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遂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春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春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欣鑫碳素银行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该笔银行借款已于2023年2月13日由子公司偿还完毕。 2、对外提供借款事项 公司为取得募投项目所使用的土地,公司向平顶山市石龙区政府有关部门垫付征地款、补偿款,该事项系公司自身受益行为,利于加快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 3、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