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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金融债月报:积极政策渐次落地 特别国债注资国有大行

2024-10-15李倩、张琳琳、张兰兰东方金诚F***
2024年9月金融债月报:积极政策渐次落地 特别国债注资国有大行

2024年9月金融债月报 积极政策渐次落地特别国债注资国有大行 金融债1发行情况(亿元、只): 分析师: 李倩张琳琳张兰兰 时间:2024年10月15日 邮箱:dfjc-jr@coamc.com.cn电话:010-62299800 传真:010-65660988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平安幸福中心A座45、46、47层100071 主要观点 金融数据点评:政府债继续支撑社融增长,企业贷款结构不佳,居民信心有待提振,积极政策渐次落地,贷款总量及结构有望改善; 银行业: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联动发力,支持经济稳定增长,利好银行业信贷增速企稳回升及资产质量改善,国有大行资本充足性水平亦有望提升; 证券业:积极政策定调提振市场信心,当月市场交投活跃度显著提升;政策强调支持中长期资金入市,推动资本市场投资结构改善;证券公司开启合并重组,头部券商优势将加速释放; 金融债发行:金融次级债发行显著缩量,净融资由正转负;银行负债端压力加大,同业存单量价齐升; 金融债市场展望:降准降息落地,叠加财政政策的积极投放,预计短期内资金面将保持宽松状态,资金价格也将有所回落。 1本文金融债包含商业银行债、商业银行次级债、保险公司债、证券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其它金融机构债,不含政策银行债。 2024年9月金融债月报 目录 1.监管政策跟踪1 2.金融数据点评4 3.行业动态5 3.1银行业5 3.2证券业5 3.3保险业6 4.金融债市场回顾6 4.1一级市场发行量6 4.2发行利率及利差分析8 4.3二级市场9 4.4金融债兑付情况9 5.主体级别(含展望)调整10 6.总结10 1.监管政策跟踪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迎来修订,强化证券行业风险管理;中长期资金入市指导意见出台,提升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9月20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证券公司所有业务活动均纳入风险控制指标约束范围;对创新业务和风险较高的业务从严设置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对投资股票、做市等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予以优化,引导长期价值投资和服务实体经济及居民财富管理等功能发挥;优化风控分类指标调整系数,支持优质券商提升资本使用效率,体现了审慎从严、强化风险管理和促进功能发挥的监管导向。 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召开部署下一步经济工作,提出大力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打通社保、保险、理财等资金入市堵点,努力提振资本市场。当日,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指导意见》从建设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支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稳健发展;完善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配套政策制度等方面提出了纲领性的指导意见,后续随着相应制度和政策的落地,将有利于推动长期投资规模及占比的提高,提升投资行为的长期性和资本市场的内在稳定性。 9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坚守融资与融物相结合功能定位,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支持设备大规模更新,助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修改完善主要出资人制度、强化业务分类监管、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规范涉外融资租赁业务、完善业务经营规则。 图表1重点监管政策跟踪 日期 发布机构 政策文件 主要内容 9月6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修订发布《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 《办法》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聚焦防范化解实质性风险。突出金融业务特征,提高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二是优化案件管理流程。前移案件管理工作重心,合理设置案件管理各环节时限要求,提升案件管理质效。三是强化重大案件处置。紧盯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对金融机构各级负责人案件采取重点监管措施,对重大案件调查、追责问责、案情通报从严要求,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四是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指导金融机构制定并有效执行案件管理制度,加强重点环节管理,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及时阻断犯罪链条和风险外溢。 9月11日 国务院 《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强调,要严把保险市场准入关,严格保险机构持续监管,严肃整治保险违法违规行为,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要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扩大健康保险覆盖面,健全普惠保险体系,提升保险业服务民生保障水平。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服务科技创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要持续健全保险市场体系,持续深化保险业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提升产品定价精准性,提高数智化水平,增强保险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健全央地协同工作机制,深化部际协调联动,强化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协同。 9月14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 《通知》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和加大监管政策支持三个方面,鼓励非银机构支持大规模设 动的通知》 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关键领域,赋能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能力和水平。 9月14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的通知》 《通知》从四方面提出18条工作要求。四个方面包括:一是加强统筹管理,要求金融机构明确移动应用管理牵头部门、建立移动应用台账、完善准入退出机制、控制移动应用数量;二是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金融机构规范移动应用的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验证、上架发布、监控运行等环节,强化移动应用与运行环境的兼容性、适配性管理;三是落实风险管理责任,要求金融机构落实移动应用备案、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外包管理、业务连续性及个人信息保护等监管要求;四是加强监督管理,要求金融监管总局各级派出机构加强移动应用监管工作。 9月20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修订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办法》共有9章。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修改完善主要出资人制度。提高金融租赁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新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境外制造业企业三类主要出资人类型;适当提高主要出资人的总资产、营业收入、注册资本等市场准入标准以及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强化主要出资人的股东责任。二是强化业务分类监管。按照业务风险程度及所需专业能力差异,进一步厘清基础业务和专项业务范围,删除非主业、非必要类业务,严格业务分级监管。三是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全面贯彻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出台的关于公司治理、股东股权、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监管法规和制度要求,进一步明确了金融租赁公司党的建设、“三会一层”、股东义务、薪酬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监管要求。四是强化风险管理。明确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充足、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以及重大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要求,优化增设部分监管指标,明确监管评级、监管强制措施等方面要求。五是规范涉外融资租赁业务。明确相关业务经营规则,明确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外设立项目公司作为专项业务进行管理。六是完善业务经营规则。针对业务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补充完善转受让融资租赁资产、联合租赁、固定收益类投资、保理融资、合作机构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具体经营和管理规则。 9月20日 证监会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 与现行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相比,《风控指标规定》主要调整完善以下内容:一是对证券公司投资股票、做市等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予以优化,进一步引导证券公司充分发挥长期价值投资、服务实体经济融资、服务居民财富管理等功能作用。二是根据证券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优化风控指标分类调整系数,支持合规稳健的优质证券公司适度提升资本使用效率,更好为实体经济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三是对证券公司所有业务活动纳入风险控制指标约束范围,明确证券公司参与公募REITs等新业务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提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的完备性和科学性,夯实风控基础。四是对创新业务和风险较高的业务从严设置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有效性。 9月24日 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 《指引》要求上市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并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合规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方式,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提升。《指引》明确了上市公司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相关方的责任,并对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披露市值管理制度、长期破净公司披露估值提升计划等作出专门要求。同时,《指引》明确禁止上市公司以市值管理为名实施违法违规行为。 9月24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做好续贷工作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 《通知》共七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将续贷范围从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有真实融资需求,同时存在临时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均可申请续贷支持。二是明确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农户经营性贷款等均可以续期。三是将续贷政策 阶段性扩大至中型企业,期限暂定为三年。四是优化风险分类标准,对依法合规、持续经营、信用良好,无欠息逃废债等不良行为的企业,贷款办理续期时,不因续贷单独下调风险分类。五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续贷尽职免责相关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切实为信贷人员松绑减负。 9月24日 证监会 《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 《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支持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升级。证监会将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进行并购重组,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二是鼓励上市公司加强产业整合。对于上市公司之间的整合需求,将通过完善限售期规定、大幅简化审核程序等方式予以支持。同时,通过锁定期“反向挂钩”等安排,鼓励私募投资基金积极参与并购重组。三是进一步提高监管包容度。证监会将在尊重规则的同时,尊重市场规律、尊重经济规律、尊重创新规律,对重组估值、业绩承诺、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等事项,进一步提高包容度,更好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四是提升重组市场交易效率。证监会将支持上市公司根据交易安排,分期发行股份和可转债等支付工具、分期支付交易对价、分期配套融资,以提高交易灵活性和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建立重组简易审核程序,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重组,大幅简化审核流程、缩短审核时限、提高重组效率。五是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水平。证监会将引导证券公司等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交易撮合和专业服务作用,助力上市公司实施高质量并购重组。六是依法加强监管。证监会将引导交易各方规范开展并购重组活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等各项法定义务,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重组市场秩序,有力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9月26日 中央金融办、证监会 《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的主要举措包括:一是建设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多措并举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鼓励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回购增持,有效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严厉打击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行为,持续塑造健康的市场生态。完善适配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完善中长期资金交易监管,完善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配套机制,推动与上市公司建立长期良性互动。二是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支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稳健发展。加强基金公司投研核心能力建设,制定科学合理、公平有效的投研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基金公司从规模导向向投资者回报导向转变,努力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收益。丰富公募基金可投资产类别,建立ETF指数基金快速审批通道,持续提高权益类基金规模和占比。稳步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