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财报]:凯淳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报/招股书/报告详情/

凯淳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28财报-
凯淳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34 2024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驰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详细阐述了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30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1 第六节重要事项3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3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8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9 第十节财务报告5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董事长王莉女士签名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莉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驰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驰女士签名并盖章的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凯淳股份、发行人 指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凯溶乐 指 宁波凯溶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凯滋漫 指 上海凯滋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沛香科技 指 上海沛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凯溶乐 指 海南凯溶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凯浥、凯浥广告 指 上海凯浥广告有限公司 香港凯淳 指 凯淳(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香港凯浥 指 凯浥(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电子商务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公司章程》 指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GMV 指 GrossMerchandiseVolume的缩写,意为网站成交金额 CRM 指 CustomerRelationshipManagement的缩写,是指利用信息科学技术,实现市场营销、销售、服务等活动自动化,使企业能更高效地为客户提供满意、周到的服务,以提高客户满意度、忠诚度为目的的一种管理经营方式 DTC 指 直接面对消费者的营销模式(DirectToCustomer) 报告期内 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报告期末 指 2024年6月30日 元、万元 指 分别指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凯淳股份 股票代码 30100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凯淳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anghaiKaytuneIndustrial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Kaytun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莉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钱燕 原天一 联系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陈行公路2339弄智慧之岸一期西区3号楼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陈行公路2339弄智慧之岸一期西区3号楼 电话 021-55080030 021-55080030 传真 021-55087108 021-55087108 电子信箱 IR@kaytune.com IR@kaytune.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册登记日期 注册登记地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报告期初注册 2022年12月15日 上海市 91310118682255907X 报告期末注册 2024年06月14日 上海市 91310118682255907X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07,343,632.23 316,000,664.16 -34.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589,330.67 -7,776,750.74 146.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120,953.07 -9,979,855.57 121.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4,576,510.16 60,750,993.22 -43.0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1 1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0.1 14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4% -0.95% 1.3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908,190,087.99 951,359,983.48 -4.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10,648,729.93 816,849,687.31 -0.76%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4,403.2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485,00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1,102,976.6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0,902.85 减:所得税影响额 4,292.99 合计 1,468,377.6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秉承着“赋能品牌从0到Max”的愿景,始终专注于为品牌方提供多维度、定制化、高灵活的企业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成为了一家立足全渠道服务,围绕品牌方从品牌营销到产品销售到客户关系管理的综合性服务商。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国内外知名品牌提供综合性的电子商务服务以及客户关系管理服务。综合性体现在公司覆盖的线上渠道较为全面,且公司的服务覆盖最终消费者消费行为过程中的多个关键节点。公司的服务支持目前线上主流渠道,包括天猫、淘宝、京东、抖音、小红书、拼多多、微信官方商城、唯品会、网易考拉以及品牌官网商城等。此外,公司为商品流转至消费者的每个关键节点提供服务,包括潜客管理、品牌营销、视觉设计、店铺运营、物流配送、系统开发、会员管理、客服中心等全链路服务。作为品牌方的电子商务及客户关系管理服务商,公司助力品牌发展,与品牌方形成紧密的伙伴关系,共同成长。 (二)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包括品牌线上销售服务、品牌线上运营服务以及客户关系管理服务。 品牌线上销售服务是指公司以买断方式向品牌方或其代理商采购产品,并经品牌方授权后,在天猫、京东等第三方电商平台运营品牌旗舰店或专营店,通过线上销售直接将产品销售给客户(零售模式),或经品牌方授权分销后,由公司销售至各分销渠道(分销模式)。 品牌线上运营服务是指公司围绕品牌方线上店铺销售,提供各类运营服务,包括视觉设计、店铺运营、仓储物流、营销策划、活动管理、客户服务等。 客户关系管理服务是指公司围绕品牌方销售达成前后进行的支持性服务,通过社交互动、客户关怀等活动,增加潜在客户的购买意愿、提高现有客户对品牌的满意度、忠诚度,进而达到增加销售收入、品牌升级等目的。 (三)行业发展情况 电子商务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是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互联网用户规模持续扩大,各类电子商务网站纷纷出现,主要门户网站开始推出电子商务业务;步入21世纪,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已经初具规模,发展环境初步建立,网络电子商务公司在经历波折后逐步走上稳步发展的道路,多种类型的电子商务服务机构和服务形式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网民开始尝试和接受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法》实施以来,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数字经济中发展规模最大、覆盖范围最广、创业创新最为活跃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4年以来,在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利好举措带动下,消费市场总体呈现持续稳定恢复态势。消费场景的创新以及消费环境的优化向好加速融合了多种消费业态,数字消费、健康消费等新兴消费快速成长不断培育壮大消费新增长点。在各项有利因素推动促进下,消费空间得到扩展,消费链条实现延伸,展现出我国消费市场强大的韧性和潜力。202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 济深度融合。2023年中国数字经济总体规模达56.7万亿元,全国软件业务收入从2012年的2.5万亿元增至2022年的 12.3万亿元。人工智能、物联网等领域的发明专利授权量居世界前列,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加快增长。伴随数字经济的兴起,数字化为行业的研发生产、供应链管理、营销推广等场景全面赋能,网络购物的模式日益丰富多元,我国网上零售消费规模迅速扩张,已达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四分之一。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5969亿元,同比增长3.7%。全国网上零售额70991亿元,同比增长9.8%,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59596亿元,增长8.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5.3%。据国家邮政局数据,上半年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801.6亿件, 同比增长23.1%。随着市场不断升温,品牌电商服务行业市场规模也在进一步扩大。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品牌电商服务行业市场规模为4077.1亿元,同比增长11.3%,预计2028年将达5862.3亿元。展望未来,随着服务商在数字化和智能化能力上的构建,以及全链式服务体系的持续完善,智能零售模式、O2O(线上到线下)模式、智能服务的发展,再加上政府政策的积极支持,品牌电商服务的市场规模有望实现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