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会议及发文部门 文件名 主要内容 2023年7月 中央政治局会议 提出“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 2023年9月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的指导意见》(35号文) 明确支持重点省份融资平台今明两年债务存量化解,提出差异化管理债务融资(包括分为“重点省份”、“非重点省份”;拟定“3899”名单等) 2023年12月 国务院办公厅 《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办发〔2023〕47号) 对部分重点省份政府投资项目“续、缓、停”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与安排 2024年2月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14号文) 允许35号文外的19个省份可自主选报辖区内债务负担重、化债难度高的地区,获批后参照12个重点省份的相关政策化债。 2024年7月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134号文出台 将化债政策延期与扩容,延长化债期限至2027年6月,扩充债务置换范围至双非债务与境外债,也提出了城投“退平台”后的政策方向指引,即仍要对其进行至少1年的风险监测,期间不排除仍严控非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