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36 【2023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驰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详细阐述了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3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30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1 第六节重要事项3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4 第十节财务报告4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董事长王莉女士签名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莉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驰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驰女士签名并盖章的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凯淳股份、发行人 指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凯溶乐 指 宁波凯溶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凯滋漫 指 上海凯滋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沛香科技 指 上海沛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凯溶乐 指 海南凯溶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凯浥、凯浥广告 指 上海凯浥广告有限公司 香港凯淳 指 凯淳(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香港凯漫 指 凯漫(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香港凯浥 指 凯浥(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电子商务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公司章程》 指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GMV 指 GrossMerchandiseVolume的缩写,意为网站成交金额 CRM 指 CustomerRelationshipManagement的缩写,是指利用信息科学技术,实现市场营销、销售、服务等活动自动化,使企业能更高效地为客户提供满意、周到的服务,以提高客户满意度、忠诚度为目的的一种管理经营方式 DTC 指 直接面对消费者的营销模式(DirectToCustomer) 报告期内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报告期末 指 2023年6月30日 元、万元 指 分别指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凯淳股份 股票代码 30100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凯淳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anghaiKaytuneIndustrial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Kaytun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莉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钱燕 联系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30号美罗大厦2302室 电话 021-55080030 传真 021-55087108 电子信箱 IR@kaytune.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316,000,664.16 310,677,875.18 310,677,875.18 1.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776,750.74 -14,532,637.98 -14,532,637.98 46.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9,979,855.57 -17,803,015.00 -17,803,015.00 43.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0,750,993.22 6,601,055.93 6,601,055.93 820.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18 -0.18 44.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18 -0.18 44.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5% -1.76% -1.76% 0.8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962,818,961.99 1,026,946,313.08 1,027,305,589.74 -6.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03,214,486.44 818,946,442.86 819,260,516.13 -1.96%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号准则释”),规 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195.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917,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988.54 减:所得税影响额 716,101.63 合计 2,203,104.8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秉承着“赋能品牌从0到Max”的愿景,始终专注于为品牌方提供多维度、定制化、高灵活的企业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成为了一家立足全渠道服务,围绕品牌方从品牌营销到产品销售到客户关系管理的综合性服务商。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国内外知名品牌提供综合性的电子商务服务以及客户关系管理服务。综合性体现在公司覆盖的线上渠道较为全面,且公司的服务覆盖最终消费者消费行为过程中的多个关键节点。公司的服务支持目前线上主流渠道,包括天猫、淘宝、京东、抖音、小红书、拼多多、微信官方商城、唯品会、网易考拉以及品牌官网商城等。此外,公司为商品流转至消费者的每个关键节点提供服务,包括潜客管理、品牌营销、视觉设计、店铺运营、物流配送、系统开发、会员管理、客服中心等全链路服务。作为品牌方的电子商务及客户关系管理服务商,公司助力品牌发展,与品牌方形成紧密的伙伴关系,共同成长。 (二)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包括品牌线上销售服务、品牌线上运营服务以及客户关系管理服务。 品牌线上销售服务是指公司以买断方式向品牌方或其代理商采购产品,并经品牌方授权后,在天猫、京东等第三方电商平台运营品牌旗舰店或专营店,通过线上销售直接将产品销售给客户(零售模式),或经品牌方授权分销后,由公司销售至各分销渠道(分销模式)。 品牌线上运营服务是指公司围绕品牌方线上店铺销售,提供各类运营服务,包括视觉设计、店铺运营、仓储物流、营销策划、活动管理、客户服务等。 客户关系管理服务是指公司围绕品牌方销售达成前后进行的支持性服务,通过社交互动、客户关怀等活动,增加潜在客户的购买意愿、提高现有客户对品牌的满意度、忠诚度,进而达到增加销售收入、品牌升级等目的。 (三)行业发展情况 电子商务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是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互联网用户规模持续扩大,各类电子商务网站纷纷出现,主要门户网站开始推出电子商务业务;步入21世纪,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已经初具规模,发展环境初步建立,网络电子商务公司在经历波折后逐步走上稳步发展的道路,多种类型的电子商务服务机构和服务形式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网民开始尝试和接受电子商务。 “十三五”时期,中国电商服务业快速发展,营业收入从2016年的2.45万亿增长至5.45万亿,年平均增长达22.1%,有力支撑了中国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促进了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涌现;“十四五”时期,面对严峻复杂的发展环境,在消费侧需求受到多重冲击和经济下行等压力叠加的背景下,我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增速有所放缓,但总体势头依然强劲。 2023年上半年,消费市场延续恢复态势,消费结构优化升级持续推进,新型消费快速发展。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 年上半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76万亿元,同比增长8.2%,比一季度加快2.4个百分点。分季度看,二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7%,增速比一季度加快4.9个百分点。网络零售继续保持增长,成为扩大内需、拓展消费的重要力量,2023年上半年,网上零售额达到7.16万亿,同比增长13.1%。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60623亿元,增长10.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6.6%。 (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 (四)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自身数字化转型,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注重流程再造,对各项业务流程进行了全面审查和优化,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和准确性,从而实现降本增效。此外,公司从多维度出发,在原有业务基础上,积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尝试寻找新的增长点,与更多的合作伙伴共同开发新的业务机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