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奥威机构调研报告 调研日期:2024-05-31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国际化公司,在全球十个国家(地区)拥有制造基地和研发中心。2020年,公司确立了以“镁合金-铝合金-轻质高强度钢”金属材料轻量化应用为主线的新发展格局,并实施“双引擎”驱动战略。公司通过并购国际龙头通用飞机制造公司,制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飞机整机,参与建设浙江省5.5平方公里的“万丰航空特色小镇”,打造国家级通航产业示范区。公司遵循“营造国际品牌、构筑百年企业”的经营理念,经过二十多年的持续发展,逐步实现了从经营国际化向资本、人才、科技、品牌国际化的转型升级。展望未来,公司将专注于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在金属材料轻量化应用领域和通用飞机制造领域做精做专做强做久,为客户提供满意的优质产品和服务。 2024-06-02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亚,投资者关系总监孙凯 2024-05-312024-05-31 特定对象调研,现场交流万丰航空小镇会议室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公司张标,撒伟旭,谢夫,刘阳,王达,祝淼 中信证券证券公司邹琳 交流内容Q1:公司汽车轻量化产业发展途径 A:公司汽车轻量化业务将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资产结构,向铝合金和镁合金压铸业务拓展应用场景。汽车铝合金轮毂前期率先完成向新能源汽车的卡位配套,为比亚迪、奇瑞、赛力斯、大众等主机厂重要合作伙伴。公司在产业竞争的大环境下持续优化客户结构,产能向高附加值铝轮毂产品切换,同时拓展海外优质客户,盈利水平有较大提升空间;进一步的,加大生产线数字化管理升级投资力度,提高生产效率, 提升未来单车配套价值量和盈利水平。 在镁合金压铸领域,充分发挥镁合金轻量化、导热好、减震抗噪、抗电磁辐射等优点,在新能源汽车快速普及的环境下,加大汽车CCB、门内 板、后掀背门板、电驱壳体等大型件领域国内市场开发,在与向战略客户车型批量交付的同时,增大新车型镁合金配套配套开发力度以及产品使用场景,镁合金产品的优势将进一步得到发挥。进一步的,从客户开拓与产品拓展两个维度提高国内新能源主机厂的渗透率和单车价值量。 Q2、原材料价格波动对轻量化业务业绩的影响 A:一方面公司产品销售价格采用价格联动结算,进一步提升价格联动客户占比,优化价格联动机制,减少结算滞后影响;另一方面,适时运用套期保值等金融工具锁定原材料价格,降低经营风险,加强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同时强化原材料库存管理工作,优化供应商管理体系,通过工艺改进、技术创新、提高自动化程度,降低经营成本,提升产品盈利能力。 Q3:公司飞机制造产业发展规划 A:公司通航飞机创新制造产业进一步丰富“技术研发-授权/技术转让-整机制造销售-售后服务”经营模式,开发新机型,丰富低空发 展带来的新应用场景。目前批量交付的产品涉及教练机、私人消费机、特殊用途MPP飞机。在此基础上,公司一方面继续引进新机型,落地新基地,另一方面加快固定翼纯电动飞机eDA40开发应用力度以及商业化运行进程;进一步的,随着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在新应用场景下,公司联动国内外技术、运营团队,在加快eVTOL产业布局和战略合作进程,致力于低空经济通用飞机创新制造企业的全球领跑者,构建低空经济新制造、新模式、新业态,助力低空产业发展。 Q4:低空经济新兴产业覆盖范围 A:低空经济是以各种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各类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低空经济涵盖范围较广,包含低空基础设施、低空飞行器制造、低空运营服务和低空飞行保障等,产业链覆盖范围广。其中,低空飞行器为低空经济的载体与核心,包含固定翼通航飞机、eVTOL、无人机、直升机等,国内空域广阔,单一形态的飞行器难以满足丰富的空域需求,不同地区有望根据自身应用场景的需要匹配发展不同类型的低空飞行器产品。 Q5:公司通航飞机产能及订单情况 A:公司通航固定翼飞机订单饱满,旗下钻石品牌飞机销量排名世界前三,在全球范围内拥有4个生产基地与3个研发设计中心;飞机订单及交付良好,在努力增加生产转配线、优化产能布局以及员工培训提高装配效率等方面提升产能。 Q6:未来低空飞行器将搭载何种动力形式,公司具备的技术积累哪些? A:随着后续低空应用场景的拓展,不同场景对于低空飞行器的性能要求也将存在差异化,因此后续产业发展中,低空飞行器有望匹配多种动力形式。公司储备了多种动力模式,在发动机技术方面,钻石飞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用航空活塞发动机;在纯电动方面,采用最新液冷电池技术的万丰钻石电动飞机(eDA40)已经进入适航取证阶段;公司也储备了混合动力,氢能源等动力模式,如在可再生航空燃料(SAF)研究方面,万丰钻石联合科研院校完成包括HVO(氢化植物油)在内的SAF燃料,并使用该燃料完成演示飞行。 Q7:公司eVTOL新领域布局合作进展A:万丰钻石飞机与战略合作方持续推进商业化落地实施进程,公司也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