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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跨境电商出口合规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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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跨境电商出口合规发展报告

中国跨境电商出口合规发展报告 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课题组2023年4月 目录 内容摘要1 引言3 一、中国跨境电商出口合规历程3 (一)发展交易服务,形成合规意识4 (二)完善生态链条,加快合规探索5 (三)提升生态韧性,强化合规经营6 二、中国跨境电商出口合规实践9 (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9 (二)保障产品安全合规12 (三)维护行业市场秩序15 (四)培育合规经营人才17 三、中国跨境电商出口合规趋势19 (一)合规服务将呈现专业化19 (二)地方部门规章与合规协同20 (三)绿色合规将驶入快车道21 (四)合规将从供应链源头做起21 四、中国跨境电商出口合规发展的对策建议22 (一)加强执法协作与社会共治22 (二)推动供应链全流程合规发展23 (三)组织跨境电商出口合规培训23 (四)促进跨境电商合规国际交流24 中国跨境电商出口合规发展报告 内容摘要 当前,合规已成为跨境电商出口领域广受关注的重要议题。跨境电商出口合规是指企业在实施跨境电商出口活动时要符合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平台规则、企业章程及规章制度等。近年来,我国相关部门和跨境电商平台分别在政策、实践等方面开展了合规探索,推动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在环节监管、产品认证、市场秩序等领域的合规建设取得较好成效,助力我国跨境电商出口高质量发展。 为全面反映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合规进展,对合规发展整体态势进行分析,本报告以跨境电商出口交易服务出现为起点,回顾了我国跨境电商出口近二十年合规发展历程,结合当前主要跨境电商平台的合规实践,研判合规发展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希望能为行业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研究发现:跨境电商出口合规与行业发展相伴而生。跨境电商出口合规不是近期出现,在行业发展初期就已经有相关探索。课题组系统梳理国内外相关政策,结合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特点,将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合规历程划分为:形成合规意识、加快合规探索、强化合规经营三个阶段。合规是我国跨境电商出口长期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跨境电商出口平台在推动行业合规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平台在知识产权、产品安全、市场秩序、培育人才 等领域推动行业合规发展的同时,还通过供应链协同赋能品牌成长、安全标准提升产品品质、卖家培训指引合规经营,推动我国跨境电商与传统外贸的迭代升级,为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助力。 跨境电商出口合规需从供应链源头做起。当前,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合规已经进入了强化合规经营阶段,合规不再是简单被动地履行政策规定,而是需要在经营过程中树立品牌、环保、安全、纳税等合规理念,并渗透到供应链各个环节,促进整个产业链的规范发展,加快优质国货出海,提升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国际竞争力。 未来,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合规发展将呈现专业化、协同化、绿色化等特点。同时,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合规需在执法协作、全流程合规、合规培训、国际交流等方面持续发力。 引言 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际贸易增长放缓。据世界贸易组织(WTO)2023年4月发布的《全球贸易数据与展望》显示,2022年全球贸易量增幅为2.7%,低于预期;预计2023年全球货物贸易量将增长1.7%。作为外贸新业态,跨境电商成为我国稳外贸促创新的重要力量。近年来,美国、欧盟等主要经济体日益重视电子商务发展,在知识产权、产品安全、绿色环保等领域相继出台了系列政策,要求日趋严格,并将本国政策向区域规则、国际规则渗透,尝试构建全球数字贸易治理框架,以规范全球电子商务发展。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经贸政策环境,合规已成为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国跨境电商出口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中国跨境电商出口合规历程 2004年以来我国跨境电商出口规模持续增长①,合规发展日益重要。从各市场国的政策来看,合规要求逐渐趋严,呈现多维度高标准特点。从国内政策体系来看,在发展与规范之间逐渐平衡,并向法治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本报告结合跨境电商出口发展阶段和国内外政策环境,将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合规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①注:2004年以前,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处于“黄页时代”,与当前跨境电商出口模式不同。本报告从线上交易时代开始划分合规历程,未将“黄页时代”纳入。 (一)发展交易服务,形成合规意识 2004—2011年,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主体以发展交易服务为主,对合规有初步认知;我国政府以打造跨境电商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为重点,国际合规形成初步框架。 本阶段,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从“黄页时代”进入了线上交易时代,开始发展交易服务。我国跨境电商B2B出口企业的盈利模式从信息撮合发展为以交易佣金为主,并提供一些增值服务,如阿里巴巴国际站、中国制造网、敦煌网、易唐网、环球资源等。同时,我国跨境电商B2C出口企业持续涌现,大幅缩减了出口贸易中间环节,盈利模式是收取佣金和服务费,如易宝(DealeXtreme)、兰亭集势、米兰网、全球速卖通等。同时,跨境电商平台和商家对合规认识处于萌芽期,仅有少数探索。如敦煌网在2010年因商家品牌侵权行为而采取了关停店铺的措施。 该阶段,国内的相关政策以营造良好环境为原则,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如2005年1月8日,我国出台了第一个专门指导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该文件从法律法规、政策、财税、投融资、信用、认证、标准、支付、物流、企业信息化、技术与服务体系、宣传教育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多个层面明确了国家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具体措施。作为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第一个全面的政策文件,该意见的颁布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缺乏对电子商务发展明确指引的 状况,对推动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同时,各国重视电子商务发展,积极搭建基础合规框架。美国注重跨境电商发展的环境建设。如1997年美国发布了《全球电子商务纲要》,确立了在互联网上进行商业交易的五项一般原则②,是全球第一份官方正式发表关于电子商务立场的文件。欧洲对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形成初步监管框架。如2000年,欧盟颁布的《电子签名指令》和《电子商务指令》进一步强化了欧洲各国对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基础。 (二)完善生态链条,加快合规探索 2012—2018年,我国跨境电商出口进入快速扩张期,行业生态持续完善;我国政府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原则,密集出台扶持政策;国际层面则以合规政策作为重要切入口,推动跨境电商发展。 本阶段,我国跨境电商出口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渠道、平台与品类快速扩张,实现全链路线上化。国内商家依托国内外跨境电商平台快速打开国际市场。该阶段我国商家入驻的跨境电商平台主要包括:阿里巴巴国际站、亚马逊、全球速卖通、eBay、Wish、中国制造网、大龙网、敦煌网、兰亭集势、环球易购等。同时,该阶段跨境电商独立站进入成长期。随着对营销、交易、支付、通关、结算、物流、金融等功能深耕,该阶段涌现出大量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进一步助力我国品牌出海。 该阶段,我国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原则,密 ②五项一般原则:一是企业主导原则,二是政府避免不恰当限制,三是政策的可预见,四是明确互联网的独特性,五是全球视野。 集出台系列政策措施,持续推动跨境电商出口合规发展。在区域发展方面,设立了3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新创建30个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第二批);在监管方式上,增设了“9610”“1210”“1239”海关监管代码;在流程管理上,对信息接入、快递物流、跨境支付、主体注册、纳税、结汇等环节出台了相关规范;在促进健康发展方面,对反洗钱、知识产权、便利化、信息统计、食品安全等领域出台了相应政策。 同时,随着全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各主要电子商务市场国纷纷出台跨境电商相关政策,推动全球电子商务合规发展。如德国联邦内阁于2018年8月1日通过了一项法律草案,规定如果网上商城的第三方卖家有在德国进行税务注册的责任,则该网上商城须记录并保存有税务义务的卖家的交易记录,以便德国税务局审查卖家税务履行的情况。这项法律于2019年1月1日生效,并于2019年3月1日起 对位于欧盟之外的卖家实施。2018年5月25日欧盟正式实施《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该条例赋予了客户知情权、访问权、更正权、可携带权、删除权(被遗忘权)、限制处理权、反对权、自动化个人决策相关权等。 (三)提升生态韧性,强化合规经营 2019年至今,我国跨境电商出口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生态体系韧性持续增强;我国加强跨境电商法律体系建设,进一步细化流程环节上的指引,国际合规政策范畴持续扩展。 本阶段,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加速构建品牌、渠道、供应链、营销等方面的优势,进入了全方位立体化发展的新阶段。近年来,受世界秩序中的动荡因素影响,我国跨境电商出口面临着需求变化、成本上涨、消费信心不足等问题。各大跨境电商出口平台更加注重品牌培育,积极为商家提供全方位一站式外贸供应链服务;同时社交、直播、独立站成为跨境电商出口的重要方式。 该阶段,国内加大了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我国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电子商务法》,明确要求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流合作、争议解决机制。这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对于解决当前跨境电商领域售卖假货、平台审核不严与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在区域发展方面,新增130个跨境电商综试区,截至目前已分七批复批了 165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已覆盖全国,形成了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发展格局。在扶持政策方面,仍然聚焦跨境结售汇、税收、退货监管、海外仓、退税服务、信用培育、出口信用保险、知识产权等领域,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并降低收费标准,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在监管方式上,2020年增设了“9710”“9810”海关监管代码并在部分海关开展试点③,2021年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在行业标准方面,截至2023年3 ③注: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提出:自2020年7月1日起,在北京海关、天津海关、南京海关、杭州海关、宁波海关、厦门海关、郑州海关、广州海关、深圳海关、黄埔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2号提出:自2020年9月1日起,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月,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达到100个,涵盖了跨境电商交易、运单、产业园、争议解决单证、产品溯源、物流信息交换、出口经营主体、报关、产品质量、信用评价等领域。合规成为跨境电商出口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各国持续调整相关领域政策,并将绿色环保纳入合规范畴。市场监管方面,2020年1月16日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发布了 《电子商务合规指南》(E-CommerceElementsofCompliance),为国外出口商提供了基础的合规指引,其中涵盖产品描述、价格、数量、重量、原产地等要求。2021年7月16日在欧盟生效的《市场监管法规(EU)2019/1020》要求带有CE标志的商品需要具有在欧盟境内运营者作为商品合规负责人。绿色环保方面,2022年7月1日在德国生效的生产者责任延伸法规(EPR)要求网上平台须检查卖家是否履行德国EPR④义务,卖家须注册相关商品分类的EPR注册号并上传至跨境电商平台,通过与德国当局的验证,该商品才能在德国出售。卖家需要持续向德国当局定期申报,缴纳生态费用,才可持续销售。法国自2022年1月1日起要求平台须检查在法国销售商品的卖家是否履行了针对适用产品类别的EPR义务。卖家须向平台提交有效的EPR注册号,定期向生产者责任组织报告并向其支付生态费。 ④德国EPR,即德国包装法,德国电气与电子设备废料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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