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607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二〇二二年八月 1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振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雪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对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进行详细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2022年4月27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文本同时提供英文版本,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 第四节公司治理21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2 第六节重要事项2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1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2 第十节财务报告4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振东签名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中公教育 指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亚夏汽车以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保留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为置出资产,与李永新等11名交易对方持有的中公教育100%股权中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差额部分由亚夏汽车向李永新等11名交易对方按照各自持有中公教育的股权比例发行股份购买。同时,亚夏实业分别向中公合伙和李永新转让80,000,000股和72,696,561股亚夏汽车股票。中公教育全体股东委托亚夏汽车将置出资产直接交付给亚夏实业或其指定第三方,作为中公合伙受让80,000,000股亚夏汽车股票的交易对价;李永新以100,000.00万元现金作为其受让72,696,561股亚夏汽车股票的交易对价 航天产业 指 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广银创业 指 北京广银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基锐科创 指 北京基锐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中公合伙 指 北京中公未来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中公教育全体股东按其持有中公教育的持股比例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用于承接亚夏实业转让的80,0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 亚夏实业 指 安徽亚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中公教育 股票代码 002607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中公教育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OffcnEducation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OFFCNEDU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振东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桂红植 顾盼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23号汉华世纪大厦B座 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23号汉华世纪大厦B座 电话 010-83433677 010-83433677 传真 010-83433666 010-83433666 电子信箱 ir@offcn.com ir@offcn.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226,704,962.11 4,855,998,263.50 -54.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90,931,710.33 -97,162,509.03 -816.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903,639,304.26 -169,905,023.78 -431.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32,982,411.32 -939,091,457.95 21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02 -6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02 -6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1.73% -2.30% -59.4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8,961,896,986.90 10,305,183,525.70 -13.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97,887,043.87 1,888,818,754.20 -47.17%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8,877.2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8,434,136.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5,611,244.8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435,742.2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372,388.19 减:所得税影响额 3,588,533.77 合计 12,707,593.9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产品及经营模式等 中公教育是大型的多品类职业教育机构。公司勇担时代使命,持续创造新的市场,以友善利他之心服务社会。 面向广大知识型人群,中公教育主营业务横跨招录考试培训、学历提升及职业能力培训等3大板块,主要服务于18岁—45岁的大学生、大学毕业生和各类职业专才等知识型就业人群。 2022年,公司成立职教事业部,协同政府、企业、高校三方,稳步探索在人工智能、数字经济、融媒体、数字文创、智能制造、智能航空等方向的人才培养模式。 截至本报告期末,中公教育员工数万名,拥有行业领先的全职教研团队,直营分支机构遍布全国。依托卓越的团队执行力和全国范围的垂直一体化快速响应能力,公司已发展为一家创新驱动的职业教育企业平台。 (二)公司所属行业及市场环境概述 1、“十四五”规划要求实现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质量和能力较大提升 “十四五”规划要求要实现教育公平和质量较大提升,推动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城镇新增就业超过6,000万人,并要新建、改扩建2万所幼儿园,增加普惠学位400万个以上,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 4,000所以上。在医疗健康方面要扩大疾病预防控制基地,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力争新增 500个县级医院达到三级医院设施条件和服务能力;在养老服务方面,支持500个区县建设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支持300个左右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养老机构、1,000个左右公办养老机构增加护理型床位;在托育服务方面,支持150个城市利用社会力量发展托育服务,新增示范性普惠托位50万个以上,这些投资将有利于推动招录板块尤其是教师、医疗和社区服务等序列的持续增长。 2、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速”,政策支持力度扩大 “十四五”以来,追求高质量发展的新经济格局对中国产业结构升级调整提出了更高要求,行业边界不断被打破,不同领域知识和技能交叉日益频繁,各类企业对混合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的需求量持续增加。 行业政策方面,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明确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要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此后,相关政策加速密集出台: 202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规划纲要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健全终身技能培训制度,持续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培训质量。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将推动技能型社会建设,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培养质量,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鼓励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鼓励各类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 2022年是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改革攻坚的关键年。去年年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提出职业技能培训的四个主要目标与五个重点任务,鼓励支持龙头企业、社会资源依法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共建共享,形成工作合力。2022年4月,教育部重新修订了《职业教育法》,确定了职业教育培训的法律地位,也为职业教育培训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规范和遵循。 3、主要行业特征及周期性特点 职业教育机构在全国广泛分布,竞争壁垒提高。职业教育的需求广泛分布在全国各个省市,尤其是在地级市和县,几乎每一个县都有职业高中,每个地级市都有职业院校。公职类招录的岗位需求也大量来自于地级市和县。由此催生了大量的地方中小型培训机构,也给大型机构提供了扩大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