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绿色江南]:2024年长三角化工行业AH股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披露观察报告 - 发现报告

2024年长三角化工行业AH股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披露观察报告

基础化工2024-09-19-绿色江南话***
AI智能总结
查看更多
2024年长三角化工行业AH股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披露观察报告

1 2 2 4 1.A股碳披露表现2.H股碳披露表现3.小结 41011 13 14 1.年报披露缺失2.信披系统披露缺失1415 16 1.信披系统披露缺失回复情况2.年报披露不足回复情况1620 21 1.增设信息公开渠道2.建立健全碳披露制度3.企业应加强社会沟通4.企业应积极关注与应对国际市场21212122 化工行业是工业领域主要的温室气体来源之一,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碳管理相较其他行业难度较大,但对于工业碳减排来说至关重要。全球范围内,化工行业的碳排放占总排放量的5.8%(包括3.6%的工业能源排放和2.2%的直接工业排放)。我国作为全球化学品生产第一大国,化工行业的碳排放约占全国总排放量的5.3%,单位GDP碳排放量较高。1 在全球气候危机日益严峻的当下,环保标准与绿色低碳倡议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席卷全球,对化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以欧盟为例,其颁布的《新电池法案》2已经在2023年8月17日正式生效,自2024年7月起,动力电池和工业电池在欧洲市场销售前必须申报其产品碳足迹。2023年,我国基本有机化学品出口金额为5751035.6万美元3,目前国际贸易发展态势整体良好,但也受到国际政策法规的影响。各国政府纷纷推出严格的碳排放管理政策,如欧盟的碳关税(CBAM)等,这些政策要求进口商品必须符合一定的碳排放标准,从而对出口企业构成了直接的压力。我国在双碳目标的指引下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如2024年5月23日国务院发布《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4,要求加快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因此减碳不仅是化工企业承担环境保护责任的体现,也是面对市场压力的必然选择,更是顺应时代发展趋势的必经之路。 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区域之一,长三角地区不仅是国家经济的领航者,还是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其化工产业的发展尤为显著,但同时也面临着如何在确保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实现降碳减污的重大挑战。鉴于此,探究长三角地区化工企业的实际减碳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基于前期实地调研的积累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碳达峰实施方案》5的指导,该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完善企业碳披露制度,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以下简称“绿色江南”)着力开展长三角化工行业碳排放信息披露的研究。通过对149家长三角化工行业A股和H股上市公司公开信息的梳理与分析,旨在剖析行业碳披露的实际状况,提高企业对碳排放信息披露的关注和重视程度,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性建议。我们期望能够推动企业加强气候环境信息披露,鼓励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激发行业内部对于绿色转型的共识与行动,引导更多的企业加入到降碳减污的实践中来,促进长三角化工行业绘制一幅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和谐共生的美好蓝图,共同构建一个环境友好型的化工产业生态。 绿色江南本次研究聚焦于化工行业,研究对象为位于长三角地区所有的化工行业上市公司。基于国内收录官方权威数据的环境数据公益平台——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建立的蔚蓝地图环境数据库(www.ipe.org.cn)支持,绿色江南选取分析了共计149家长三角化工上市公司,涵盖了141家A股上市公司和8家H股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社会责任报告、ESG等报告,以及338家关联企业(含股权比例不低于50%)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以下简称“信披系统”)中碳披露及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现状。 在开展本次碳披露研究之前,作为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化工行业的降碳减污也一直是绿色江南工作关注的重点。自2020年起,绿色江南对全国化工园区开展实地调研,截止目前,已实地调研数百个化工园区。长三角化工园区是绿色江南的重点关注区域,其中包含本次研究的大部分化工企业,在过去的4年里共推动了数十个化工园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与改善。针对发现的环境问题,我们向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递交近百份环境调研报告,得到了在地生态环境部门高度重视,并做出积极的回复,督促企业落实环境治理主体责任。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环境现场表现良好的化工企业,如江苏海伦石化有限公司、江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这几家企业位于化工园区内,现场环境管理水平较高,环境表现良好,未见明显污染,展现了较强的环境管理意识。 1、A股碳披露表现 (1)36家披露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和减碳措施 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36家位于长三角地区的化工行业上市公司都披露了减碳量和减碳措施,展现了他们在减少碳排放方面的坚定承诺与实际行动。从36家企业披露的减碳量数据观察,它们的总减碳量达到了10829238.02吨,表明这些企业在减少碳排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不同企业之间的减碳量差异较为明显,和企业规模、减碳措施的有效性等因素有关。 披露减碳量不仅体现了企业对透明化治理的落实,更量化了减碳的实际成效,使得公众、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能够清晰了解企业的减排情况。这些企业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战略,通过可再生能源利用、能效提升、循环利用等多元化手段,有效削减了企业运营过程中的碳排放,为行业内外树立了负责任的典范。 (2)66家披露减碳措施但未披露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 司尔特、龙蟠科技等66家企业主要侧重于减碳措施的表述,并未提及具体的减碳量。此外,我们观察中还发现红太阳、贝斯美、金力泰这3家公司披露的重点在减污,雅本化学披露的主要是危废相关内容,和减碳关联不大。 (3)39家皆未披露减碳措施和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 尽管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减碳的重要性,并将相关内容纳入年报中,但仍有一些上市公司未能在年报中公开其碳排放信息。本次的研究对象中有39家企业未在其2023年年报中披露任何减碳措施和减碳量。这一现象不仅凸显出这些企业在碳排放管理上存在明显缺口,也可能反映出它们在应对气候变化挑战方面的准备不足。缺乏透明的碳排放信息意味着投资者和公众难以评估这些公司的气候变化应对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加了投资风险。我们呼吁这些企业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加强环境信息披露,提升其在碳排放信息上的透明度,共同推进长三角乃至全国化工行业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4)其他报告碳披露表现 除了2023年年报,我们还观察到40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ESG等报告,但其中8家在报告中未涉及任何气候变化相关信息。2024年沪深北交易所(A股)分别正式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指引7,其中应对气候变化章节为重点披露内容之一。因此,尚未采取行动的上市公司应当积极准备,加快公开披露碳排放数据及相关减排计划。 2、H股碳披露表现 经观察,8家H股上市公司均积极地在其ESG报告中披露了碳排放相关信息,体现了对气候议题的重视。大多数公司不仅阐述了面临的气候风险,还提供了自身的碳排放量数据,以及正在实施的减排策略。值得一提的是,中生联合在碳排放信息披露方面尤为突出。该公司不仅测算并披露了范围1&2&3排放量,是唯一一家披露范围3碳排放量的企业,而且还设定了以2019–2021年平均温室气体排放量为基准值,累计减少温室气体排放20%的减排目标。通过清晰全面的碳披露,中生联合不仅展现了对环境可持续性的重视,也为同行业乃至整个市场树立了榜样,推动更多企业采取行动,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环境绩效,还能增强其在投资者眼中的吸引力,促进绿色经济的发展。 港交所对ESG报告规定了更高要求和更严格的披露标准,在2015年推出了《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并不断更新,要求上市公司定期发布ESG报告,提供包括碳排放在内的多项环境绩效数据。2024年的规则进一步强化了ESG报告的重要性,特别强调了与气候相关的信息披露,以及与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的标准相符合的披露要求。这些变化反映了港交所致力于提高市场的透明度,以及对可持续投资和负责任商业实践的重视。 3、小结 总体而言,H股上市公司的碳披露情况较好,A股上市公司的碳披露情况在过去几年虽然有所增强,但在强制性和详尽程度上仍然落后于H股上市公司。虽然A股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规定中鼓励碳排放信息披露,但实际情况显示,仍有接近30%的企业未披露任何减碳信息,A股市场上的碳披露更多依赖于企业的自愿性。而对于已披露的信息,其质量参差不齐且缺乏统一标准。此外,与财务报告需经由审计机构审核不同,目前碳披露内容尚未经过第三方审核,这使得其可信度受到质疑。因此,提升碳排放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建立统一的披露标准,并引入第三方审核机制,将是提高企业碳排放信息可信度的关键步骤。我们期待A股与H股披露的差距逐渐缩小,推动A股上市公司加大自主信息披露,开展更加透明和负责任的经营。 此外,我们在观察中发现华恒生物等部分A股上市公司在年报中还披露了“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以及“温室气体排放情况”两项涉及碳排放信息的版块内容。为此我们咨询上海证券交易所,意图了解是否有新政策规定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相关信息,上交所表示为落实国家及证监会关于绿色金融、科技创新和ESG信息披露等有关要求,结合科创板实际情况所做的披露。我们对这些企业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扩大碳披露内容表示高度赞同,他们展示了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努力和成果,有利于增强市场信心并吸引投资者。 本次研究共涉及338家长三角化工行业上市公司关联企业,重点研究的为受碳排放监管的企业在信披系统的碳披露情况。受碳排放监管的企业指的是列入各省市2023年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录或地方碳市场名录,意味着这些企业因其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一定规模,而被国家或地方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为需要特别管理和监管的对象。 根据统计,在本次的研究对象中,共有61家企业被列入了各省市2023年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录以及地方碳市场名录,其中41家在信披系统中按规披露了碳排放信息,20家未按规披露,这表明仍有三分之一的企业尚未落实环境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分析发现,即便是那些已经进行了披露的企业,其披露水平也存在显著差异。一些企业的披露内容较为简略,而另一些则提供了更为详细的信息,包括排放设施和核算方法等具体信息,这种差异反映了企业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不同态度和实践水平。企业应按规详尽披露环境信息,加强碳披露工作不仅是对企业自身长远利益负责的表现,也是对社会和环境责任的一种承担。 除了碳披露缺失问题外,绿色江南在观察上市公司年报和关联企业信披系统披露情况时还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未披露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问题。 1、年报披露缺失 雅克科技、新亚强、安纳达这3家上市公司未在2023年年报中披露生态环境行政处罚。2021年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明确要求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披露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2、信披系统披露缺失 上海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未在信披系统披露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披露受到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处罚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等信息。 绿色江南就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缺失情况,于2024年7月陆续向92家企业致函(具体名单见附表2),除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退回外,其他均显示信函已签收。其中信披系统披露缺失共涉及27家企业(17家碳披露缺失;10家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披露缺失),上市公司年报披露不足共涉及68家企业(65家碳披露不足;3家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披露缺失)。截至目前,绿色江南共与58家企业进行了沟通与说明。 1、信披系统披露缺失回复情况 (1)主观因素未披露 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回信中表明不涉及《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八条其他条款,所以未在信披系统进行填报。对此,绿色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