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伯斯全球实践指南 证券化2023 权威的全球法律指南,提供顶级律师的比较分析 中国:趋势与发展 文力、张欣、哈罗德·沈文毅全球律师事务所 practiceguides.chambers.com 趋势和发展 投稿人: 文丽、张欣、哈罗德·沈、朴文仪全球法律办公室见第6页 中国证券化市场的走向中国经济继续受到严重影响-2022 年由COVID-19编辑。因此,企业-ES面临着多重困难 ,特别是那些在房地产行业。由于房地产行业所承担的风险迅速暴露,该行业围绕资产支持证券(ABS)受到重大影响。与前一年相比,这笔交易-财政部发行的两种信贷ABS的规模和规模-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发行的ABS机构在2022年急剧下降。在这种情况下,一系列监管措施-中国金融已经颁布了融资租赁和保理业务监管机构在过去三年里,有一个对ABS行业的影响越来越大 。平均●2022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赔偿裁决的规定》涉及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的案件,这施加了巨大的法律underwriters,lawyers,accountantsandratingagencies.Howjudgersdeterminecivillia-bilityformisrepresentationsofABShasbegantoattryagreatdealofattentionfrominvestmentbankandotheradvisors. 信贷资产证券化 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行业于2005年首次亮相,2008年因到金融危机并在2012年重新启动。在过去十年,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已经发展成为最重要的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组成部分,在与中国人民银行(PBC)和中国银行的监管框架下 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BIRC)作为核心监管机构 。到目前为止,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上有六类产品,即住宅抵押贷款支持证券(RMBS)、汽车贷款ABS、消费者贷款ABS、小微企业贷款ABS、信用卡应收账款ABS和不良贷款ABS(NPLABS)。2011年至2021年共发行了1,150笔信贷ABS,其中合计发行规模超过5万亿元。其中,RMBS和汽车贷款ABS是发行规模最大的证券化产品,得益于监管机构的支持。 RMBS发行规模迅速下降在2022年,由于继续加强今年上半年房地产领域的金融政策。预计RMBS发行-EC将在2023年恢复正常,因为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的新政策。比较对于RMBS,汽车贷款ABS在2022年保持稳健,成为发行规模排名第一的产品。特别是基于新能源汽车贷款的绿色ABS不仅收到金融监管机构的大力支持,也引起了国际投资者的关注。此外,为了加快解决不良贷款问题,不良贷款ABS已成为中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部门的重点任务,并取得了新的发行记录。在2022年发行的背景下,除信用卡应收账款不良资产外,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不良占比不断增加。 在不良资产证券化中基础资产的发行。这主要是因为过去三年COVID-19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造成了严重的不利影响。在公司贷款证券化产品方面,2022年仅发行了少量的小微企业贷款ABS,包括不良的小微企业贷款ABS。 企业资产证券化 中国的证券化市场由两个独立的市场组成: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的ABS市场和资产支持票据市场(ABN)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在过去的五年中,一些交易所-edABS未能在到期时支付本金或利息。在中国证券化的当前交易结构下,基础资产是否远离发起人的破产,受到监管机构的高度重视。例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最近于2022年12月2日发布的ABS规则(产品草案)中进一步强调了“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的原则。 绿色ABS 监管政策对现实的影响房地产和地方政府债务,交易所交易的ABS交易在2022年大幅下降。融资租赁资产已成为最重要类型的基础资产。平均-同时,商业抵押贷款支持证券(CMBS),其基础资产是商业-社会抵押贷款,发展迅速。除了目标财产的高质量外,“绿色”标签的确定是监管机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支持CMBS 。通过“碳政策”二氧化碳排放和碳中和“中国经济正在进入绿色深化时期 发展,金融监管机构打算引导资金支持绿色经济的发展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过去的五年里,金融租赁通-panies和保理公司在大量ABS中充当发起人,而真正的金融家实际上是房地产进入-企业和城投公司由地方政府控制。因此,当中央政府对房地产政策或地方政府债务政策进行调整时,资产证券化市场必然相应地波动。在作者看来,它在这些政策下,中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很可能会在未来两年内迅速发展。 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和准REITs 全国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协会(NAFMII)推出了2020年6月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计划。发行规模ABCP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应用2022年大幅增长。然而,与ABCP的发起人是商业银行的美国市场不同,中国ABCP的发起人是非银行商业企业。这些企业根据ABCP监管要求拥有相关的基础资产,但可以通过更简单的方式快速筹集资金融资工具。因此,展望中国的ABCP市场还有待观察。NAFMII也对准真实房地产投资信托(准REITs)和COM-商业抵押贷款支持票据(CMBN)。任何拥有公用事业基础设施、运输基础设施、仓储和物流、工业园区或商业地产的企业可以通过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或CMBN筹集资金,只要它符合主要的国家战略- 政策要求,特别是绿色经济政策。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础设施REITs) 在中国,REITs被视为房地产证券化,构成资产证券化市场的组成部分。目前,唯一的可以公开提供的REIT类型和在证券交易所为公共投资者交易的是基础设施REIT。任何发行基础设施REITs必须首先获得批准在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提出发行申请,然后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前,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关于目标基础设施资产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发改委一直在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参与。在2022年上半年的基础设施REIT应用中,并进一步澄清了私人进入-参与REITs试点的企业也应该被鼓励。可以作为REITs发行的基础设施资产已经扩展到经济适用房租赁资产和新能源风力发电和水力发电等资产设施。同时 ,为了降低REITs的税收风险,财政部(MOF)和国家税务总局(STA)于2022年1月29日发布了《关于基础设施领域房地产投资信托试点税收政策的公告》,在某种程度上,明确了税收标准对于一些REITs。但是,鉴于当前中国REITs的复杂法律结构,围绕REITs的税收风险无法在短时间内完全解决。 监管的前景 尽管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将资产支持证券置于《证券法》的监管之下,但整个资产证券化市场仍没有统一适用的法律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关于特殊目的工具和资产出售的规则。对资产证券化影响最大的仍然是证监会、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制定的监管规则 。 CBIRC 2022年11月28日,CBIRC正式发布《关于加强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监管问题的通知》,自2022年2月起在其网站上实施。该通知明确要求金融租赁公司对阿班-不要“准信贷”业务概念,而是以与传统银行业务互补的方式关注“租赁资产”的功能。严禁将下列内容纳入租赁物的范围:道路、市政管线、输水管道、桥梁、水坝、堰、水道、洞口、在建非设备性财产以及涉嫌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或可能增加债务的构筑物。影响后公共服务的正常供给beingdisposedof.Althoughthenoticeisaimed在金融租赁公司,它肯定会影响其他在证券化市场上不具有金融性质的租赁公司。此外,预计CBIRC将很快要求其他租赁公司放弃“准信用”概念 。因此,在不久的将来,“准信用”结构性理财产品在中国市场,资产不能再自称为“资产证券化”。 证券交易所和NAFMII 沪深交易所发布《资产支持证券规则》(征求意见稿)关于各自的官方网站,2022年12月2日,在Uni-中国证监会的安排。主要之一证券交易所规则的目的是“进一步加强资产信贷和破产远程系统,加强投资者保护。”新规则的制定体现了中国证监会重新启动资产证券化以来的监管经验。例如,Ket在2014年定义了哪个institu-他们是资产证券化实践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它肯定会对澄清职责和资产证券化各参与机构的法律责任。 NAFMII还可以修改其资产证券化结合ABCP实践中的经验制定的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4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部分(征求意见稿)的解释》。该司法解释旨在进一步阐明合同权利义务转移和转让中涉及的一些具体问题,特别是lar分配通知的有效性例如,该草案第50条规定,“如果受让人起诉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没有证据证明债权人或受让人已将[转让通知债务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该请求转让通知在以下情况下有效申索声明的副本已送达。“如果上述规定保留在最终版本中-通过司法解释 ,必将对妥善解决资产证券化交易中基础资产转让的通知问题起到积极作用。 全球法律办公室(GLO)可以追溯到ES-法律顾问办公室中国国际促进会Trade(CCPIT)于1979年成立。这是第一家律师事务所在中国以国际化的眼光看待其业务,全面拥抱外部世界。在北京,上海,深圳和成都拥有500多名律师Fices,它被称为中国领先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并继续将步伐设定为中国最具创新性的法律从业者 。自中国首次IPO,GLO已协助众多公司从国内获得融资 和海外资本市场。其证券化团队由40多名合伙人组成 ,他们在处理高度复杂、结构化的交易方面经验丰富,在债务和股权资本市场为承销商和发行人提供咨询。专业领域包括国内和海外-seasIPO、传统和结构性固定收益产品的发行和上市、IPO后融资、并购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重组和重组、上市公司合规和公司治理。 Authors 李文是全球的合伙人律师事务所设在北京。他的实践涵盖资本市场,并购 、结构性融资和证券化、金融投资,以及VC和PE。在 在资本市场领域,李先生参与了中国企业在沪深两市的IPO交易所。在证券化领域,李先生的代表客户包括中国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中国金融机构 。李先生是证券化及结构性融资委员会及法律委员会成员全国金融市场协会中国的机构投资者。 张欣是全球的合伙人律师事务所设在北京。他为中国和国际银行和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银行与金融,并购,FDI 和海外投资,具有广泛的涵盖融资、能源、电力、实体房地产和自然资源部门。在在银行和金融领域,张先生有代表了大多数中国人和国际银行,国际金融活跃在中国市场的机构和ECA,并为银团贷款提供建议,项目融资 、结构性贸易融资、船舶和飞机融资、出口信用贷款和金融衍生品。 哈罗德·沈是一个合作伙伴在全球法律办公室设在他的业务领域包括资本市场 ,并购,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以及外国直接投资。 哈罗德参加了许多公众中国企业在这两个方面的产品国内和国际证券交易所,并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并入公开发行,以及后续收购和日常运营。他的客户组合涵盖了多元化的行业范围包括制药、金融服务,教育,消费品,房地产,能源,物流,零售和媒体。 哈罗德还代表外国和国内PE/VC公司在中国在各个领域。 朴文义是合伙人全球法律办公室设在北京,专门从事证券化和结构化融资 。朴文义深度涉足企业领域 资产证券化,熟悉各类基础资产。朴文义成功处理房地产、供应链、基础设施、消费金融、应收账款和信托受益权,项目总规模超过5000亿元。唯文在中国证券化市场的发展中服务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项目。 全球法律办公室 中国中央广场1楼15&20楼北京市朝阳区建国 路81号100025 中国 Tel:+861065846688 传真:+861065846666 电子邮件:global@glo.com.cn网站:www.glo.com.en 钱伯斯全球实践指南 《钱伯斯全球实践指南》为您带来关于全球主要实践领域的最新专家法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