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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30财报-
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622证券简称:光大嘉宝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苏晓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341,627,878.39 -30.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700,729.44 -1,701.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5,045,878.66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171,188.86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6 减少1.84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24,646,379,853.26 24,724,806,917.04 -0.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934,383,447.52 5,022,023,601.26 -1.75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2,013,414.6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9,158,539.37 注1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52,305.7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437,643.6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14,637.65 / 合计 7,345,149.22 / 注1:公司向参股的不动产基金项目公司提供借款并收取资金占用费。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 -30.75 报告期嘉宝神马平台房地产开发业务结转商品房销售收入减少。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01.64 1、报告期嘉宝神马平台房地产开发业务结转商品房销售收益减少。2、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投资收益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0,457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国有法人 211,454,671 14.10 - 无 - 上海嘉定建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61,678,520 10.78 - 无 - 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48,392,781 9.89 - 无 - 上海嘉定伟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94,540,386 6.30 - 无 - 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国有法人 77,559,297 5.17 - 无 - 上海嘉加(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40,073,475 2.67 - 无 - 上海南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33,654,598 2.24 - 无 - 上海嘉定缘和贸易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29,322,479 1.96 - 无 - 王政兴 境内自然人 15,500,089 1.03 - 无 - 续文阁 境内自然人 10,013,400 0.67 - 无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11,454,671 人民币普通股 211,454,671 上海嘉定建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61,678,520 人民币普通股 161,678,520 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8,392,781 人民币普通股 148,392,781 上海嘉定伟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94,540,386 人民币普通股 94,540,386 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7,559,297 人民币普通股 77,559,297 上海嘉加(集团)有限公司 40,073,475 人民币普通股 40,073,475 上海南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3,654,598 人民币普通股 33,654,598 上海嘉定缘和贸易有限公司 29,322,479 人民币普通股 29,322,479 王政兴 15,500,089 人民币普通股 15,500,089 续文阁 10,013,4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13,4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股东上海嘉定建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上海嘉定伟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2、股东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同属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关于注册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之事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总额不超过23亿元(含23亿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即中期票据及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临2023-059号、2023-061号、2023-067号公告)。公司已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MTN237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19亿元(详见公司临2024-013号公告)。2024年4月11日, 公司发行了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10亿元,期限为1+1年,发行利率为5%(详见公 司临2024-027号公告)。 2、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并增加质押担保之事 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接受 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该次董事会决议精神,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与 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江苏”)就公司尚未向其归还的9.5亿元财务资助的展期事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三)》(即展期协议)。根据展期协议的约定,原协议项下未付借款本金9.5亿元的借款期限延长9个月,至2024年10月18日,该协议的生效条件为经双方加盖公章且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宜后生效。同日,公司与光控江苏、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有限合伙份额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为上述9.5亿元借款向 光控江苏提供质押担保之事进行了约定。2024年2月5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前述事项(详见公司临2024-004号、2024-005号、2024-007号、2024-012号公告)。 受宏观市场变化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原因影响,经公司管理决策委员会决议,公司于2024年4月2日与光控江苏、重庆光控新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新业”)签署了质押协议,公司以公司持有的对并表企业光控新业的4.26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财务资助向光控 江苏增加质押担保(详见公司临2024-023号公告)。 3、关于公司接受上海安瑰提供的4.1亿元财务资助暨构成关联交易之事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精神,公司于2024年4月2日与上海安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称:上海安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安瑰”)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合同》,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借款,借 款期限为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的年利率为6.5%,该合同的生效条件为自双方加盖公章且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合同项下相关事宜后生效。同日,公司与上海安瑰、瑞诗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诗公司”)签署了质押协议,就以公司持有的对瑞诗公司的9.086 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4.1亿元借款向上海安瑰提供质押担保之事进行了约 定。2024年4月18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详见公司临2024-019号、2024-020号、2024-022号、2024-028号公告)。 4、关于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完成全部回售及本息兑付之事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发行了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3光大嘉宝MTN001,债券 代码:102380978.IB),发行金额为10亿元,发行利率为4.47%,发行期限为1+1年(详见公司临 2023-014号公告)。2024年4月22日,公司完成了23光大嘉宝MTN001债券的全部回售及本息兑付事 项,本息兑付金额合计10.447亿元(详见公司临2024-029号公告)。 5、公司业务情况 (1)房地产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