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评级:看好(维持) 最近12月市场表现 公用事业 沪深300 上证指数 13% 8% 2% -4% -10% -16% 分析师张一弛 SAC证书编号:S0160522110002 zhangyc02@ctsec.com 相关报告 1.《能源转型白皮书出台,绿证交易数据公布》2024-09-06 2.《核电核准创新高绿电交易新规落地》2024-08-30 3.《国家能源局发布7月绿证核发与交易数据》2024-08-30 证券研究报告 碳市场跟踪 核心观点 生态环境局发布水泥、钢铁、电解铝碳市场工作方案:近日,生态环境局办公厅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后文简称“《方案》”),提出积极稳妥有序将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实施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管理、开展核算报告核查、实施配额管理、保障措施等内容。 边实施边完善,两阶段工作推进市场建设:从工作思路和总体要求来看, 《方案》提出“边实施、边完善”,分两阶段做好纳管三个新行业的工作:(1)启动实施阶段(2024-2026年):2024年为首个管控年度,2025年底前完成首次履约工作,采用碳排放强度控制的思路实施配额免费分配,不设配额总量上限;(2)深化完善阶段(2027年-):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数据质量全面改善,配额方法更加科学精准。 基于强度控制思路免费分配配额,深化阶段向基准法转化:(1)启动实施阶段:采取强度控制的思路免费分配配额,企业所获得的配额数量与产品产量(产出)挂钩,不预设配额绝对总量上限,不限制企业产能,采取绩效评价法,保证整个行业配额基本盈亏平衡;(2)深化完善阶段:配额分配方法将由绩效评价法逐步转向基准法,对标行业先进水平优化配额分配方法,推动单位产出碳排放不断下降。 仅纳管直接排放对接国际,电碳市场衔接加速:为充分对接国际市场,纳管范围仅包括直接排放;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化背景下,有效避免同一度电碳排放的双重监管问题;绿电零碳属性得到认可,电碳市场衔接有望加速。 风险提示:碳市场建设推进不及预期;配额考核加大企业经营压力;海外碳市场政策机制变动风险 请阅读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内容目录 1三大行业征求意见稿发布,全国碳市场扩容在即3 1.1总体要求:边实施边完善,分两阶段推进工作4 1.2配额方法:基于强度控制思路设计配额,深化阶段向基准法转化4 1.3纳管范围:仅纳管直接排放,对接国际+电碳衔接加速5 2风险提示6 图表目录 图1.纳管间接排放产生的双重监管问题6 表1.《方案》要点总结3 1三大行业征求意见稿发布,全国碳市场扩容在即 碳市场工作方案出台,新纳管三大高排放行业。2024年9月9日,生态环境局办公厅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积极稳妥有序将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实施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管理、开展核算报告核查、实施配额管理、保障措施等内容,提出了两阶段工作思路,对管控范围、核查方法以及配额管理机制等实施细节做出了详细的说明。 碳排放权纳管比例扩大,全国市场扩容在即。本次征求意见稿为暨2017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首次纳入新的行业。据生态环境部评估,在新增纳管水泥、钢铁、电解铝三个行业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排放量占全国总量的比例将达到约60%。本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为碳市场建设提速的重要政策信号,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容在即。 表1.《方案》要点总结 方案大纲 要点总结 总体要求 启动实施阶段 (2024-2026年) 2024年作为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首个管控年度,2025年底前完 成首次履约工作;采用碳排放强度控制的思路实施配额免费分配。 深化完善阶段 (2027年-) 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碳排放数据质量全面改善;配额分配方法更为科学精准 实施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管理 管控范围 仅纳管直接排放水泥、钢铁行业 二氧化碳 电解铝行业 二氧化碳、四氟化碳(CF4)和六氟化二碳(C2F6) 重点排放单位 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中年度温室气体直接排放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单位作为重点排放单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 做好系统开户 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平台开户。 开展核算报告核查 制定核算报告和核查技术规范;组织开展月度存证;组织开展年度报告核查。 实施配额管理 启动实施阶段 基于碳排放强度控制思路实施配额免费分配,将企业配额盈缺率控制在较小范围内。 深化完善阶段 对标行业先进水平优化配额分配方法,推动单位产品产量(产出)碳排放强度不断下降。 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与相同温室气体种类和相同行业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排放权交易。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能力建设;强化监督执法;做好跟踪评估;加强宣传引导。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财通证券研究所 1.1总体要求:边实施边完善,分两阶段推进工作 边实施边完善,两阶段工作推进市场建设。从工作思路和总体要求来看,《方案》提出“边实施、边完善”,分两阶段做好纳管三个新行业的工作: (1)启动实施阶段(2024-2026年):2024年作为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首个管控年度,2025年底前完成首次履约工作。采用碳排放强度控制的思路实施配额免费分配,企业所获得的配额数量与产品产量(产出)挂钩,不设配额总量上限。 (2)深化完善阶段(2027年-):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各方参与市场能力全面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全面改善,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全面加强;配额分配方法更为科学精准,建立预期明确、公开透明的配额逐步适度收紧机制。 履约周期与发电行业相同,培养低碳意识为启动阶段主要目标。2024年发电行业最新的配额方案将两年一履约变成一年一履约,2023和2024两个年度的履约截止时间分别定为2024年底和2025年底,一年的履约周期与本次《方案》相同。我国碳市场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市场主体对于“排碳有成本”的认识程度仍需加深,低碳意识有待培养,故《方案》的编制说明提出“在启动实施阶段,以夯实三个行业碳排放管理基础、推动重点排放单位熟悉市场规则为主要目标”。 1.2配额方法:基于强度控制思路设计配额,深化阶段向基准法转化 强度控制下实施免费配额,保证行业整体盈亏平衡。在启动实施阶段,采取强度控制的思路免费分配配额,即:企业所获得的配额数量与产品产量(产出)挂钩,不预设配额绝对总量上限,不限制企业产能,产出越大配额越多。采取绩效评价法,碳排放强度低的先进企业可通过配额盈余获得收益,部分落后企业因配短缺付出碳排放成本,整个行业配额基本盈亏平衡。盈亏金额占企业经营收益比重较小,在市场建设初期能避免对部分企业经营收益带来过大压力。 《方案》的强度控制思路、免费分配方法与现行发电行业方案一致,不同之处在于发电行业采取基准法,即“机组配额量=发电基准值×实际发电量×修正系数+供热基准值×实际供热量”。基准值参考发电行业历史碳排放水平和产出数据,按照行业总体盈亏平衡、略有缺口的原则综合确定。基准法不仅考虑了企业的实际产出量,还引入了行业基准,反映了行业平均碳排放强度。 深化阶段逐步转向基准法,向发电行业靠拢。发电行业碳市场已步入第三个履约周期,配额分配方法较此次《方案》的启动阶段更为严格,但《方案》提出,在深化完善阶段,配额分配方法将由绩效评价法逐步转向基准法,建立预期明确、公开透明的配额逐步适度收紧机制,对标行业先进水平优化配额分配方法,推动单位产出碳排放不断下降。 全国统一市场优先纳管,明确与地方市场衔接方式。目前,我国北京、上海、深圳等多个地方试点碳市场仍在正常运行,为做好地方与全国统一市场的衔接,《方案》提出,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与相同温室气体种类和相同行业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排放权交易。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开展集中统一交易。全国优先级高于地方,全国统一市场扩容在即。 1.3纳管范围:仅纳管直接排放,对接国际+电碳衔接加速 各行业管控气体类型略有不同,仅纳管直接排放以对接国际市场。在温室气体类型上,水泥、钢铁行业仅管控二氧化碳,电解铝行业还需管控四氟化碳(CF4)和六氟化二碳(C2F6)。此外《方案》提到,考虑与国际碳市场规则对接,管控范围限于直接排放。2024年8月,中欧关于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曾提到,双方积极想要在碳排放权交易、CCER、电力市场、绿证等方面加强对话,本次《方案》则是在市场机制上为中欧电碳市场协作打好基础,同时也充分证明,与国际市场的对接是我国碳市场建设过程的重要步骤和必须解决的问题。 外购电力产生间接排放,适用于碳电成本传导率较低地区。直接排放是指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间接排放通常指对于购电行为核算的碳排放。间接排放的核算更适用于电力市场化程度较低、发电碳成本无法从上游向下游有效传导的地区;在碳电传导率高、电力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间接排放的核算可能导致同一度电在不同行业中的双重监管问题。 机制设置与欧盟接轨,绿电消费进一步豁免。欧盟碳关税法规规定,过渡期进口商需申报CBAM范围内所有间接排放和直接排放;自2026年正式征收期起,铁、钢、铝和氢只需声明直接排放,水泥和化肥需申报直接和间接排放。今年7月,我国发布的发电行业配额管理方案宣布不再纳管间接排放。本次《方案》纳管范围仅考虑直接排放,不仅是为了与国际接轨做准备,更是出于我国电力市场改革日益深化背景下的综合考虑。此外,不再考虑间接排放意味着绿电消费产生的碳排放将无从谈起,绿电的零碳属性从核算机制上得到认可,我国绿电绿证市场与碳市场的衔接有望进一步加速。 图1.纳管间接排放产生的双重监管问题 数据来源:电联新媒,财通证券研究所 2风险提示 碳市场建设推进不及预期:我国碳市场仍处于建设初期,面临电力排放因子调整、配额基准线划定等诸多问题,行业标准、技术规范有待明晰,存在碳市场建设推进不及预期的风险。 配额考核加大企业经营压力:部分高排放企业控排能力较差,存在因需要额外购买配额、加大自身经营压力的风险。 海外碳市场政策机制变动风险:为提高我国碳市场公信力与国际认可度,我国碳市场建设和相关政策正向欧盟等海外成熟市场靠拢,若海外碳市场政策机制变动,可能对我国碳市场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信息披露 分析师承诺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本报告清晰地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作者也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资质声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公司评级 以报告发布日后6个月内,证券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的涨跌幅为标准:买入: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大于10%; 增持: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在5%~10%之间;中性: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在-5%~5%之间;减持: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小于-5%; 无评级:由于我们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我们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 A股市场代表性指数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香港市场代表性指数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代表性指数以标普500指数为基准。 行业评级 以报告发布日后6个月内,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