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2024 目錄 02公司資料04管理層討論與分析04-業務回顧05-前景07-財務回顧11-僱員12企業管治及其他資料12-企業管治12-董事會13-遵守標準守則13-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14-權益披露16-購股權計劃18-關聯方交易18-審閱中期業績19-足夠公眾持股量19-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之上市證券20簡明綜合全面收益表23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25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26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27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附註54詞彙 公司資料 吳冠雲先生(主席)黃焯彬先生韓銘生先生 彭越先生(主席)孫朋先生許偉先生(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辭任) 彭越先生(主席)吳冠雲先生黃焯彬先生 劉思遠女士(於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八日獲委任) 彭越先生(主席)孫朋先生許偉先生(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辭任) 吳冠雲先生黃焯彬先生韓銘生先生 招商永隆銀行有限公司華僑永亨銀行有限公司 彭越先生潘博文先生 富睿瑪澤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潘博文先生,FCPA, ACG, HKACG 吳冠雲先生(主席)黃焯彬先生韓銘生先生 公司資料 香港金鐘道88號太古廣場一座8樓802-803室 351 https://www.aelg.com.hk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於回顧期間,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主要從事(i)船運及物流業務及(ii)於中國從事電訊相關業務。 本集團目前經營一支由兩艘乾散貨船組成並於全球營運的船隊,其中一艘分類為持續經營業務,另一艘則分類為已終止經營業務。本集團乾散貨船隊的總運力約為64,000載重噸(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約64,000載重噸)。 除乾船塢期間外,於整個回顧期內,本集團全部船舶均得到充分利用。 於回顧期間,本集團錄得收入約20,432,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24,594,000港元),較二零二三年同期減少約17%。毛利約為2,488,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10,350,000港元),較二零二三年同期減少約76%。收入減少乃由於乾船塢期間租船收入出現虧損所致。毛利下降乃由於乾船塢期間租船收入出現虧損以及維修保養增加所致。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本集團之電訊相關業務主要為提供短訊服務及5G通訊網絡解決方案。於回顧期間,本集團錄得收入約2,437,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29,129,000港元),較二零二三年同期減少約92%。收入減少受國內消費整體疲軟以及客戶成本控制更嚴格的影響,其中5G通訊網路解決方案受到的影響最大。 毛損約為52,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毛利約6,054,000港元),較二零二三年同期減少約101%。毛利減少主要由於上述收入減少所致。 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本集團與買方(獨立第三方)訂立協議備忘錄,據此,本集團有條件同意出售而買方有條件同意購買該船舶,代價為9,500,000美元(相等於74,100,000港元)。因此,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該船舶之業績已入賬列作已終止經營業務。 於本中報日期,出售事項尚待完成,預期將於二零二四年八月完成。 完成出售該船舶後,本集團將營運一艘乾散貨船。就餘下船舶而言,本集團以遠低於先前費率的新租船費率與承租人訂立新租船合約。就此而言,本集團已採取多項措施降低營運成本,本公司管理層預期船運及物流業務於來年仍將產生正面貢獻。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二零二四年對航運業而言是充滿挑戰的一年,主要風險包括全球經濟成長可能弱於預期以及地緣政治發展造成不利混亂。紅海危機和烏克蘭戰爭一直是乾散貨租船業務的重要推動因素。加上任何其他可能影響貿易流的干擾,戰爭可能會繼續成為二零二四年的主要推動因素。本公司將密切關注市況,包括但不限於船舶的價格及可本公司的財務狀況,倘出現收購機會,則收購船舶僅會在符合本公司最佳利益時方會作實。 隨著COVID-19疫情結束,中國經濟逐步復甦,惟受出口減少、投資乏力、國內消費復甦遲緩以及房地產危機持續加劇等因素的不利影響,導致中國企業信心下降,消費者信心低迷,故中國經濟復甦持續放緩。面對機遇、風險與挑戰並存,以及不確定性及不可預測因素增加,預期二零二四年中國整體營商環境仍將嚴峻,為本集團電訊業務帶來更多障礙。本公司將謹慎推進業務發展,並積極探索新客戶群。 董事將繼續尋求合適的投資機會,此將與現有業務產生協同效益並帶來正面貢獻。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於回顧期間,本集團來自持續經營業務的未經審核收入約為22,869,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53,723,000港元),較二零二三年同期減少約57%。收入減少乃由於(i)乾塢期間航運及物流業務損失租船收入及(ii)中國電訊相關業務的消費市場疲軟所致。 於回顧期間,本集團自持續經營業務錄得虧損約35,898,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12,059,000港元),較二零二三年同期增加約198%。期內虧損增加主要由於(i)上述的收入減少;(ii)出售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之虧損;及(iii)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之公平值出現變動所致。 於回顧期間,來自持續經營業務之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為1.77港仙(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0.64港仙),而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之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為0.69港仙(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0.65港仙)。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擁有: 1.現 金 及 銀 行 結 餘 約15,182,000港 元( 二 零 二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約14,517,000港元);2.來自一間受規管證券經紀之其他借款約零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1,932,000港元);3.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總額約170,141,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191,879,000港元);4.流動資產淨值約95,628,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50,480,000港元);5.流動比率(即流動資產除以流動負債)約419%(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332%);及6.資 產 負 債 比 率( 即 債 務 總 額 除 以 權 益 總 額 )約20%( 二 零 二 三 年 十 二 月三十一日:約14%)。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994,975,244股。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持有的重大投資如下: 於 二 零 二 四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按 公 平 值 計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包 括 公 平 值 約 為24,504,000港元的上市股份投資組合,佔本集團總資產約12%。鑑於資本市場動盪,本集團將密切審視其表現,並為本公司股東的利益採取最適宜的策略。 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本集團與一名買方(獨立第三方)訂立協議備忘錄,據此,本集團有條件同意出售而買方有條件同意購買該船舶,代價為9,500,000美元(相當於74,100,000港元)。該項交易之進一步詳情披露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之通函。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於回顧期間並無持有其他重要投資,亦無任何重大收購或出售附屬公司事項。 於本中報日期,除本報告所披露者外,董事會並無就任何重要投資或額外資本資產批授任何計劃。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並無抵押其資產,而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35,418,000港元已抵押作為一間受規管證券經紀授出之孖展融資1,932,000港元之抵押品。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並無任何或然負債(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無)。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並無資本承擔(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無)。 本集團之資產、負債及交易主要以交易涉及之業務營運之功能貨幣計值,不會面臨外匯匯率變動產生之重大風險。董事認為本集團之外匯風險甚低。因此,並無採用對沖工具或其他對沖方法。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於香港及中國共有17名(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0名)全職僱員。本集團於回顧期間之僱員成本(包括董事酬金)約為14,53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約14,950,000港元)。本集團根據僱員之職責、工作經驗及現行市場慣例釐定支付予僱員之薪酬。除基本薪酬外,本集團亦會於參考本集團業績及個別僱員之表現後向合資格僱員授出購股權。本集團亦分別為其香港及中國僱員參與界定供款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及退休福利計劃。 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日採納二零一八年購股權計劃。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並無根據二零一八年購股權計劃授出的尚未行使之購股權,賦予持有人權利認購股份,詳情載於本中報第16至18頁。 代表董事會 彭越 主席及執行董事香港,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企業管治及其他資料 本公司一直致力維持高水平之企業管治,並認為有效的企業管治可提升公司成就及其股東價值。本公司已採納並應用企業管治守則載列的守則條文。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公司一直遵守企業管治守則,惟下文所述情況除外: C.2.1 自二零零九年三月以來,本公司行政總裁職位一直懸空。行政總裁之職責由本公司其他執行董事履行。由於各董事之責任有明確界定,故行政總裁一職懸空對本集團之營運並無任何重大影響。然而,董事會將不時檢討董事會現行架構。如有具備合適知識、技術及經驗之人選,董事會將於適當時委任行政總裁以填補職位空缺。 (1) 於本中報日期,董事會之組成載列於「公司資料」一節,且彼等之履歷可於本公司網站查閱。除(i)許偉先生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辭任執行董事;及(ii)劉思遠女士於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八日獲委任為非執行董事外,於最近期二零二三年年報刊發後,董事會之組成概無變動。 企業管治及其他資料 (2) 非執行董事劉思遠女士(於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八日獲委任)為本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彭越先生之配偶之胞兄之媳婦。除上文所載之資料外,於最近期二零二三年年報刊發後,並無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B(1)條須予披露之董事資料變動。 本公司已採納標準守則作為本公司董事進行本公司證券交易之行為守則。經向全體董事作出具體查詢後,全體董事均確認於回顧期間彼等一直遵守標準守則。 於回顧期間,本集團已遵守企業管治守則之守則條文第D.2條,建立適當及有效之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管理層負責該等系統之設計、實施及監控,而董事會負責監督管理層持續執行其職責。 本集團已將內部審計工作(「內部審計職能」)外判予信永方略風險管理有限公司,該公司為香港專業內部審計服務提供者之一。內部審計職能獨立於本集團之日常運作,透過面談、巡查及運營有效性測試對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進行評估。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身為本公司董事之下列人士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涵義)之任何股份、相關股份及債券中,擁有或被視為擁有(i)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包括根據該等證券及期貨條例條文彼等擁有或被視為擁有之權益或淡倉);或(ii)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列入該條所指之登記冊之權益;或(iii)根據標準守則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如下: 企業管治及其他資料 除上述披露者外,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據董事會所知,本公司董事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涵義)之任何股份、相關股份及債券中,概無擁有或被視為擁有任何(i)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或淡倉(包括根據該等證券及期貨條例條文彼等擁有或被視為擁有之權益或淡倉);或(ii)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記錄於該條所指之登記冊之權益或淡倉;或(iii)根據標準守則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或淡倉。 據任何董事所知,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下列人士(並非董事)於股份或相關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