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提供的文档中,我们可以看出,冲突类型和规模的变化已经导致平民受害比例显著上升。自2015年以来,国际上对保护平民的需求增长了三倍,并且80%需要国际人道主义响应的危机都与武装冲突或复杂紧急情况有关。在2014年,有超过1.1亿人因冲突或恐惧而被迫离开家园,在国内流离失所。
在2015年的联合国秘书长报告中,估计全球有3800万内部流离失所者和1300万国外难民。这反映了自冷战结束以来,和平行动数量占冲突总数的比例从15%增加到近47%。
以利比亚为例,2011年,联合国安理会第1973号决议授权对利比亚实施军事干预,以保护平民免遭卡扎菲政权的可能屠杀。这是首次实施“保护责任”,即允许外国多边军事干预,甚至在没有侵犯国同意的情况下。这一行动被视为对“保护责任”第三支柱的负面示范,该支柱允许国际社会在必要时直接介入或提供援助,无论是否得到被侵犯国家的同意。
尽管存在批评声音,但利比亚的军事干预并没有削弱“保护责任”的应用。它反而被提升到了国际议程的首要位置。近年来,联合国安理会的决策在处理类似情况时,已逐渐采纳“保护责任”原则,尽管仍存在争议和不一致性。
回顾过去五年,尤其是2011年后,联合国安理会关于“保护责任”的使用政策有所变化。首先,扩大了“对和平与国际安全构成威胁”的定义,将大规模侵犯人权和国际人道法视为威胁。其次,联合国提出了保护平民政策,强调在某些情况下,包括使用武力,可以保护平民。最后,维和任务的授权也增加了使用武力保护平民的可能性。
总的来说,“保护责任”概念旨在减少并最终消除严重暴力犯罪造成的死亡人数。通过历史视角审视利比亚事件的影响,我们可以看到这一原则在维护国际秩序和促进人权方面的潜力,同时也注意到其在执行过程中的挑战和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