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收益专题 深度详解债券ETF发行流程与赛道分布 近年来,我国债券ETF市场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期。由于债市“资产荒”的出现,利率中枢下行,机构一致性增强,债券ETF逐渐成为投资者配置组合的重要工具,近几年保持较高的规模增速,后续有望迎来更大的发展 作者 分析师杨业伟 证券研究报告|固定收益 2024年08月23日 空间。和美国、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四个较早起步的债券ETF市场比较来看,我国内地市场的产品结构仍有进一步丰富的空间,且部分成熟的债券ETF市场,综合类和信用类ETF占比更高;成熟市场债券ETF发行的机构龙头效应明显,市场集中度较高。各家基金公司也在积极布局,本文对债券ETF的发行进行全方面整理,为我国内地债券ETF发行提供参考。 早期监管机构建立了债券ETF的基本框架,并通过法规逐步规范其发行与管理。自2012年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一系列实施细则和指引,覆盖债券ETF的申报、审批、运营及监管,确保市场的透明性和公平性。2013年,首只债券ETF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ETF发行上市。之后,债券ETF进入到了制度化及不断优化细化管理的阶段。2017年,发布《关于现金申赎类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为现金申赎类 债券ETF在上交所的交易提供了明确的规则和指导;2021年,证监会发布《指数基金指引》,规范指数基金的投资运作,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2023年,沪深交易所进一步修订规则,将非宽基股票指数产品、债券基金 产品开发所需的指数发布时间由6个月缩短为3个月,提升了指数基金开发效率。同年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在原有可投资品种的基础上,增加了在交易所上市的债券ETF(跟踪指数成分债券含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除外),增加了新的投资场景。 债券ETF的发行管理流程包括多个环节。一、选取指数。基金公司需选定 标的指数,与指数公司签订协议,并确保该指数符合《指数基金指引》和沪深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二、注册审批。基金管理人向交易所申请无异议函,并向证监会提交包括基金合同草案和招募说明书草案在内的材料,债券ETF通常适用简易程序进行注册审批。三、发售。获得批文后,基金公司申请ETF简称和代码,确定发行时间及代销机构后向交易所提交发售申请,发售方式包括网上现金和网下股票等。四、合同生效与建仓。募集结束后,若募集人数和金额达到要求,基金合同生效,ETF正式成立,并进 入建仓阶段。上市前,基金管理人需公告相关信息,上市后可以进行ETF份额的买卖交易。�、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建仓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可能会进行份额折算,以反映市场指数变化。六、退市流程。如果ETF规模或流动性不足,可能面临退市,此时基金管理人需发布提示公告,并 组织清算小组处理剩余资产。整个流程确保债券ETF产品符合市场需求,并在必要时进行调整或退出。 债券ETF未来仍有较大增长空间,注意差异化竞争与先发优势。从我国 目前的债券ETF已发行的产品来看,利率债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和认可度, 各品种各期限的产品比较完备,而信用品种、综合类以及主题型的产品,相较海外市场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目前综合类、超长信用债等信用品种、5Y以下国债以及政策鼓励的绿色等主题品种等品种市场仍有空缺,可重点关注后续发行机会。同时从机构布局的角度来看,注意差异化竞争与先发优势。债券ETF在审批上具有较为明显的先发优势,监管审批会考虑同质产品竞争问题,跟踪相同指数的产品较早提交审批的审批通过率更高,提示及时关注具有较高流动性和认可度的宽基指数。另外,根据市场结构以及需求、监管鼓励的导向,差异化布局主题性的ETF也是重要思路。 风险提示:政策变化超预期、数据统计口径存在误差、基本面变化超预期。 执业证书编号:S0680520050001 邮箱:yangyewei@gszq.com分析师张明明 执业证书编号:S0680523080006 邮箱:zhangmingming3653@gszq.com 相关研究 1、《固定收益定期:菜价上涨短期推升通胀》2024-08- 20 2、《固定收益定期:债市新特征的启示》2024-08-18 3、《固定收益点评:岭南违约后,如何看待转国企转债风险?》2024-08-18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内容目录 一、债券ETF发行管理依据3 二、债券ETF的发行管理流程6 2.1选取指数6 2.2注册审批6 2.3发售8 2.4基金合同生效与建仓9 2.5ETF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9 2.6退市流程9 三、债券ETF赛道分布情况10 图表目录 图表1:有关债券ETF的法律法规、业务指引4 图表2:《指数基金指引》《指数基金开发》主要内容5 图表3:债券ETF的指数选取规则6 图表4:债券ETF申请募集注册的流程7 图表5:债券ETF的提交申请和获取批文流程8 图表6:已发行债券ETF的成立时间表11 图表7:超3个月未受理的债券ETF12 图表8:已受理未审批的债券ETF13 一、债券ETF发行管理依据 近年来,我国债券ETF市场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期。由于债市“资产荒”的出现,利率中枢下行,机构一致性增强,债券ETF逐渐成为投资者配置组合的重要工具,近几年保持较高的规模增速,后续有望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和美国、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四个较早起步的债券ETF市场比较来看,我国内地债券ETF市场的产品结构仍有进一步丰富的空间,且部分成熟的债券ETF市场,综合类和信用类ETF占比更高。另外债券ETF发行的机构龙头效应明显,市场集中度较高。各家基金公司也在积极布局,本文对债券ETF的发行进行全方面整理,为我国内地债券ETF发行提供参考。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债券ETF作为一种重要的投资工具逐步受到关注。在早期,监管机构主要参考国际经验,初步建立了债券ETF的基本框架。这一阶段的重点在于引导市场理解ETF的概念和运作方式,并通过法律法规的出台,逐步规范基金的发行和管 理。 2012年3月,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涵盖了债券ETF的申报、审批、运营和监管,为基金管理公司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引。2012年3月,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包括发售、申购、赎回和交易规则,信息传递与披露要求等,为交易所交易基金的运作提供了详细的规范和指导,确保了市场的透明性和公平性。2012年4月,为加强基金管理人的运营风险管理,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管理公司运营风险管理业务指引》,提出对于人员、内部管理制度、技术系统等方面的要求,例如建立基金认购发行系统、基金估值与清算系统、投资管理系统等。2012年11月发布《特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申购赎回业务指引》,提出对社保基金、保险机构、社保(保险)组合产品、联接基金等特定机构投资者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的要求。 2013年2月,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ETF业务指南》,对采用现券申赎的单市场债券ETF业务提供详细指导和规范。同年3月,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旨在提高市场流动性并满足投资者的交易需求:允许投资者当日买入的债券ETF份额当日卖出;允许当日申购的债券ETF份额当日赎回,并且赎回所得的债券可以用于再次申购。 2013年3月,第一只债券ETF——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ETF上市。该产品上市首日成交量便达到4.62万手,成交金额达到4.59亿元,跻身彼时ETF市场前三甲。随后,国泰国债ETF产品成交金额屡创新高,当年6月更是突破了16亿元。这只基金的诞生与上市填补了债券ETF品类的空白,打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通道,也开启了股债配置的新纪元。 同年7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布《关于开展债券ETF全网测试的通知》,测试内容包括债券ETF的T+0回转交易、申购、赎回、实时行情发布等业务的验证测试,以及债券ETF暂免交易经手费及组合券过户费等费用的测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布《关于2013年9月28日开展黄金ETF和新模式债券ETF全网测试暨技术系统启用的通知》,测试债券ETF的交易、申赎,使用最新2.0版PCF进行申购赎回。 之后,债券ETF进入到了制度化及不断优化细化管理的阶段。 2017年,发布《关于现金申赎类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投资者当日买入的现金申赎类债券ETF份额当日卖出;当日申购的现金申赎类债券ETF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当日赎回的现金申赎类债券ETF份额,于赎回当日日终注销,赎回资金到账时间以基金合同约定为准。2020年,两次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第二次修订对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规则进行了细化,包括对不同类型指数基金的交易规则进行了具体说明,如沪市指数、跨市场指数、跨境指数以及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基金的相关规定;强化了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责任,要求其在开市前提供更详细的申购、赎回清单,并规定了清单应包含的具体内容;对违规行为的处分规定进行了加强,明确了对会员和基金管理人违规行为的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以及在违规情况下的报告流程。 2021年1月18日,为规范指数基金投资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指数基金高 质量发展,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1月22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 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以下简称《指数基金开发》),以完善交易制度、优 化交易监管。《指数基金指引》和《指数基金开发》均于2021年2月1日开始施行。 图表1:有关债券ETF的法律法规、业务指引 时间 法律法规、业务指引 主要内容 2012年3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 债券ETF的申报、审批、运营和监管,为基金管理公司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引。 2012年3月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发售、申购、赎回和交易规则,信息传递与披露要求等,为交易所交易基金的运作提供了详细的规范和指导,确保市场的透明性和公平性。 2012年4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管理公司运营风险管理业务指引》 提出对于人员、内部管理制度、技术系统等方面的要求。 2012年11月 《特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申购赎回业务指引》 提出对社保基金、保险机构、社保(保险)组合产品、联接基金等特定机构投资者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的要求。 2013年2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ETF业务指南》 对采用现券申赎的单市场债券ETF业务提供详细指导和规范。 2013年3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 旨在提高市场流动性并满足投资者的交易需求:允许投资者当日买入的债券ETF份额当日卖出;允许当日申购的债券ETF份额当日赎回,并且赎回所得的债券可以用于再次申购。 2013年7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开展债券ETF全网测试的通知》 测试内容包括债券ETF的T+0回转交易、申购、赎回、实时行情发布等业务的验证测试,以及债券ETF暂免交易经手费及组合券过户费等费用的测试 2013年9月 《关于2013年9月28日开展黄金ETF和新模式债券ETF全网测试暨技术系统启用的通知》 测试债券ETF的交易、申赎,使用最新2.0版PCF进行申购赎回。 2017年9月 《关于现金申赎类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允许投资者当日买入的现金申赎类债券ETF份额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