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专利申请及审查
美国专利类型包括发明专利、外观专利及植物专利,分别保护方法、产品外观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期限为20年。申请费用包含官费和服务费,官费根据申请类型、途径和权利要求数量等因素而定,服务费则因机构和服务质量有所差异。申请主体属于“小实体”和“微小实体”可享受官费减免。
美国专利申请可通过巴黎公约、PCT途径以及直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递交,或通过《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提交外观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包括文件提交、实质审查、再颁/复审程序等环节。申请文件需根据不同途径准备,包括申请表、申请文件、宣誓或声明、信息披露文件等。发明专利申请文件撰写需考虑保护主题、限制性语言等因素。外观专利和植物专利的申请和审查流程与发明专利类似,但外观专利需提交视图和简要说明,植物专利需审查员要求美国农业研究局出具农业研究服务报告。
美国专利申请可利用临时申请、继续申请、部分继续申请、再颁程序等特殊制度构建专利保护组合。加速审查、优先审查、特殊申请的加快审查和专利审查高速公路等制度可提升审查速度。
二、美国专利保护的法律体系及流程
美国专利保护体系涉及立法、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三方面。司法保护体系由联邦地区审判法院、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最高法院构成,行政保护体系涉及美国专利商标局、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海关及司法部。美国专利申请审查的法律依据主要见于美国法典第35编、美国联邦法规第37编、美国专利审查指南等。
美国专利民事诉讼程序包括诉前调查、起诉状、诉状答复、首次审前会议、搜证程序、马克曼听证、审前动议、审判、审后动议、简易判决、上诉等环节。损害赔偿包括实际损害和惩罚性损害赔偿。诉讼策略包括聘请合适的律师、分析案情、制定诉讼策略、达成和解等。
337调查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针对进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调查,并裁决是否侵权及是否有必要采取救济措施的行政程序。救济措施主要包括排除令和禁止令。337调查诉讼策略包括不服337调查裁决的上诉程序、平行诉讼和关联诉讼、反诉、和解、仲裁、同意令、撤回投诉等。
美国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包括字面侵权和等同侵权。字面侵权是指被控侵权物精确地落入了所恰当解释的权利要求的范围中。等同侵权是指被控侵权物尽管没有落入所主张的权利要求的字面中,但是从等同替代方面考虑则侵犯了专利权。
三、美国专利服务机构
美国专利服务机构包括专利代理机构、诉讼服务机构和公共机构。选择合适的专利代理机构有助于帮助企业在美国申请和获得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