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8证券简称:垒知集团公告编号:2024-039债券代码:127062债券简称:垒知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520,540,890.87 639,529,848.06 -18.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1,880,328.65 48,010,431.71 -12.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4,752,601.81 42,366,383.83 -17.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2,351,316.68 -68,815,577.22 67.5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7 -14.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7 -14.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3% 1.32% -0.1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270,952,302.41 6,472,391,212.93 -3.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3,709,501,072.70 3,687,776,300.55 0.59%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996.38 为各子公司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合计净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921,566.46 为政府扶持资金及科研项目经费等。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4,354,166.46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400,498.8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62,332.2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17,565.2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0,275.61 合计 7,127,726.8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4,354,166.46 列为非经常性损益 福建常青树、科之杰集团等: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加计抵减 4,416,353.95 与主营业务相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够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列为经常性损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60,703,906.68元,下降34.5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应付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2.预收账款较期初增加48,720.26元,增长86.81%,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预收租金增加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45,710,422.10元,下降65.4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支付了上年度计提的年终奖所致。 4.库存股较期初增加19,668,769.00元,增长91.8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回购股份所致。二、利润表项目 1.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448,056.77元,增长46.49%,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383,598.03元,增长36.6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银行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3,941,728.18元,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应收款项减少,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4.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549,723.16元,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70,181.41元,增长92.0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增加所致。 6.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240,396.40元,下降48.2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部分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变动以及所得税费用随利润总额相应变动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6,464,260.54元,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支付采购款、税费等现金流出同比减少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271,003.32元,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新增银行借款同比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0,50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蔡永太 境内自然人 16.31% 116,387,033.00 87,290,275.00 质押 53,500,000.00 李晓斌 境内自然人 3.13% 22,335,025.00 16,751,269.00 不适用 0.00 玄元私募基金 其他 1.88% 13,421,000.0 0.00 不适用 0.00 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6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0 麻秀星 境内自然人 1.81% 12,904,887.00 9,982,981.00 不适用 0.00 黄明辉 境内自然人 1.81% 12,883,691.00 0.00 不适用 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72% 12,272,498.00 0.00 不适用 0.00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国泰君安私客尊享FOF119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国君资管君得349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1.48% 10,571,000.00 0.00 不适用 0.00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春晓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43% 10,180,000.00 0.00 不适用 0.00 陈界鹏 境内自然人 1.31% 9,362,833.00 100,000.00 不适用 0.00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春晓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29% 9,230,000.00 0.00 不适用 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蔡永太 29,096,758.00 人民币普通股 29,096,758.00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6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42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421,000.00 黄明辉 12,883,691.00 人民币普通股 12,883,691.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2,272,498.00 人民币普通股 12,272,498.00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国泰君安私客尊享FOF119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国君资管君得349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0,57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571,000.00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春晓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18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180,000.00 陈界鹏 9,262,833.00 人民币普通股 9,262,833.00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春晓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2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230,000.00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5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414,248.00 人民币普通股 8,414,248.00 郑志刚 8,103,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103,2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自然人李晓斌、黄明辉、麻秀星、杨建华、叶斌、桂苗苗、林燕妮、郭元强、林千宇、邱聪、高卫国、陈强全、刘德渊、孙雪峰、陈鹭琳、赖卫中、黄汉东、钟怀武、林秀华共19位发起人股东为维护公司经营稳定及可持续发展,愿意共同保障蔡永太先生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作为本公司股东期间,不以任何形式谋求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以控制为目的增持本公司股份,不与除蔡永太先生之外的本公司其他股东签订与控制权相关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一致行动协议、限制实际控制人行使权利的协议),且不参与任何可能影响蔡永太先生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活动;并在作为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尽最大可能共同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当蔡永太提出邀约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时将同意签订。(2)2021年6月29日至7月1日,蔡永太向通怡春晓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了10,180,000股垒知集团股份,并与通怡春晓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蔡永太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垒知集团股份139,164,033股;2021年7月13日、16日,李晓斌向通怡春晓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了7,330,000股垒知集团股份,并与通怡春晓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李晓斌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30,175,025股垒知集团股份。2022年6月25日,控股股东蔡永太及股东李晓斌分别与通怡春晓9号、通怡春晓10号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之解除协议》,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并终止履行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 年3月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1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均价的150%),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其中,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50%,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50%。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867,600股, 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