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ccxi.com.cn 行业展望 中诚信国际 中国人身险行业 2024年5月 目录 摘要1 监管环境2 业务运营情况5 财务状况分析10 外部支持因素14 附表15 联络人 作者 金融机构部 邓婕010-66428877-631 jdeng@ccxi.com.cn 陶美娟010-66428877-323 mjtao@ccxi.com.cn 赵紫祎010-66428877-551 zyzhao@ccxi.com.cn 其他联络人 金融机构部评级总监 吕寒010-66428877 hlv@ccxi.com.cn 中国人身险行业展望,2024年 2023年,人身险行业保费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以增额终身寿险为代表的寿险业务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主要动力;代理人渠道尚未复苏,银行代理渠道遇“报行合一”进入换挡调速期。同时,利率下行导致准备金增提,叠加投资端表现不佳,行业整体盈利有所弱化。此外,行业偿付能力仍处于充足水平,但内生资本补充能力持续下降。随着宏观经济修复及健康、养老及理财需求不断提升,人身险行业可延续增长态势,行业展望维持稳定。未来仍需关注盈利稳定性、资本充足性以及资产风险等因素带来的影响。 维持中国人身险行业的展望为稳定。该展望反映了中诚信国际对该行业未来12-18个月基本信用状况的预测。 摘要 2023年以来,人身险行业监管政策继续趋严。顶层监管体系确立,同时加强行业产品端和业务执行端的常态化监管,防范行业“利差损”风险,压实负债端质量;监管持续优化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及长周期考核指标,引导险资入市、服务科技创新,助力行业健康、稳健发展。 增额终身寿险产品火热销售推动人身险行业保费快速增长;行业整体业务结构持续调整,降低产品设计预定利率及结算利率成为主旋律;代理人渠道持续深入转型,银行代理渠道经历上半年快速发展后遇“报行合一”,进入换挡调速期。未来,随着代理人规模企稳、存款利率持续下行及大众健康、养老、理财需求的提升,人身险行业保费规模有望持续增长。 人身险公司继续保持多元化的资产配置策略。2023年,固定收益类工具仍是主要配置品种,股票等权益类资产配置占比略有下降。监管引导保险资金等长期配置型资金入市,中长期资金增量入市可期。 2023年人身险行业整体盈利显著承压,低利率环境使得准备金增提压力加大、权益市场震荡导致行业财务投资业绩下行,行业盈利稳定性需要持续关注。资本市场波动、资产负债久期错配下,再投资压力凸现,市场风险管理难度大幅增加。同时,人身险公司内生资本补充能力不足,增资及发债规模处于高位。未来仍需关注人身险公司偿付能力变动情况及其资本补充压力。 1中国人身险行业展望,2024年3月 中诚信国际行业展望监管环境顶层监管体系确立,行业监管制度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不断完善,引导保险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在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银保监会”)基础上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于2023年5月18日在北京正式挂牌。随着金融监管总局的设立,金融监管格局由“一行两会”变为“一行一局一会”。2023年11月,金融监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出台,《方案》取消了保险中介监管部,将保险中介渠道监管并入财险监管司,同时将保险资金运用和信托监管部合二为一,设立资管机构监管司。金融监管总局的设立和顶层职能架构的明确,重构了金融监管新模式,统一的监管机构设置,有助于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和监管效率的提升。顶层监管体系明确的同时,监管机构亦保持多维度、严监管模式,强化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监管,并从公司经营、治理等方面对人身险公司进行全方位、细节化管理,促进行业严守风险底线和稳健经营。2023年10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参评保险公司范围、评估指标和权重及具体评估流程。《办法》的发布实施,将评估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范围从银行进一步拓展到保险领域,为实施差异化监管奠定基础,有助于强化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监管,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增强金融体系稳健性。2023年11月,金融监管总局下发《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在机构管理、公司治理、经营规则、风险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暂行办法》的出台弥补了养老保险公司缺乏专门监管规定的制度短板,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公司监管,不断优化商业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助力专业养老金融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2024年3月,金融监管总局正式下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拟从公司治理、业务经营、资金运用、资产负债管理、偿付能力管理及其他等六个维度综合评定人身险公司风险水平,并将人身险公司划分为五个类别,进行分类监管。以风险为导向的分类监管的思想意在引导人身险公司加强经营管理,采取适合自身实际经营能力的发展策略,进而减少行业乱象,夯实行业发展基础,促进行业经营和风控水平的提升,从而推动人身险业务健康稳定发展。此外,监管机构亦强化保险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管理,提升保险企业财务报表信息的透明性、一致性和可比性。根据监管规定,上市保险公司需于2023年1月1日起实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新保险会计准则”);除中国平安于2018年实施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外,其他上市保险公司需于2023年1月1日起实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非上市保险公司最晚于2026年1月1日完成两套准则的切换。新保险会计准则下,保费收款在整个保险期间逐期确认收入,并根据承保业绩和投资回报业绩分别列示利润来源,极大地增强了保险企业财务利润的透明度、提升了财务报表使用效率。此外,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投资资产的重分类、资产减值计提方法的变化也对保险公司资 2 中国人身险行业展望,2024年5月 中诚信国际行业展望 产负债管理、业绩管理提出更高挑战。总体而言,两个新准则的实施对保险公司内部管理、财务会计、业绩考核等提出了新要求,有利于保险公司更加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对人身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业务执行等方面进行持续监测,助力行业防范经营风险;健全产品监督管理体系,完善销售行为和信息披露规则;优化保险产品供给,引导行业回归保障本源、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 在增额终身寿爆发式增长、宏观利率下行及行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为防范人身险公司利差损、费差损风险,监管在产品设计、业务执行等方面出台了系列规定,旨在引导行业穿越经济周期,实现长期稳健经营。产品设计方面,2023年1月,原银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3版)》,涵盖产品条款表述、产品责任设计、产品费率厘定与精算假设、产品报送管理四项内容,相较上年,该版本新增调整了9条内容,其中涉及产品费率厘定与精算假设的共有6条。此外,2023年以来,监管多次窗口指导保险公司,要求其下调产品预定利率,防范利差损风险,比如要求保险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前停售定价利率高于3%的普通型产品、2024年1月起万能险结算利率不超过4%等。业务执行方面,2023年8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要求银行代理渠道销售的产品,应当审慎合理确定费用假设,据实列支费用,严格实行“报行合一”1。2023年10月和2024年1月,金融监管总局再次下发《关于银保产品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银行代理渠道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银保业务的“报行合一”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并多举措力求落地实施。“报行合一”的实施有助于治理市场乱象,控制人身险公司费差,增♘行业承保利润,促进行业长期平稳发展。 在防范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同时,监管多次出台政策引导保险业回归保障本源,优化保险产品供给,促进高保障型业务的发展。2023年3月,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鼓励人身险公司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探索提供适合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和机构护理的给付方式,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差异化的护理保障需求。2023年7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扩大适用税优政策的险种、医疗保险承保范围及被保险人群体,有利于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需求,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有效降低医疗费用负担。2023年9月和2023年10月,金融监管总局相继下发《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促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倡导保险公司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提升老年人群体风险保障水平。此外,监管机构还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对产品信息披露和保险销售行为进行梳理和细化,推动保险服务质量提升。产品信息披露方面,2023年1月,原银保监会颁布了《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明确各类型人身险产品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加大人身险公司信息披露力度,不断提升保险产品的透明度,以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销售方面,2023 1“报行合一”指通过银行代销的保险产品在设计时,审慎合理确定费用假设;备案时,在产品精算报告中明确说明费用假设、费用结构,并列示佣金上限;保险公司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3 中国人身险行业展望,2024年5月 中诚信国际行业展望 年9月,金融监管总局下发《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保险销售人员在售前、售中、售后各环节的销售行为进行规范,引导保险公司及中介机构打造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模式,实现行业高质量转型。 资本市场震荡背景下,监管引导险资加强长周期考核,发挥保险资金特有优势,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 近年来,证券市场震荡加剧,股票、债券市场分化明显,对保险公司短期投资收益及盈利稳定性构成压力。由于人身险公司负债久期较长且成本较为刚性,为匹配负债端久期和防范长期利差损风险,监管引导保险公司加强长周期考核,关注长期盈利情况。2023年9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加强投资收益长期考核,在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中公开披露近三年平均的投资收益率和综合投资收益率。2023年10月,财政部下发《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将《商业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办法》中经营效益类指标的“净资产收益率”由“当年度指标”调整为“3年周期指标+当年度指标”相结合的考核方式。长周期考核机制的实施有利于引导保险公司长期稳健经营,更好发挥中长期资金的市场稳定器和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 此外,为发挥保险资金特有优势,《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中对保险公司投资上市公司、未穿透的REITs、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公司股权和经营科技保险的最低资本计量的风险因子都进行了不同幅度下调,在促进保险公司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效率、提升经营业绩的同时,引导保险公司通过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提供长期资金、服务科技创新。 优化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完善核心资本补充机制,促进保险业回归本源和稳健运行 近年来,我国保险行业持续发展,对保险公司资本结构和资本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此同时,监管持续加强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资本监管。2021年12月30日,原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以下简称“偿二代二期”),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偿二代二期”工程实施后,资本认定标准更为严格,叠加资本市场震荡,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普遍出现下滑,甚至部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水平迫近监管红线。为完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促进保险公司回归本源和稳健运行,2023年9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基于保险公司规模差异化调节最低资本的同时,将剩余期限10年期以上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