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疆数字经济规模达到5322.03亿元,占GDP比重为28.87%,其中数字产业化规模为495.56亿元(占GDP比重2.69%),产业数字化规模为4826.47亿元(占GDP比重26.19%)。数字经济规模同比名义增长8.46%,产业数字化增速为8.55%,数字产业化增速为7.61%。2017-2023年,新疆数字经济年均增速为13.06%。
从区域发展看,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阿克苏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和克拉玛依市数字经济规模占据前五,哈密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吐鲁番市、克拉玛依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与阿克苏地区数字经济规模增速超过平均值。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哈密市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等6个地州市数字经济发展指数超过平均值。
新疆数字经济发展存在以下问题: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数字经济人才短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低;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建议:加快推进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多管齐下解决人才短缺问题;依托“九大产业集群”建设产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平台企业发展,深化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加快数据资源开放和开发利用;建设网上销售、消费统计系统,提升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决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