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百慕大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076)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的 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仅供识别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之特色 GEM的定位,乃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有意投资的人士应了解投资于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经过审慎周详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 由于GEM上市公司普遍为中小型公司,在GEM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于主板买卖的证券承受更大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报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报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乃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GEM证券上市规则之规定而提供有关新利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资料。本公司各董事(“董事”)愿就本报告所载内容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知及所信:本报告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且无误导或欺诈成份;本报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致使本报告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目录 页次 公司资料2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4 综合权益变动表5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附注6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其他资料12 公司资料 执行董事 林学新(主席)熊缨(副主席)臧晶晶 李冬蔡瑾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增武浦炳荣卢景文 公司秘书 唐旨均 CPA,FCCA,FCG(CS,CGP),HKFCG(CS,CGP) 监督主任林学新法定代表 林学新唐旨均 CPA,FCCA,FCG(CS,CGP),HKFCG(CS,CGP) 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陈增武(主席)浦炳荣 卢景文 薪酬委员会 陈增武(主席)浦炳荣 卢景文林学新 提名委员会 林学新(主席)浦炳荣 卢景文陈增武 核数师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香港 金钟道88号 太古广场一座35楼 主要往来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杭州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 香港总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湾仔 摩利臣山道5-9A号天乐广场32楼 中国总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 中国杭州市西湖区三墩紫宣路158号西城博司铭座9幢16层 注册办事处 ClarendonHouse2ChurchStreetHamilton,HM11Bermuda 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 OcorianManagement(Bermuda)Limited VictoriaPlace,5thFloor,31VictoriaStreet, HamiltonHM10, Bermuda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雅柏勤有限公司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GEM股份代号8076 网址 www.singlee.com.cn 业绩 新利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二零二二年同期之未经审核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销售收入 附注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客户合约 2 11,639 19,168 34,694 38,626 销售和服务成本 (13,418) (19,013) (41,577) (58,100) (毛损)╱毛利 (1,779) 155 (6,883) (19,474) 其他收入 预期信贷损失模式下之减值亏损,扣除应收贸易账款及合约资产拨 回 3 185 85 654 – 984131 1,248 4 其他收益及亏损 (344) (847) (1,571) (1,219) 分销及销售费用 (953) (1,114) (3,125) (3,993) 管理费用 (3,203) (3,685) (11,467) (11,001) 融资费用 (282) (248) (872) (828) 除税前亏损 所得税开支 4 (6,291)– (5,085)– (22,803)– (35,263)– 本期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 (6,291) (5,085) (22,803) (35,263) 每股亏损—基本(人民币分) 5 (0.48) (0.39) (1.73) (2.68) —摊薄(人民币分) 5 (0.48) (0.39) (1.73) (2.68)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股本股份溢价法定储备 股东供款 汇兑储备 以股份为基础 的付款储备 累计亏损 合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经审核)12,538179,1323,613 6,641 5,217 6,311 (173,998) 39,454 本期间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 – – – (22,803) (22,803) 失效之购股权––– – – (240) 240 – 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 (未经审核)12,538179,1323,613 6,641 5,217 6,071 (196,561) 16,651 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经审核)12,538179,1323,613 786 5,217 6,631 (155,937) 51,980 本期间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 – – – (35,263) (35,263) 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未经审核)12,538179,1323,613 786 5,217 6,631 (191,200) 16,717 根据百慕大一九八一年公司法(“公司法”),股份溢价可分派予股东,惟受限于以下情况:倘(i)于作出分派后,本公司不能如期偿付其负债,或(ii)其资产之可变现值将少于其负债与其已发行股本账之总计,则本公司不得宣派或派付股息或以股份溢价及其他储备作出分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外商投资企业之有关法律及法规所规定,本公司之中国附属公司须设立两项不可分派之法定储备,即企业发展基金及法定盈余储备。分配至该等储备之拨款乃从中国附属公司法定财务报表之除税后纯利中拨付,而金额及分配基准则由其各自的董事会每年决定。法定盈余储备可用作弥补上一年度之亏损(如有),亦可透过资本化发行转换为资本。企业发展基金乃藉着资本化发行扩充中国附属公司之资本基础。 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熊融礼先生,为本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一日辞任)兼控股股东,豁免应付彼之结余约为人民币786,000元,该豁免金额已作为股东供款予以资本化。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附注 1.一般事项 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已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出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要求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上市规则而编制。 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而人民币乃本集团之功能货币。所有集团内之重大交易及结余已于合并账目时对销。 本公司所采纳之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表(“二零二二年财务报表”)所遵循者贯彻一致,惟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颁布并于本期间生效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及诠释(“新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有关详情载于二零二二年财务报表附注)除外。采纳新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无对本集团期内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内之会计政策构成重大影响。 2.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指销售软件产品、销售相关硬件产品及提供技术支援服务的收入。销售收入由下列各项组成: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销售软件产品 616 1,400 2,310 2,968 销售相关硬件产品 31 1,357 244 1,664 提供技术支援服务 10,992 16,411 32,140 33,994 11,639 19,168 34,694 38,626 3.其他收入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利息收入 55 (19) 200 118 其他 130 673 784 1,130 185 654 984 1,248 4. 所得税开支 杭州新利科技有限公司(“新利科技”)为本公司于中国杭州成立之附属公司,适用税率为25%。新利科技获浙江财政局、浙江市地方税局行政处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市政府办公室界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故自二零一零年开始获得中国企业所得税15%优惠税率。据此,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新利科技之税率为15%。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杭州新利软件有限公司及新银通科技有限公司之适用税率为25%。 由于本集团于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并无于香港产生估计应课税溢利,故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集团并未在中国产生应课税溢利,故未提拨中国企业所得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无)。 5.每股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乃按下列数据计算: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本公司拥有人用作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应占 期内亏损(6,291)(5,085)(22,803)(35,263)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千股千股千股千股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1,317,240 – 1,317,240– 1,317,240 – 1,317,240– 1,317,240 1,317,240 1,317,240 1,317,240 用作计算每股基本亏损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摊薄潜在普通股购股权的影响 用作计算每股摊薄亏损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每股摊薄亏损的计算并没有假设行使若干购股权,因为这些购股权的行权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格。 6.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股息(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与业绩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集团录得销售收入约人民币34,694,000元,较去年同期下跌10%(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人民币38,626,000元)。本集团营业额下跌主要原因是销售合同下跌所致。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集团销售成本约人民币41,577,000元(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人民币58,100,000元),下跌28%。除员工成本减少外,销售成本随着业务活动减少而下跌。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管理费用约为人民币11,467,000元(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人民币11,001,000元),保持稳定。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分销及销售费用约为人民币3,125,000元(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人民币3,993,000元),下跌22%。分销及销售费用下跌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实施了各项有效的节流方案。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返还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