空冷机组获得的配额量将减少 5%。 二是新增了10000tCO2的基础结转量。《配额方案》中碳配额最大可结转量的计算公式为“碳排放配额可结转量=基础可结转量+净卖出配额量×结转倍率”,而《征求意见稿》则为“碳排放配额可结转量=净卖出配额量×结转倍率”,其中基础可结转量取值10000tCO2,结转倍率 均取值1.5。《配额方案》新增了基础可结转量后,即控排企业拥有10000tCO2无条件的结转额度,对持有配额量在10000tCO2以下的控排企业,可更加灵活地安排其交易或结转计划。 结合《配额方案》所提出的要求:2024年度及其之前年度配额可结转为2025年度配额,未结转配额不再用于2025年度及后续年度履约;2023、2024年度履约时,可使用本年度及其之前年度配额履约,2024年度配额不可用于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的配额清缴;2023、2024年度不可预支后续年度配额。 假设控排企业持有的配额量为Y,根据《征求意见稿》,当Y<10000tCO2时,控排企业想申请配额结转,需净卖出配额(即有条件获得结转配额),假设净卖出配额比例为x,则剩余配 额为(1-x)Y,控排企业获得的最大配额结转量为1.5xY,意味着企业需要至少卖出40%的 持有配额,才可将剩余配额结转,否则,剩余配额不能完全结转。 《配额方案》引入10000tCO2的基础可结转量后,意味着企业无需净卖出配额,即可获得10000tCO2的配额结转额度。对于持有配额量大于10000吨的控排企业来说,其净卖出配额比例均衡点x’为0.4-4000/Y(Y>10000tCO2),假设Y=105tCO2,则x=36%,即控排企业净卖出配额须大于36%,其获得的最大结转量才大于剩余配额量,剩余配额方可全部结转, 这意味着净卖出配额量越多,可结转配额量越大。 图表1:无基础结转量下控排企业净卖出配额须大于40%图表2:配额持有量10万吨假设下控排企业净卖出配额须大于36%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五矿证券研究所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五矿证券研究所 三是调整了燃煤机组发电基准值。相比于《征求意见稿》,《配额方案》给出的不同类型燃煤机组发电基准值均有不同程度地上升,涨幅在1.1%-2.6%之间(详见表3)。但是,两个文件中,不同类型的燃煤机组2023年平衡值和2024年基准值相对2023年基准值的变化幅度一致(详见表4)。并且对于燃煤机组的供热基准值,燃气机组的发电基准值和供热基准值均保持一致。 图表3:《配额方案》相对《征求意见稿》燃煤机组发电基准值(tCO2/MWh)的变化幅度 机组类别 《配额方案》 《征求意见稿》 变化幅度 2023年 平衡值 2023年 基准值 2024年 基准值 2023年 平衡值 2023年 基准值 2024年 基准值 2023年 平衡值 2023年 基准值 2024年 基准值 300MW等级以上常规燃煤机组 0.7982 0.7950 0.7910 0.7892 0.7861 0.7822 1.14% 1.13% 1.13% 300MW等级及以下常规燃煤机组 0.8155 0.8090 0.8049 0.8048 0.7984 0.7944 1.33% 1.33% 1.32% 燃煤矸石、水煤浆等非常规燃煤机组(含燃煤循环流化床机组) 0.8352 0.8285 0.8244 0.8146 0.8082 0.8042 2.53% 2.51% 2.51%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五矿证券研究所 图表4:《配额方案》和《征求意见稿》燃煤机组2023年平衡值和2024年基准值相对2023年基准值的变化幅度一致 机组类别 《配额方案》 《征求意见稿》 2023年基准值 2023年平衡值相对2023年基准值的变化 2024年基准值相对2023年基准值的变化 2023年基准值 2023年平衡值相对2023年基准值的变化 2024年基准值相对2023年基准值的变化 300MW等级以上常规燃煤机组 0.7950 0.4% -0.5% 0.7892 0.4% -0.5% 300MW等级及以下常规燃煤机组 0.8090 0.8% -0.5% 0.8048 0.8% -0.5% 燃煤矸石、水煤浆等非常规燃煤机组(含燃煤循环流化床机组) 0.8285 0.8% -0.5% 0.8146 0.8% -0.5% 燃气机组 0.3305 -2.0% -0.5% 0.3239 -2.0% -0.5%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五矿证券研究所 图表5:《配额方案》与《征求意见稿》的差异点 差异点 序号 《配额方案》 《征求意见稿》 1.调整配额分配的修正系数 发电CO2配额量计算不包括机组冷却方式修正系数 发电CO2配额量计算包括机组冷却方式修正系数 2.新增基础结转量 新增基础结转量10000tCO2 无基础结转量 3.新增配额结转要求 2024年配额不可用于2023年及以前年度配额清缴 — 4.调整碳排放基准值和平衡值 燃煤机组发电基准值在《征求意见稿》基础上均有不同程度上升,涨幅在1.1%-2.6%之间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五矿证券研究所 二、《配额方案》与前两个履约期配额分配方案的异同点及其原因 总体上,《配额方案》延续了前两个履约周期的总体框架,继续实施基于排放强度的基准法并结合燃气机组配额缺口豁免政策免费分配机组配额,保持纳入配额管理的机组范围与机组分类方式不变,实行控排企业配额履约缺口率20%上限豁免,继续鼓励大规模、高能效、低排放机组,掺烧生物质机组、燃气机组和机组供热。 相比于前两个履约期配额分配方案,《配额方案》发生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配额核算公式发生了变化。前两个履约期燃煤机组供电CO2配额量计算公式为“燃煤机组供电CO2配额量=机组供电量×机组所属类别的供电基准值×机组冷却方式修正系数×机 组供热量修正系数×机组负荷(出力)系数修正系数”,《配额方案》基于“供电量”核定配额调整为基于“发电量”核定配额,主要是考虑到供电量是由发电量扣除厂用电量计算而来,每个发电厂的厂用电量有所差别,并且计算供电量涉及参数较多,增加核算核查难度,从而可能导致数据质量下降,也不利于基准值的确定。此外,《配额方案》所乘参数不包括机组冷 却方式修正系数和供热量修正系数,并将“机组负荷系数修正系数”更名为“机组调峰修正系数”,且补偿负荷率上限调整为65%,取消供热量修正系数主要是考虑到对发电机组供热的激励已通过优化调整基准值直接实现,前两个履约期燃煤机组供热量修正系数为1-0.22×供热比。将机组调峰修正系数补偿负荷率上限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