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来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之补充附注及经修订财务报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董事会报告之补充附注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本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会报告之补充附注(“补充附注”)乃根据香港《公司(修改财务报表及报告)规例》 (第622F章)编制。因董事已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F章)第449条自愿修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原董事会报告(“原董事会报告”),该报告已于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九日获董事会批准。 补充附注修订原董事会报告“可供分派储备”一节中本公司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可供分派储备金额及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比较数字(见下文所载修订),并将视为原董事会报告的组成部分。 经补充附注补充及修订的原董事会报告须视为在原董事会报告日期获董事会批准,而非在修订日期获董事会批准,因此不涉及该两个日期之间的事件。 补充附注已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获董事会批准。 对原董事会报告中“可供分派储备”一节的修订 可供分派储备 按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部之规定计算,本公司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可供分派储备为172,653,000港元(二零二二年:162,546,000港元)。 代表董事会 主席兼行政总裁 曾智明先生 香港,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致金利来集团有限公司成员 (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意见 我们已审计的内容 金利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贵集团”)列载于第8至79页的综合财务报表,包括: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资产负债表; •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收益表; •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现金流量表;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包括重大会计政策资料及其他解释信息。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真实而中肯地反映了贵集团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其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金流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妥为拟备。 意见的基础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任已在本报告“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份中作进一步阐述。 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我们的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独立性 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我们独立于贵集团,并已履行守则中的其他专业道德责任。 强调事项 我们吁请关注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2,该附注说明由于截至二零二二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股份购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不符合香港《公司条例》,故修订及重新刊发综合财务报表。我们已于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九日就原综合财务报表发出原审计报告。由于附注2.2所述的修订,我们就经修订综合财务报表提供本新的核数师报告。我们的意见未有就此事项作出修订。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是在我们审计整体综合财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的。我们不会对这些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的关键审计事项概述如下: •存货账面值 •投资物业估值 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存货账面值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3。 我们已向管理层了解存货账面值的内部控制及评估过程,并通过考虑估计不确定因素的程度及其他固有风险因素的水平评估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贵集团的存货为2.02亿港元。于评估各期末的存货账面值时,贵集团按存货账龄对 重大错误陈述的固有风险。 滞销存货贯彻应用拨备方法,并对陈旧存货作出特定拨备。 我们已检查存货拨备方法的基础并评估(其中包括)管理层过 我们关注该范畴,是因为应用于不同账龄存货种类的拨备 往年度估计的结果及管理层对滞销及陈旧存货的分析与评估。 百分比估计及陈旧存货的特定拨备估计涉及高度的估计不明朗因素。由于涉及根据过往透过不同销售渠道出售类似 我们通过测试所用之历史数据的准确性、比较本年度及过往类 性质产品的经验及在当前市况下对未来销售的预期而作出 似产品的销售趋势及对未来销售(例如销售率)的主要假设变 高度的判断,故此存货账面值的固有风险视为重大。市场 动进行敏感度分析,以评估管理层厘定存货的个别账龄分类之 趋势、客户喜好及竞争者所采取的行动变动亦会导致该等 拨备比率所应用的假设及估计。 估计有不确定因素。 我们已测试计算拨备所用存货账龄的准确性。我们亦使用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存货账龄及管理层所厘定的拨备百分比重新计算存货拨备。根据所述程序,我们认为管理层判断及估计(为存货账面值之基础)均合理及可接纳。 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投资物业估值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8。 我们已向管理层了解投资物业估值的内部控制及评估过程,并通过考虑估计不确定因素的程度及其他固有风险因素的水平评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贵集团的投资物业为26.87亿港元,以公平价值列示。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 估重大错误陈述的固有风险。 日止年度,投资物业公平价值亏损约为4千7百万港元。我们关注该范畴,是因为此账面值总额占贵集团二零二三年 我们会考虑独立外聘估值师的资质、相关经验及与贵集团的关系以评估彼等能否胜任及是否客观。 十二月三十一日资产总值约51%,公平价值取决于所用之估算方法且易受估值所用输入数据变动影响。贵集团投资物 我们的内部估值专家参与了我们与外聘估值师的讨论,了解所 业的公平价值以独立专业估值师的估值为依据。估值师采 选估值方法及所应用假设的理据,并据此评估所用方法是否适 用收入资本化法(计及租值及总复归收益率)及直接比较法 当及所应用假设(倘适用)是否合理,再以抽样方式将估值模型 (主要使用无法观察之输入数据,包括市值租金、收益率 所用输入数据及假设(例如总复归收益率及租值)与市场及行 等)。 业数据作比较。根据所进行程序,我们认为贵集团投资物业估值所用方法及所应用之主要假设均有证据支持。 其他信息 贵公司董事须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报内的所有信息,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我们的核数师报告。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亦不对该等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综合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认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需要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没有任何报告。 董事及治理层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拟备真实而中肯的综合财务报表,并对其认为为使综合财务报表的拟备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所需的内部控制负责。 在拟备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以及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董事有意将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治理层须负责监督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出具包括我们意见的核数师报告。我们仅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第405条向阁下(作为整体)报告我们的意见,除此之外本报告别无其他目的。我们不会就本报告的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任何责任。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误陈述存在时总能发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综合财务报表使用者依赖综合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续)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过程中,我们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识别及评估因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综合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以及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评价董事所采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及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对董事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准的恰当性作出结论。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我们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核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我们应当修改意见。我们的结论是基于截至核数师报告日止所取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评估综合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基础交易和事项。 •就贵集团内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足、适当的审计凭证,以便对综合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贵集团审计的方向、监督及执行。我们为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除其他事项外,我们与治理层沟通了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等,包括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内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我们还向治理层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专业道德要求,并与他们沟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认为会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消除不利影响的行动或采取的防范措施。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续) 从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及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如果合理预期在我们报告中披露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我们决定不应在报告中披露该事项。 出具本独立核数师报告的审计项目合伙人是彭浩贤。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香港,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综合资产负债表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资产非流动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 6 181,107 145,273 使用权资产 7 92,222 87,053 投资物业 8 2,686,658 2,775,582 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财务资产 9 – 5,43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 55,873 57,478 3,015,860 3,070,818 流动资产发展中物业 11 103,214 767,938 已落成物业 12 651,481 – 存货 13 201,634 204,578 业务应收账项 15 99,729 125,091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账项 15 60,971 80,503 合约资产 16 52,506 64,980 可收回税项 7,560 3 受限制现金 17 10,208 26,186 银行存款 17 721,494 840,88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7 357,099 309,805 2,265,896 2,419,969 总资产 5,281,756 5,490,787 权益本公司拥有人之股本及储备股本 2.2,18 1,101,358 1,101,358 储备 2.2,19 3,303,406 3,346,025 总权益 4,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