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ccxi.com.cn 行业展望 中诚信国际 中国人身险行业 2023年4月 目录 摘要1 监管环境2 业务运营情况5 财务状况分析11 外部支持因素15 附表17 联络人 作者 金融机构部 戚楚010-66428877-629 助理总监chqi01@ccxi.com.cn 邓婕010-66428877-551 高级分析师jdeng@ccxi.com.cn 谭景予010-66428877-445 分析师jytan01@ccxi.com.cn 陶美娟010-66428877-323 分析师mjtao@ccxi.com.cn 其他联络人 金融机构部评级总监 薛天宇010-66428877 tyxue@ccxi.com.cn 中国人身险行业展望 2022年,人身险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行业保费增速进一步放缓。以增额终身寿险为代表的寿险业务成为维持行业发展的主要动力;代理人渠道尚未复苏,银行代理渠道发力明显。同时,资本市场震荡,投资端表现不佳,导致行业整体盈利有所弱化。此外,“偿二代二期”规则下,行业偿付能力普遍下滑,但仍处于充足水平。随着宏观经济修复及行业转型效果的逐步显现,人身险行业拐点可期,行业展望维持稳定。未来仍需关注盈利稳定性、资本充足性以及资产风险等因素带来的影响。 中国人身险行业的展望为稳定。该展望反映了中诚信国际对该行业未来 12-18个月基本信用状况的预测。 摘要 2022年以来,人身险行业监管政策继续趋严。监管加强行业产品端和销售端全流程、常态化监管,并持续深化偿付能力、公司治理、保险资金运用等核心领域改革;监管释放政策红利,提升养老保障等领域中保险产品与服务的价值,引导人身险行业进入健康、全面、稳定发展的良性通道。 宏观经济底部运行、代理人规模持续下滑等因素影响下,人身险行业进入保费低速增长的深度转型期。行业整体业务结构持续调整,增额终身寿险产品火热销售,成为推动寿险业务乃至全行业发展的主要动力;代理人渠道身陷困境,银行代理渠道再度成为各家人身险公司竞相争夺的重点销售渠道。未来,随着代理人规模企稳、销售人员质效转型效果的逐步显现以及大众健康养老需求的提升,人身险行业保费规模增速有望触底回升。 人身险公司继续保持多元化的资产配置策略。2022年,固定收益类工具仍是主要配置品种,股票等权益类资产配置意愿略有增强。资本市场波动,信用风险持续暴露,优质长期资产不足等对保险资金投资管理、风险防范和资产负债匹配提出更高要求。 2022年人身险行业整体盈利表现显著承压,行业转型未见明显拐点,加之低利率环境、资本市场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行业流动性和盈利稳定性需要持续关注。同时,“偿二代二期”实施后,人身险公司偿付能力普遍下滑,且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尤为明显,行业资本补充需求保持高位。未来仍需关注人身险公司偿付能力变动情况及其资本补充压力。 中诚信国际行业展望监管环境“规范”与“创新”双管齐下,统筹推进人身险公司回归保障本源,引导人身险行业健康发展 2022年以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制定、修订多项监管规则,涉及人身险公司风险管理与公司治理、产品与销售行为规范、保险资金运用等多个方面。监管部门持续完善监管系统,提升监管效率,引导人身险公司合规经营,加强风险防范;与此同时,不断加强保险产品与服务创新,持续推进新业务试点落地,以满足民众多样化保险保障需求,促进人身险行业全面稳健发展。 从全面升级“偿二代”监管规则、完善非现场监管办法、优化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到拟出台人身保险公司分类监管办法等监管政策,人身险行业监管资源配置、风险监管体系持续优化,对人身险公司业务经营、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2021年12月30日,银保监会正式下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以下简称“偿二代二期”),标志着自2017年9月启动的“偿二代二期”建设共20项监管规则正式发布,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偿二代二期”围绕回归保障本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广覆盖、多维度、高强度地修订了监管规则,内容涵盖保险业务、保险资金、资产负债匹配和资本质量夯实等多个方面,旨在坚持以风险为导向的基础上,立足业务实质,解决资本不实、底层资产不清、风险保障功能发挥不足等问题,更准确地反映保险公司的风险暴露情况,更科学地评估资本占用需求。2022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非现场监管暂行办法》,初步构建了保险公司非现场监管的体系框架。非现场监管突破了现场监管的时空局限性,监管机构可通过收集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偿付能力、经营管理以及业务、财务数据等各类信息,持续监测分析保险公司业务运营、风险管理等情况,对保险行业的整体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同时,非现场监管可与现场监管相辅相成,并与公司治理、偿付能力及资金运用等重点领域监管进行互补。同年5月,银保监会就《人身保险公司法人机构风险监测和非现场监管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业内征求意见,拟通过六大维度、数十个要点,对人身险公司各类风险进行全流程监测与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进而构建一套完整的风险监管体系。2022年11月,银保监会对2019年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与完善,印发新版《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该评估方法在评估对象、评估机制、评估流程及评估指标等方面做出了调整与优化,并强化了评估结果的应用,将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分类监管措施,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和机构主体责任。2023年以来,银保监会结合年度工作会议要求,统筹推进保险公司回归本源和风险处置,继续提升监管能力、完善监管体系。2月初,银保监会下发《人身保险公司分类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从公司治理、业务经营、资金运用、资产负债管理、偿付能力管理及其他等六个维度综合评定人身险公司风险水平,并将人身险公司划分为五个类别,进行分类监管。以风险为导向的分类监管的思想意在引导人身险公司加强经营管理,采取适合自身实际经营能力的发展策略,进而减少 2 中国人身险行业展望 中诚信国际行业展望 行业乱象,夯实行业发展基础,促进行业经营和风控水平的提升,从而推动人身险业务健康稳定发展。中诚信国际认为,2022年以来,人身险行业在诸多重点领域深化监管,涉及偿付能力、公司治理等核心监管领域,以及非现场监管体系、分类监管体系等综合性制度建设。在各类监管规则中,分类监管理念愈发凸显。未来,人身险行业或将从“一刀切”式的严监管模式,逐步向“分层、梯进”式的市场化监管模式过渡。 对人身险公司产品开发、销售行为等方面进行持续监测;健全产品监督管理体系,完善销售行为监管框架,同时强化人身险公司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开启全方位、细节化、透明化监管时代,助推人身险行业高质量转型 自2016年以来,监管提出并深化“保险姓保”理念,引导人身险产品开发回归保障本源。2018年,银保监会人身险部组织开展了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其后,建立了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制度。2019年,银保监会又建立了人身保险产品通报制度,定期通报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行业共性和个性问题。2022年,银保监会继续发挥产品通报、“负面清单”等机制的长效作用,于2月发布《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2版)》,涵盖产品条款、产品责任设计、产品费率厘定与精算假设、产品报送管理四项内容,对人身险产品开发设计方面的乱象做出监管提示,规范人身险产品开发。关注人身险产品设计与开发的同时,监管也在持续规范人身险销售行为。2022年4月,《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下发。此管理办法是对2021年版本的进一步完善,规范与重塑人身险的销售行为,突出强调对人身险销售人员与产品的分级管理。同年7月,银保监会下发《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销售行为监管范围从人身险扩展至全部保险(不含再保险),对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的销售人员在售前、售中、售后各环节的销售行为进行规范,引导保险公司及中介机构高质量转型。此外,监管机构对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要求进行重新梳理并细化。2022年11月,银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办法》),涵盖人身险产品设计、销售、理赔等各个环节的信息披露,意在减少产品信息的不对称。2023年1月,银保监会又颁布了《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作为此前发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明确各类型人身险产品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加大人身险公司信息披露力度,不断提升保险产品的透明度,以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中诚信国际认为,近年来,人身险产品监管已呈现“常态化”,“负面清单”、产品通报机制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进一步提升人身保险产品监管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同时,监管持续完善销售行为监督管理机制,多维度、系统化规范保险销售行为。总体来看,监管机构以保险产品、销售行为等基础管理环节为抓手,引导人身险行业竞争回归理性,促进人身险行业高质量转型。 3 中国人身险行业展望 中诚信国际行业展望释放政策红利,积极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充分发挥人身险公司在国家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作用,为人身险行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金缺口扩大等问题日渐凸显。国家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和养老保障体系发展。2022年2月,国务院发布《“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围绕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明确了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为充分发挥人身险公司在国家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价值,2022年,银保监会出台一系列政策加快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完善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2022年2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将专属商业养老险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并在原有6家试点公司的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同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正式确立个人养老金制度,从制度层面补齐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短板,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紧接着,银保监会于5月印发《关于规范和促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的通知》,明确了商业养老金融的发展理念,支持和鼓励发展相关业务,丰富产品供给的同时,亦对商业养老金融业务规则做出原则性规定,在组织实施、管理机制、费用政策、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随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2022年11月,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加强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规范个人养老金运作流程。同时,银保监会积极响应国家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发布《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人身险公司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中诚信国际认为,随着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等政策文件的陆续出台,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在一系列政策支持下,养老产业已然成为新风口,而人身险公司作为养老保障体系中的主力军,未来或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健全保险资金运作方式监管机制、丰富保险资金投资范围、强化“穿透式”监管理念,持续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专业化改革,提高保险资金风险监管质效;补齐政策短板,持续完善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机制 近年来,监管根据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实际和市场形势变化,适时调整保险资金运用相关政策,确保保险资金审慎稳健运作,引导保险资金运用持续健康发展。保险资金运作方式管理方面,目前,保险机构通过自主投资、委托关联方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委托非关联方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以及通过业外管理人投资等方式开展投资业务。其中,以委托关联方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进行投资方式为主。根据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统计,2021年,保险公司委托关联方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投资规模在保险资金运作总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