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中期报告 目录 02公司资料 0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04-业务回顾 05-前景 06-财务回顾 15-雇员 15-董事变动 16-新增所得款项用途 19企业管治及其他资料 19-企业管治 19-董事会 20-遵守标准守则 20-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20-权益披露 23-购股权计划 25-关联方交易 25-审阅中期业绩 25-足够公众持股量 25-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26简明综合全面收益表 29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31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32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33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附注 60词汇 二零二二年中期报告亚洲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资料 董事会 执行董事 彭越先生(主席)孙朋先生 许伟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吴冠云先生黄焯彬先生韩铭生先生 法定代表 彭越先生 潘博文先生 公司秘书 潘博文先生,FCPA,ACG,HKACG 审核委员会 吴冠云先生(主席)黄焯彬先生 韩铭生先生 薪酬委员会 吴冠云先生(主席)黄焯彬先生 韩铭生先生 提名委员会 彭越先生(主席)吴冠云先生 黄焯彬先生 执行委员会 彭越先生(主席)孙朋先生 许伟先生 主要往来银行 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 华侨永亨银行有限公司法国巴黎银行香港分行 核数师 中审众环(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股份登记处 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 香港 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02 公司资料 注册办事处 香港 湾仔 港湾道26号华润大厦29楼2906室 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 351 网站 https://www.aelg.com.hk 03 二零二二年中期报告亚洲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于回顾期间,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i)船运及物流业务及 (ii)于中国从事电讯相关业务。 持续经营业务 船运及物流 本集团目前经营一支由两艘干散货船组成并于全球营运的船队。本集团干散货船队的总运力约为64,000载重吨(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约64,000载重吨)。 于整个回顾期内,本集团全部船舶均得到充分利用。 尽管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BDI”)于回顾期间持续高涨,但由于本集团船队的租船费率固定,故本集团并未于其中获益。同时,在COVID-19疫情下,各国实施严格的检疫措施及其他相关措施,导致船员换班期间船员成本(包括薪金、食宿及交通费用等)以及船只维修及保养费用大幅上升。因此,于回顾期间录得毛损约3,929,000港元。 于回顾期间,本集团录得收入约23,820,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23,939,000港元),较二零二一年同期减少约1%。毛损约3,929,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毛利约1,051,000港元),较二零二一年同期减少约474%。毛利减少乃由于上述船员成本以及船只维修及保养费用上升所致。 04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电讯相关业务 于二零二一年五月,本集团完成一项短信业务之收购。于回顾期间,短信业务为本集团贡献收入约11,129,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735,000港元)。 已终止经营业务 本集团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出售MVAsiaEnergy予一名独立第三方,代价为3,300,000美元(相当于约25,740,000港元)。因此,MVAsiaEnergy的业绩于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入账列作已终止经营业务。 前景 船运及物流 本集团与租船方订立新的租船合约,新的租船费率较之前的费率显着增加,新的租船合约已于二零二二年八月生效。本公司管理层预期船运及物流业务将会于未来一年带来正面贡献。 本公司亦一直在就收购新增船舶以提升运力物色潜在的目标船舶,其中包括从船舶经纪获取潜在的目标船舶清单及评估其规格。 05 二零二二年中期报告亚洲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电讯相关业务 于二零二一年七月,本集团研发的5G移动通信基站获得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及进网许可证,其信号频率范围涵盖中国移动,主要用于语音和数据通信,提供无线覆盖,实现有线通信网络与无线终端之间的无线信号传输,支援独立组网等功能。 于二零二二年二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5G建设加快步伐。董事预期政策将为本集团的电信业务带来正面贡献及机遇。本集团将持续以敏锐的市场洞察力、领先的技术和全面的服务,为客户提供具有强大竞争力的通信产品,满足高速发展的市场需求,实现和用户的共同发展。 董事将继续寻求机会,透过收购船舶扩大船队规模及其他合适的投资,此将与现有业务产生协同效益并带来正面贡献。 财务回顾 于回顾期间,本集团未经审核收入约为34,949,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 日止六个月:约24,674,000港元),较二零二一年同期增加约42%。收入增加乃主要由二零二一年五月收购的短信业务所贡献。 06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于回顾期间,本集团录得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亏损约32,928,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20,357,000港元),较二零二一年同期增加约62%。持续经营业务之亏损增加主要由于(i)船员换班期间船员成本大幅上升、(ii)船只维修及保养费用增加及(iii)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公平值出现变动所致。本集团于回顾期间之亏损约为32,928,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21,113,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56%。 于回顾期间,持续经营业务之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为1.89港仙(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1.17港仙),而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为零(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0.04港仙)。 财务资源、资金流动性及资产负债比率 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拥有: 1.现金及银行结余约31,590,000港元(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53,378,000港元); 2.非银行借贷(指可换股债券)账面总值约36,781,000港元(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31,637,000港元); 3.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总额约160,074,000港元(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193,018,000港元); 07 二零二二年中期报告亚洲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流动资产净值约47,271,000港元(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69,374,000港元); 5.流动比率(即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约279%(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430%);及 6.资产负债比率(即债务总额除以权益总额)约39%(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28%)。 股本 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694,975,244股。 可换股债券 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 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本公司与配售代理汇盈证券有限公司(“汇盈证券”)订立配售协议(“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配售协议”),据此,根据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配售协议所载的条款及在其条件规限下,本公司已提呈可换股债券(“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以供认购,而汇盈证券同意按尽力基准促使不少于六名承配人认购为期三年之本金总额60,000,000港元之可换股债券(“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配售事项”)。按初步换股价每股换股股份0.06港元(相当于股份合并后0.30港元)计算,全数行使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之转换权后,根据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举行之股东大会上本公司股东授予之特别授权,将配发及发行合共1,000,000,000股换股股份(相当于股份合并后200,000,000股换股股份)。有关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之详情已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之公告及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之通函中披露。 08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正式举行之股东大会上,根据特别授权批准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配售事项的普通决议案已获股东通过。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股份合并生效后,每股换股股份之初步换股价由0.06港元调整至0.30港元,而悉数转换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后,将发行及配发之换股股份数目分别由1,000,000,000股股份调整至200,000,000股股份。 由于本公司及汇盈证券认为需要额外时间以满足或达致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配售协议之先决条件,于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三日,订约双方就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配售协议订立补充协议,以将配售期及最后截止日期分别由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五日及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延长至二零一九年十月四日及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同时二零一九年配售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经考虑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配售协议的进展后,本公司与汇盈证券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四日订立第二份补充协议以将配售期及最后截止日期分别由二零一九年十月四日及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进一步延长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及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以使汇盈证券有更多时间招揽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的潜在认购人。 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本公司宣布,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配售协议(经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三日的补充协议及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月四日的第二份补充协议修订)所订明的完成的先决条件经已获达成,且完成已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落实。按每股换股股份0.30港元之换股价计算之本金总额为42,500,000港元之部分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已向六名承配人(均为本公司的独立第三方)成功配售。 09 二零二二年中期报告亚洲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待认购事项及其项下拟进行之相关交易于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完成后,除本金额500,000港元外,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之剩余结余已于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获悉数清偿。于本中报日期,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之未偿还本金额为500,000港元。 转换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之摊薄影响 倘承配人根据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配售协议(经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三日的 补充协议及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月四日的第二份补充协议修订)之条款悉数转换所发行之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则将按经调整换股价每股换股股份0.30港元(因股份合并调整)向债券持有人发行及配发1,666,666股股份(因股份合并调整),相当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10%。 就董事所深知、尽悉及确信,下表仅载列按经调整换股价每股换股股份0.30港元悉数转换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后将予发行之股份总数。 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股东 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主要股东东阳集团有限公司 1,100,000,000 64.90 1,100,000,000 64.83 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持有人 – – 1,666,666 0.10 公众股东 594,975,244 35.10 594,975,244 35.07 总计 1,694,975,244 100 1,696,641,910 100 占已发行股份之 紧随按经调整换股价每股换股股份0.30港元悉数转换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后 占已发行股份之 10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赎回义务 根据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配售协议(经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三日之补充协议 及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月四日之第二份补充协议修订)之条款及条件,本公司及任何债券持有人均无权于到期日(于发行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日期之第三个周年日)前赎回(倘为本公司)或要求赎回(倘为债券持有人)(视情况而定)当时之全部或部分尚未偿还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 二零二零年可换股债券 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八日,本公司与东阳集团有限公司订立认购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按认购协议所载的条款及条件发行二零二零年可换股债券,为期三年。依据股东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授出的本公司特别授权,根据初始换股价每股换股股份0.16港元,悉数行使二零二零年可换股债券的转换权后将配发及发行合共300,000,000股股份。 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举行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