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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豐中國翔龍基金:2024年年度報告

2024-07-31港股财报M***
匯豐中國翔龍基金:2024年年度報告

2024年年度报告 目录 页 受托人报告1 独立核数师报告致单位持有人2 财务状况表5 全面收益表6 权益变动表7 现金流量表8 财务报表附注9 投资组合(未经审计)26 投资组合变动表(未经审计)29 表现表(未经审计)30 行政及管理(未经审计)31 香港证监会ESG相关披露(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32 我们谨此确认,我们认为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经理人在各重大方面均按照2007年6月20日订立之《信托契约》(经修订)的条文管理本基金。 ) ) )谨代表 )汇丰机构信托服务(亚洲)有限公司 ) ) 受托人 2024年7月31日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意见 本核数师(以下简称“我们”)已审计列载于第5至25页的汇丰中国翔龙基金(以下简称“贵基金”)的财务报表,此财务报表包括于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表与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全面收益表、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包括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我们认为,该等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真实而中肯地反映了贵基金于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财务表现及现金流量。 意见的基础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任已在本报告“核数师就审计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分中作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基金,并已履行守则中的其他专业道德责任。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我们的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是在我们审计整体财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的。我们不会对这些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 投资的真实性和估值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13及附注2(c)(iv)的会计政策。 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该事项 于2024年3月31日,投资组合占贵基金资产总额的99.96%,并且是贵基金投资回报的关键推动因素。 贵基金的投资组合包括上市股票,这些股票被归类为公平价值层级下的第一级金融工具,并以报告日的公平价值列示。我们把投资的真实性和估值列为关键审计事项,因为投资的估值在贵基金的财务报表中具有重大性,以及于报告日的投资组合的价值是贵基金的关键业绩指标。 我们就投资的真实性和估值的审计程序包括:•透过获得受托人提供的服务机构内部控制报告(载列已有控制措施)以及独立服务机构核数师对这些控制措施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的鉴证报告,了解与我们对贵基金执行审计相关的控制目标和相关控制措施; •在我们对贵基金执行审计相关的范围内,评价服务机构核数师所执行的测试、所执行测试的结果以及服务机构核数师对控制措施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形成的意见; •就于2024年3月31日持有的投资组合向托管人取得独立确认书,并核对贵基金所持股资和相关确认书所述情况是否一致;及 •透过比较贵基金所采用的价格与从独立定价来源获取的价格或者我们根据可观察的市场资料计算的估值,评估于报告日对投资组合中所有资产的估值是否在买卖差价之内。 财务报表及其核数师报告以外的信息 贵基金的经理人及受托人需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刊载于年报内的全部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及我们的核数师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亦不对该等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认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需要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没有任何报告。 贵基金的经理人及受托人就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贵基金的经理人及受托人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拟备真实而中肯的财务报表,并对其认为为使财务报表的拟备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所需的内部控制负责。 在拟备财务报表时,贵基金的经理人及受托人负责评估贵基金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以及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贵基金的经理人及受托人有意将贵基金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此外,贵基金的经理人及受托人须确保财务报表已按照《信托契约》(经修订)的相关条文及由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布的《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附录E的相关披露条文(“证监会守则”)妥为编制。 核数师就审计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出具包括我们意见的核数师报告。我们仅向整体成员报告。除此以外,我们的报告不可用作其他用途。我们概不就本报告的内容,对任何其他人士负责或承担法律责任。 合理保证是高水准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误陈述存在时总能发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赖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此外,我们须评估贵基金的财务报表在各重大方面是否已按照《信托契约》(经修订)的相关条文及《证监会守则》的相关条文要求妥为编制。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识别和评估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以及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贵基金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评价贵基金的经理人及受托人所采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及作出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核数师就审计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续) •对经理人及受托人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础的恰当性作出结论。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贵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我们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核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是基于核数师报告日止所取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评价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交易和事项。 除其他事项外,我们与贵基金的经理人及受托人会沟通了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等,包括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内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我们还向贵基金的经理人及受托人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专业道德要求,并与他们沟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认为会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为消除威胁所采取的行动或所采用的防范措施。 从与贵基金的经理人及受托人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如果合理预期在我们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我们决定不应在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信托契约(》经修订)的相关条文及《证监会守则》的相关披露条文下的报告 我们认为该等财务报表在各重大方面已根据《信托契约(》经修订)的相关条文及《证监会守则》附录E的相关披露条文妥为编制。出具本独立核数师报告的审计项目合伙人是徐明慧。 执业会计师香港中环 遮打道10号太子大厦8楼 2024年7月31日 资产 以公平价值计入损益账的金融资产 8、12 463,933,205 526,170,640 其他应收款 3 116 应收投资款项 – 7,772,48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10(d) 199,463 2,025,079 总资产 464,132,671 535,968,317 负债 银行透支应付投资款项 10(d) 117– –5,110,135 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 10(a)、(b)和(c) 963,633 1,468,085 总负债 963,750 6,578,220 单位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 463,168,921 529,390,097 代表:总权益 463,168,921 529,390,097 已发行单位 15、16 28,160,756 28,160,756 每单位资产净值 15 16.45 18.80 于2024年7月31日由受托人及经理人批准与认可。 )) 谨代表 ) 汇丰机构信托服务(亚洲) )) 有限公司,受托人 ) )谨代表 )汇丰环球资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经理人 ) 股息收入 4 13,232,219 13,515,009 存款利息收入 5、10(d) 5,772 14,415 以公平价值计入损益账的金融资产的亏损净值 6 (65,496,441) (10,256,845 外汇亏损净值 (125,832) (1,453,287 其他收入 7,197 1,993,160 投资(亏损)╱收入总额 (52,377,085) 3,812,452 管理费 10(a) (6,981,456) (8,403,162 交易成本 9、10(e) (2,250,426) (3,035,681 受托人费 10(b) (325,801) (392,148 托管费 10(c) (669,595) (936,733 核数师酬金 (312,725) (312,525 法律及专业费用 (1,668,031) (1,358,086 其他经营开支 10(b) (312,835) (251,872 经营开支总额 (12,520,869) (14,690,207 税前亏损 (64,897,954) (10,877,755 税项 4、7 (1,323,222) (1,351,504 单位持有人应占净资产减少及年度综合亏损总额 (66,221,176) (12,229,259 ) ) ) ) ) ) ) ) ) ) ) ) ) 年初结余 529,390,097 672,917,594 单位持有人应占净资产减少及年度综合亏损总额 (66,221,176) (12,229,259 年内赎回单位 16 – (131,298,238 年终结余 463,168,921 529,390,097 年内单位数目的变动情况如下已发行及赎回的单位:已发行单位数目 2024年 数目 2023年 数目 年初结余 15 28,160,756 35,200,876 年内赎回单位 – (7,040,120 年终结余 15 28,160,756 28,160,756 ) ) ) 经营活动 2024年 港元 2023年 港元 已收利息收入 5,885 14,301 已收股息收入 13,232,219 13,515,009 已付管理费 (7,126,949) (8,598,438 已付受托人费 (332,591) (401,261 已付交易成本 (2,250,426) (3,035,681 已付税项 (1,323,222) (1,351,504 出售投资的收益 990,803,624 1,380,853,355 购买投资的付款 (991,400,283) (1,243,560,149 已付其他经营开支 (3,443,367) (5,229,339 经营活动(所使用)╱所产生的现金净额 (1,835,110) 132,206,293 融资活动 赎回单位的付款 – (131,087,034 融资活动所使用的现金 – (131,087,034 现金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