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057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负责人张永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光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冷泠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过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报告期间内公司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发生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本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净利润及每股收益数据同比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1)公司的汽车热管理产品订单旺盛,销售量和营业收入带动了利润增长;(2)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降本增效项目实施,技术更新,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成本整体降幅明显,部分产品的毛利率明显回升;(3)公司的联营、合营企业盈利状况良好,收益增加;(4)购买的通知存款类理财收益金额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10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调整情况说明: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对当年年初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做了调整,详情如下: (三)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