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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教育: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29财报-
中公教育:2024年半年度报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607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二〇二四年八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振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雪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对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进行详细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2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4 第六节重要事项2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1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2 第十节财务报告4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振东签名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中公教育 指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亚夏汽车以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保留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为置出资产,与李永新等11名交易对方持有的中公教育100%股权中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差额部分由亚夏汽车向李永新等11名交易对方按照各自持有中公教育的股权比例发行股份购买。同时,亚夏实业分别向中公合伙和李永新转让80,000,000股和72,696,561股亚夏汽车股票。中公教育全体股东委托亚夏汽车将置出资产直接交付给亚夏实业或其指定第三方,作为中公合伙受让80,000,000股亚夏汽车股票的交易对价;李永新以100,000.00万元现金作为其受让72,696,561股亚夏汽车股票的交易对价 航天产业 指 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基锐科创 指 北京基锐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中公合伙 指 北京中公未来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中公教育全体股东按其持有中公教育的持股比例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用于承接亚夏实业转让的80,0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 亚夏实业 指 安徽亚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中公教育 股票代码 002607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中公教育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OffcnEducation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OFFCNEDU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振东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新汉 龚亚芳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23号汉华世纪大厦B座 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23号汉华世纪大厦B座 电话 010-83433677 010-83433677 传真 010-83433666 010-83433666 电子信箱 ir@offcn.com ir@offcn.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47,877,261.95 1,728,338,446.75 -16.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5,902,988.47 81,981,744.79 41.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06,167,045.42 83,192,645.63 27.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49,858,783.52 -528,812,182.67 185.0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1 1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1 1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54% 9.99% 8.5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817,643,121.59 7,139,624,337.37 -4.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83,001,986.68 567,098,998.21 20.44%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369,508.7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304,448.26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249.9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80,295.1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58,968.77 合计 9,735,943.0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产品及经营模式等 中公教育是国内大型的公共就业与再就业服务提供商,公司勇担时代使命,持续创造新的市场,以友善利他之心服务社会。 面向广大知识型人群,中公教育主营业务横跨公共服务岗位招录考试培训、学历提升、职业资格和职业能力培训等 3大板块,主要服务于18岁—45岁的大学生、大学毕业生和各类职业专才等知识型就业人群。 公司汇聚了近万名员工,同时具备全职教研团队,并在全国各地设有直营分支机构。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业务版图,已进入产教融合、乡村振兴人才培训、人力资源服务等领域,旨在更好为各类就业群体服务,助力实现高质量就业。 (二)公司所属行业及市场环境概述 1、就业压力仍然存在,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亟待提升 2024年国内经济运行回升向好,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但就业压力依然存在,部分群体、部分行业就业的结构性矛盾问题仍会比较突出,尤其以大学生为代表的新成长劳动力还难以适应市场变化。据教育部数据显示,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达1,179万,同比增加21万。青年就业压力仍然较大。 与此同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等将增大劳动力市场的波动,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也发生了改变,通过公共 就业服务平抑劳动力市场波动、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任务迫在眉睫,在客观上对公共就业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国家出台各类政策保证社会就业 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就业难”和“招工难”两难并存,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重点就业群体的就业创业能力与用人单位需求存在差距,对职业技能培训提出了更高要求。培养符合企业要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是职业教育的重要职责。为此,政府部门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推动职业教育持续发展,为稳定社会就业保驾护航。 一方面,国家对就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强化。202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业问题被放在了突出的位置,明确提出了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以上的目标,同时将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另一方面,政府越来越重视职业教育行业,不断推出各项政策,鼓励提高就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能力,缓解就业矛盾: 2019年2月13日,国务院发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完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支持企业和社会各界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2021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到 2025年,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办学格局,基本建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到2035年,建设一批高水平国际职业学校,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整体水平进入世界前列。 2024年1月3日,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巩固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对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主要环节提出规范要求,促进工作提质增效。 2024年8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针对职业培训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旨在提升劳动者的专业技能和就业质量,以促进服务消费的高质量发展。 3、“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依旧明显 为了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政策,教育部官网公布《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要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尽早安排高校升学考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企等政策性岗位招考及各类职业资格考试”。从公开数据来看,2024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计划招录3.96万人,相比上年的计划招录人数增加了6.74%。国考报名人数突破300万人,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之比约为77:1。2024年多省联考招录人数超过 15万人,同比去年增长超2%。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化”走向“大众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压力加剧,“政策性岗位”成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热门选择。 4、人才招录培训行业出现短暂分化 招录考试培训行业的需求广泛分散于全国各地,市场高度分散,行业集中度较低,这其中也催生了众多地方的中小型培训机构。此外,近年来,疫情和政策变动对行业产生了显著影响,特别是在头部教育机构进行人员优化的背景下,市场上涌现出了大量以个人工作室形式存在的小型培训机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行业分散与竞争的加剧共同提升了培训机构的获客难度。 短期来看,行业竞争格局的分化现象导致市场竞争的不均衡;但长期来看,受招录培训行业的季节性和培训需求的地域分散性影响,给中小型培训机构的生存带来挑战,头部企业基于其规模化的研发能力和不断更新迭代的教学内容优势,能够更有效地应对市场变化,提供更高质量的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